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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会参加海关稽查业务政策宣讲会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5-09-01 9:42:26 * 浏览: 1265

我会参加海关稽查业务政策宣讲会

    为了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经营行为,增强加工贸易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配合海关开展全国稽查业务专项工作,黄埔海关联合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8月30日在外经贸局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了稽查业务政策宣讲会。台商协会、韩商、日商代表、我会领导、以及分会代表参加了宣讲会。

     会议由外经贸局副局长游匡正主持,黄埔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何炳权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2005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细则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呼吁企业主动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如实申报补税,及时递交相关材料。

    黄埔海关决定于2005年9月5日起至9月15日止全面组织开展加工贸易企业自查补税专项工作。

    《公告》明确了企业自查补税的范围:

     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加工贸易监管设备转内销时是否已全额纳税,是否存在低瞒报内销价格情事;

     2、加工贸易边角料转内销是否足量、足额补税,是否存在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内销边角料的情事;

     3、其他物料如包装物料、消耗性物料、残次品等是否存在应当补税但尚未补税的情事;

     4、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海关规定的情事。

    此次政策宣讲会及时向企业传递了相关信息,便于企业尽早开展自主补税的有关工作,提高了海关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企业因信息滞后而造成的损失。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游匡正(右四)主持会议,黄埔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何炳光(右五)为稽查业务政策宣讲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