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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外商代表座谈会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9-03 0:00:00 * 浏览: 1710
企石镇外商代表座谈会
 
为了让外商及时掌握国家政策调整,做好应对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由企石镇外经办主办、企石外商协会协办的“企石镇外商代表座谈会”于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在华通城大酒店新楼二楼会议室举行。
 
外经办副主任黄国华主持了是次会议,外经办主任麦镇钦担任主讲嘉宾,出席是次座谈会的有市外经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彭建红,企石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姚灿光,外经办主任麦镇钦,副主任黄国华、姚文辉,投资中心副主任徐唐志、杨锦辉,企石外商协会会长林启滔,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达贤,常务副会长刘浩杨、黄润金,副会长汤钜光、相茶恒彦以及外商企业代表共50多人参加。
 
会议期间,麦主任就如何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两方面发表讲话。首先,就5月底6月初外经办模拟海关下厂检查的情况通报了22家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企业,并详细讲解了如何整改、及时整改工作;07年外经办在加强企业管理方面取得初建成效,现已有四家企业被东莞海关批准为A类企业,现报上级海关备案等工作。第二,外经贸政策调整后,(商务部、海关部署2007年44号文)直接影响企石镇33家独资企业。就企业认识应对问题上,麦主任分析:1、企业认清外经贸的政策形势变化,过去是鼓励企业出口,现是要求进出口平衡,东西贸易发展平衡,行业结构调整,政策优惠发生根本变化,企业成本明显变化。2、企业各项管理要完善,外经办人员多关心企业的困难,完善各项工作。3、今后企业生产合同量减少,签合同的密度大,来料加工企业逐步转型。4、保证金实行后,企业的资金流动大,希望向银行了解,沟通银行。
 
市外经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彭建红提示,按44号文要求,合同涉及到限制类海关商品的要交保证金,对企业分类不同,交保证金不同,具体操作要多留意海关公布。
 
最后,企业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姚灿光表示,结核2007年44号文要求,根据本镇政府准则,镇委镇政府希望把影响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他号召外经办与企业共同弄清楚政策,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他表示,镇有关部门将尽力帮扶企业,稳定镇的经济发展;希望企业自身加强有关管理,做到依法经营。
 
是次座谈会使企业对镇政府、外经办工作的加深了认识;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意识;为企业掌握国家政策、做好应对措施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意见,是次会议达到了政企良性沟通目的。
 
外商代表现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