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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60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2-01-09 0:00:00 * 浏览: 572

最新一期(第605期)《駐粵辦通訊》已出版,主要內容包括:  

(一) 經貿快訊  
1. 《關於公布取消253項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1年12月30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 《關於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1年12月27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執行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當中,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等。

3. 《關於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2012年)>的公告》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海關總署於2011年12月29日聯合發布上述《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將涉及食品添加劑的13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調整為A/B等。

4. 《2012年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2012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及《2012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
        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分別於2011年12月10日和2011年12月30日發布《2012年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和《2012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此外,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1年12月30日發布《2012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上述《目錄》均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5. 《2012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證目錄》及《2012年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分級發證目錄》
        商務部於2011年12月31日發布上述兩個《目錄》,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當中指出,許可證局負責簽發重點舊機電產品的進口許可證,而地方發證機構則負責簽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口許可證。

6. 《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財政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1年12月29日聯合發布上述《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規定,各部門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等。

7.  《 “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1年12月10日發布上述《意見》和《方案》,確定了包括產業廢物綜合利用的傳統重點領域以及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等31項重點領域。

8.  《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1年12月21日發布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廈門經濟特區範圍內(集美、海滄、同安、翔安4區除外)經認定的新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

9.  《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1年11月發布上述《規劃》,規劃期至2020年。當中提出,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建設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產業基地;以及加快發展現代物流、商貿流通、金融、文化創意、會展等服務業和旅遊業等。

廣東

10. 《關於加強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電鍍企業清潔生產實施指引>等2項指南的通知》及《關於印發<深圳市重金屬行業廢水
               治理工程建設管理指引>等3項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於2011年11月25日發布上述文件。當中指出,有關廢氣整治工作須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能按時完成限期整治任務的,將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各重金屬排放企業須按照有關要求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安裝在線監測設備,逾期未完成安裝的,環保部門將依法處理等。

(二) 經貿數據
(三) 經貿活動推介
(四) 經貿活動一覽表
         
       如欲瞭解上述內容的詳情,請稍後點擊以下連結以閱讀《通訊》的全文:
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docs/1201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