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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3期)《駐粵辦通訊》

(第1203期)《駐粵辦通訊》

* 来源 :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20-05-08 * 浏览 : 283
(第1203期)《駐粵辦通訊》
(網址:https://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20/newsletter.html )。 
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和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加大穩企業保就業力度等
        國務院於2020年5月6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落實落細已出台的支持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各項政策,讓企業得到更多實惠,穩定就業崗位,減輕疫情對農民工在內的勞動者就業和收入的影響等。

2.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
        國務院於2020年5月6日印發上述《批復》。當中明確,同意在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肇慶市、崇左市、三亞市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為中國(城市或地區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等。

3.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5月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金融資産投資公司開展資産管理業務是指其接受投資者委託,設立債轉股投資計劃並擔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債轉股投資計劃合同的約定,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産進行投資和管理;債轉股投資計劃應當主要投資於市場化債轉股資産,包括以實現市場化債轉股爲目的的債權、可轉換債券、債轉股專項債券、普通股、優先股、債轉優先股等資産等。

4.        《省(自治區、直轄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措施》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4月30日印發上述《措施》,自2020年4月27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考核採用百分制評分,根據評分情況,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指標評分細則。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特別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考核結果不得確定為優秀等。

5.        《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發展規劃(2020-2035年)》
        國家氣象局於2020年4月30日發佈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推動互聯網氣象服務、移動客戶端氣象服務等能力輸出,為境外的中資機構、中國公民提供及時準確可靠的預警信息服務等。

6.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及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4月30日聯合發布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爭取通過一至兩年努力,實現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備充足應急處理能力;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一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等。

7.        《關於印發<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於2020年4月3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制定檢查方案,組建聯合檢查組實施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聯合審理,分別由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作出行政處罰和行業自律懲戒等。

8.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完善商品交易市場重點聯繫機制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於2020年4月3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優化市場佈局,加強分類指導,促進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有序推動市場復工複市,切實落實惠及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支持政策等。

9.        《關於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4月30日公佈上述《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的市值要求調整為符合兩項標準之一,包括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或者市值200億元人民幣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等。

10.        《關於廢止<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4月30日公佈上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決定廢止《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9]14 號)等。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2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上述《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明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堅持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強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明確目標責任制、信用記錄、聯防聯控、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確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等。

1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4月29日發布上述《決定》,以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推動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政策落地,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三部法律的有關規定,具體內容見夾附《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目錄》,涉及土地徵收、種子進出口,以及在試驗區港口開展中資方便旗郵輪海上游業務等調整內容等。

13.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和消費升級等
        國務院於2020年4月28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根據發展需要和產業潛力,推進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創新投資建設模式,堅持以市場投入為主,支持多元主體參與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強化服務等。

14.        《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科技部聯同11個部門於2020年4月28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等。

15.        《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工作實施方案(2020—2022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於2020年4月28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建設產業人才大數據平台。以“兩個強國”重點領域高質量發展需求為基礎,形成重點行業(領域)分類目錄、企業目錄等。

1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調整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4月27日發佈上述《函》。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同意調整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等。

17.        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明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體系善於運用制度優勢應對風險挑戰衝擊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審議通過《關於健全公共衞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的實施方案》、《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等文件等。

18.        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自中國的石墨電極發起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表示,智利於2020年4月27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鋼制研磨球(直徑小於4英寸)開展反傾銷調查。

19.        《關於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的通知》
        財政部於2020年4月26日發佈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正式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其使用範圍為徵收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其票據代碼為8位等。

20.        《中國證監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
        中國證監會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4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聚焦重點區域。優先支持京津冀、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粵港澳大灣區、海南、長江三角洲等重點區域,支持國家級新區、有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等。

2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落細稅費優惠政策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4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要進一步強化主動擔當作為,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堅決做到該免的免到位、該減的減到位、該降的降到位、該緩的緩到位、該退的退到位,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決不能以組織稅費收入為由拖延落實、打折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等。

22.        《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4月23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納稅人減按0.5%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並按規定的公式計算銷售額;明確納稅人應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的填報要求等內容等。

23.        《關於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4月23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等。

24.        《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及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4月2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從2020年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主要內容包括: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原則上2020-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等。

25.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1號公佈將低硫船用燃料油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
        商務部海關總署於2020年4月23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當中對《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進行調整。主要調整的內容包括:將低硫的5-7號燃料油(硫含量不高於0.5%m/m,海關商品編碼2710192210)納入目錄等。

26.        《商務部關於統籌推進商務系統消費促進重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4月22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精准推進復工複業。把復工複業和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緊密結合起來。在防疫措施到位、確保疫情不反彈的前提下,以市縣為單位,推進低風險地區的各類商場市場、生活服務業全面恢復正常經營;高風險、中風險地區要防疫優先,科學防控,分區分級精准推動復工複業等。

27.        《關於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於2020年4月21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舉報人依法實名舉報,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員舉報。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一般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和環境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對符合條件的實名舉報人,除本人明確拒絕接受外,均應給予獎勵等。

28.        《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4月20日聯合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等。

29.        《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4月16日聯合發布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

30.        《文化和旅遊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文化和旅遊部於2020年1月7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在廣東、福建、海南、廣西、雲南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文化和旅遊領域涉企經營許可有關事項按照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兩種方式推進改革,為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等。

