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新规定 新机遇新挑战 ——我会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联合举办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解读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讨会”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9-06-17 0:00:00 * 浏览: 2505
新办法新规定 新机遇新挑战
——我会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联合举办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解读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讨会”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有关的税务问题一直成为了企业所关注的焦点。并且,在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这对企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要求提供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如何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困扰了企业。
为了使广大会员企业更好地了解以上两方面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合理调动企业资源做好相关工作,2009年4月21日,我会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在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十楼会议厅联合举办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解读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讨会”,并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有关税务专家担任主讲嘉宾。
会议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深圳分所所合伙人孙桂华女士主持,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益林代表主办单位致开幕辞,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张彦、科员杜艳馨、伊慕贞,以及近200名企业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深圳分所合伙人李瑾女士、高级税务经理陈柏荣先生、杨彬先生、何晓宜女士分别就“主要纳税调整及申报表填写应注意的有关事项”、“总分机构汇算清缴及新旧所得税法衔接的有关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策略”以及“转让定价有关知识”等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并与特邀嘉宾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张彦副科长、杜艳馨科员进行了研讨,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疑问。(详细答复请链接以下文件:现场提问答复.doc)
此次研讨会从专业的角度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了“特别纳税调整”以及“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内容,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长期的税务筹划。
左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瑾、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益林、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桂华、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客副科长张彦
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益林先生致开幕辞
主讲嘉宾: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瑾
主讲嘉宾: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何晓宜
主讲嘉宾: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杨彬
主讲嘉宾: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陈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