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拜访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我会拜访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11月5日下午,我会会长梁伟浩,常务副会长朱国基,常务理事董长江、霍应辉等一行10余人拜访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祁雄,总会计师傅平辉,税政科科长欧英,办公室主任王志豪,退税分局副局长李娟、陈继军等热情接待了我会一行并举行了座谈会。
政企双方主要就国家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以及企业在实际操作上遇到的困难,展开了坦率的对话与热烈的讨论。
傅平辉总会计师从当前出口退税的形势、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必要性、改革对我市的影响等方面,向我会代表进行了详细解释。他指出: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指导思想是 “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历史上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向我会代表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文件。
祁雄副局长、梁伟浩会长均表示,今后要加强双方的沟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通过我会向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反馈关于出口退税体制改革等的最新政策文件,为优化东莞的投资环境共同努力!
秘 书 处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