廣東省政策

31.        《廣州市商務局關於印發商業服務企業新常態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0年4月26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各商業服務企業在複產前開展全員知識培訓,對不同崗位的培訓要有針對性,分類分級指導相關人員做好科學合理防護。同時做好復工前防控物資準備,包括防護、消毒等用品,每個員工要有健康檔案、健康教育、測體溫、戴口罩,有條件的設觀察室。對照本指引要求,對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綜合評估,重點包括防護物資儲備、人員培訓、規章制度等,符合要求後複產等。

32.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及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4月24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分行、綠色支行或綠色金融事業部等綠色金融專營機構,以及促進各類綠色金融專業服務機構集聚發展。其中,對設立綠色分行獎勵600萬元,高於2019年出台的“金融10條”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分支機搆的扶持水平等。

33.        《梅州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4月27日發布上述《清單》,自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梅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屬於不增加建築面積、建築總高度、建築層數,不增設夾層,不涉及改變外立面、建築結構、房屋用途的建築工程(包括內部裝修、夜景工程),但拆除重建的除外等範圍的建設工程,免於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34.        《東莞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2020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25日。主要內容包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建設項目的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活動,包括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以及城市更新、環境提升等改造類建設項目,列入海綿城市建設豁免清單的項目除外等。

35.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支持民辦學校克服疫情影響穩定健康發展的措施》
        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上述《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下擴大我市相關惠企扶持政策的實施適用範圍,將由市教育局審批管理並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民辦學校納入扶持對象,讓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知曉相關惠企扶持政策,並享受租金減免、稅費優惠、金融扶持、財政補貼等方面的優惠待遇等。

36.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門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關於印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複產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江門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於2020年4月26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4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止。主要內容包括:從快從簡辦,減少人員排隊等候。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一律簡化審批流程、依法高效辦理。涉及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經營範圍、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實行證照聯辦,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不涉及現場核查能夠當場辦結的或實施“申請人承諾制”的事項要求即時辦結等。

37.        《肇慶市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消費增長15條政策措施》
        肇慶市商務局、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肇慶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於2020年4月30日聯合發佈上述《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商貿消費方面,要發揮商品促銷吸引消費的作用,開展以舊換新、綠色智能產品、本地特色產品等主題促消費活動;每季度在市體育中心或牌坊廣場免費提供不少於3天的促銷活動;同時對重點商貿企業進行獎補,對有發展潛力的“新秀”企業給予原本轉型扶持資金基礎上額外的5萬元補貼,加大對商貿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等。

廣西區政策

38.        《關於促進中醫藥壯瑤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廣西自治區黨委及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20年5月6日聯合發布上述《意見》,為促進中醫藥壯瑤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主要內容包括:大力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專科醫院,鼓勵連鎖經營,到2022年,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85%以上的縣級綜合醫院設有標準化中醫科和中藥房;全部縣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等。

福建省政策

39.        《實施一二三產業“百千”增產增效行動》
        福建省政府於2020年4月28日發布上述《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實施“百個以上農業特色產業和企業”增產增效行動、“千個以上製造業優勢產業和企業以及建築業企業”增產增效行動、“千個以上服務業重點產業和企業”增產增效行動的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力爭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等。

海南省政策

40.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等四個園區 “一園一策”中有關耕地占補工作的補充通知》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4月24日發佈上述《補充通知》。當中明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對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洋浦經濟開發區、海口江東新區和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等四個園區範圍內的“五網”基礎設施、總部經濟項目以及經省招商工作聯席會議認定具有重大產業帶動作用的項目中涉及耕地占補的,按《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於實施補充耕地省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瓊自然資函[2020]206號)執行,停止實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博鼇樂城國際旅遊先行區發展的措施(試行)〉等四個“一園一策”的通知》(瓊府[2019]37號)中有關耕地占補承諾制的規定等。

41.        《海口市促進涉外律師業發展獎勵辦法》
        海口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10日發佈上述《獎勵辦法》,自2020年 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對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和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處,連續三年給予按照年租金總額(以租賃合同和租金支付憑證為准)的50%給予租房補貼,三年內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等獎勵等。

雲南省政策

42.        《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推動展會由線下向線上轉變,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工業物聯網等新技術,舉辦面向全球的網上“中國—南亞博覽會暨昆明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整合網上參展商與產品資料庫數據資源,通過展會網站、展品查詢系統、電子雜誌、短信推廣等手段加強宣傳推廣力度,為註冊參展企業提供免費“展位”和全天候網上推介、供采對接等服務,支持“網上洽談、線上交易”,促進參展企業成交。每個消費者可申領價值100元的電子消費券,在線上交易抵扣使用等。

43.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夜間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4月23日印發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用3年時間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色與濃鬱民族風情的夜間經濟集聚區,逐步形成佈局合理、功能完善、業態多元、管理規範的夜間經濟發展格局等。

公開徵求意見    

44.        《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4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0日。

45.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X號——精選層掛牌公司持續監管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4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1日。

46.        《廣州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4月29日就上述《管理辦法(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9日。

47.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4月27日就上述4個《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7日。

48.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4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9日。

49.        《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4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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