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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于举办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11-13 15:03:10 * 浏览: 94
 紧  急
 
关于举办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2006年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6年第82号公告,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11月7日,黄埔海关就82号文有关规定向我会以及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部分参会代表作了说明与解释。
 
为帮助我会会员企业更深刻地理解2006年第82号公告有关规定,解答企业疑问,我会邀请黄埔海关、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就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 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与我会联合举办政策宣讲会,并由相关负责人员担任此次宣讲会的主讲嘉宾,以解答会员企业在实际中遇到的政策问题。此外,我会将邀请东莞海关、太平海关、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东莞各镇外经办相关负责人出席此次宣讲会。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日期: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
宣讲时间:上午9:30-11:30
宣讲地点:东莞市会议大厦(市中心广场内,行政办事中心旁。路线咨询电话:22830500)
 
注:1、此次活动费用全免
    2、请委派各企业相关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出席,并将出席人员名单填妥以下回执,于2006年11月15日上午10:00前回传。
    3、各企业限报2名参会人员,欲报从速。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回  执
【敬请于2006年11月15日上午10:00(星期三)前回传到22421623,联系人:陈丹萍】
 
企业名称:                         电话:         传真:          
企业委派:1.             职务:        手机:         
     2.             职务: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