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黄埔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自查补税座谈会
我会参加黄埔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自查补税座谈会
自黄埔海关9月13日发出2005年第26号公告至今,自查补税专项工作及稽查行动受到了港商普遍关注,为了使双方更好地交换意见,达到双向沟通、提高共识的目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黄埔海关于10月20日下午举办了“黄埔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自查补税座谈会”。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张祥海,黄埔海关副关长赖树佳及东莞海关、太平海关、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梁百忍,我会会长梁伟浩、常务副会长张德杏、常务理事董长江,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总商会及各行业协会代表等亦出席了会议。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张祥海对出席是次座谈会的各商会、协会会长、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张主任表示,加工贸易企业对地区及国家经济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加工贸易企业多集中在黄埔(尤其是东莞)关区,为了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的经营行为,黄埔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部署和执行自查补税专项工作。
出席的各商会、协会代表就自查补税专项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1、企业普遍认为自查补税措施是对企业正常经营及运作的干扰,希望海关谅解港商面对的困扰,设法维持港商在广东投资的信心;2、现行的合同核销制度是由海关与企业共同去落实的,海关应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现行的核销制度,避免翻查旧帐;3、希望海关在政策落实时,将有关安排明确化、制度化及规范化,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新政策作出敲诈和行骗,并考虑设立预防腐败行为的机制;4、希望海关能继续加强与港商的双向沟通,尤其在新政策出台时尽量提早知会商会有关情况,使商会及时向企业转达有关新政策的精神。
黄埔海关副关长赖树佳对以上商会提出的问题也一一作出了回应,赖关长表示:此次自查自报工作海关通过宣讲会、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收集了港商的意见,对行动的背景及具体操作等情况亦作出了解释、说明,海关认为企业对于有关行动的目的基本上是支持的,只是对行动的形式有不同的意见,在这方面可以再沟通。合同核销由于加工贸易合同数量繁多,海关无法逐一进行仔细核查,另外根据《海关法》,海关可于3年内对已核查的合同进行稽查,并向企业作出追讨,海关明白商会代表的意见和看法,会后将对如何完善合同核销制度作出探讨。海关对于廉政问题表示高度重视,鼓励企业透过各种渠道,对遇到的不法行为作出举报。赖关长亦表示:海关是开放的部门,非常乐于听取企业的意见,希望双方以信任的态度建立伙伴关系,并同意在新政策出台时加强沟通,争取做得更完美。
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促进了双方的沟通和了解,达成了协调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海关广东分署副主任张祥海向与会者介绍自查补税专项工作
左起:我会常务理事董长江,香港中华总商会会董曾国荣,我会常务副会长张德杏、会长梁伟浩,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梁百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