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劳动合同法规 强化劳资合约观念 ――我会与东莞市劳动局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宣讲会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9-30 0:00:00 * 浏览: 1174
了解劳动合同法规 强化劳资合约观念
――我会与东莞市劳动局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宣讲会
为了使广大会员企业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的合法权利与义务,2007年9月19日,我会与东莞市劳动局在东莞市宏远酒店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宣讲会,逾300名企业代表参加了是次宣讲会。
会议由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日荣先生主持,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主任科员吴金媛小姐担任主讲嘉宾,并分别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规的主要区别等企业普遍关注的内容进行了宣讲。
宣讲会上,企业代表对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合同解除或终止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内容非常关注,并提出了大量的疑问。主讲嘉宾也对企业现场提出的部分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此次宣讲会从专业的角度帮助企业更加深入了解了《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稳定、和谐的雇佣关系。
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日荣主持会议
主讲嘉宾: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主任科员吴金媛
宣讲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