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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劳动法规 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记大朗分会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举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宣讲会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0-07-16 0:00:00 * 浏览: 1459
了解最新劳动法规 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记大朗分会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举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宣讲会
 
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东莞市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市政府于2010年4月9日公布了2010年度我市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折算小时工资为5.29元;非全日制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新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为帮助我协会会员企业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收入,2010年4月27日,我会邀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在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五号会议室举行了一次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宣讲会。
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副分局长叶沃东,综合办主任张文彬,仲裁监察办主任黄福明、副主任陈轩明、法规组组长叶敏华等出席此次会议,我会有17家企业共24人参加此次座谈。
在宣讲会上,大朗人力资源分局有关人员对《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案例对企业职工工资结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解析。
此外,人力资源分局还现场为我协会会员企业现场解答了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发放了我市“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指引”等宣传资料。切实引导企业积极做好工资结构调整应对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提高依法用工水平,营造良好有序的用工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相关信息可上以下网页查询:
http://www.dalang.gov.cn-人才就业-政策法规
人力资源分局业务咨询电话:0769-83311654、83104654
 
 
大朗分会企业代表与人力资源局大朗分局进行案例讨论.jpg
 
 
供稿:大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