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成为“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的通告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1-08 15:04:54 * 浏览: 94
欢迎申请成为“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的通告
各会员:
我会已于2006年7月25日与黄埔海关签定了《黄埔海关与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关于便利通关事项的合作备忘录》,达成以下共识:受黄埔海关的委托,由我会推荐诚信守法会员企业,经黄埔海关核准,享受黄埔海关守法便利通关程序及其他便利通关措施。
我会首批推荐的15家会员企业已于2006年12月27日获得黄埔海关核准,并举行了黄埔海关与诚信守法会员企业“守法便利通关”合作协议签订仪式,通过核准的企业与黄埔海关签订合作协议后,可获得黄埔海关给予的守法便利通关资格,享受守法便利通关措施。如:商品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认、提前申报、无舱单提前申报、守法便利审单通道、优先通关安排、联网报关、无纸通关、网上支付、担保验放、无因不查等。
欢迎各会员申请成为“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争取获得黄埔海关守法便利通关资格。请参考《申请“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需具备资格》(见附件,申请所需提交资料的说明容后再附),填妥以下资料并传真至0769-22421623,联系秘书处肖国林先生0769-22421168转555。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回 执
【敬请于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回传到22421623,联系人:肖国林先生,谢谢!】
本公司:
希望贵会推荐我公司成为“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有关具体操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邮:
手机: 电话: 传真:
申请“黄埔海关诚信守法会员企业”需具备资格
由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推荐的“诚信守法会员企业”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1年以上会员资格;
2、企业年销售额为2千万人民币或以上;
3、海关对该企业管理级别为B类或以上,A类或以上企业优先处理;
4、连续6个月或以上进出口申报符合海关规定,无不良记录;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
5、在中国关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加工贸易企业),注册成立并实质性经营2年以上(对企业所属关区无限制);
6、根据中国法律,守法经营,资信可靠,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7、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上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均为无保留意见;
8、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专业进出口公司应备有供海关随时核查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进出口业务数据;生产型企业应配有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环节实施全程计算机管理的数据系统;
9、除具备以上各项资格外﹐被推荐企业还必须要签署一份《声明书》,以确认其本公司符合以上资格,并同意提交所需资料给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作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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