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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623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2-05-16 0:00:00 * 浏览: 757

最新一期(第623期)《駐粵辦通訊》已出版,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簡化外發加工手續和促進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的新措施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於2012年5月11日起在廣東省內各關區正式開展廣東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免收保證金的措施。另一方面,爲了進一步促進廣東省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及內銷便利化,海關在全省範圍內推廣實施外發加工「集中審批」,及擴大加工貿易貨物內銷“集中申報”的適用範圍。

(一) 經貿快訊    

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2年4月28日公布上述《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以及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等。

2.        《關於《特殊工時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2年5月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2012年6月8日。主要內容包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勞動者,其年工資報酬不得低於企業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

3.        《關於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2年4月28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嚴禁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等不合法、不合規費用等。

4.        《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2年4月20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經認定後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減徵收企業所得稅等優惠等。

5.        《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和《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分別於2012年4月6日和4月24日發布上述兩項《公告》。當中《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審核確認後,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此外,《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等。

6.        巴西、加拿大分別對進口自中國的平軋鋼板、鋼管樁產品啟動反傾銷、反貼補調查
        商務部表示,巴西於2012年5月3日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平軋鋼板發起反傾銷調查;以及加拿大於2012年5月4日,決定對原產或出口自中國的鋼管樁產品啟動反傾銷反補貼合併調查。

廣東

7.        廣東《南沙、前海、橫琴三地友好合作協議》
        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海合作區和珠海橫琴新區於2012年5月7日簽署上述《協議》。主要內容包括:建立三地合作長效機制,加強三方多層次交流、合作和協調;加強在產業定位、產業布局、規劃建設等方面的溝通等。

8.        《印發廣東省中小微企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12年4月28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包括:進一步清理減少中小微企業審批事項;設立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等。

9.        《關於公開徵求<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於2012年5月4日就上述《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30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所有用人單位應為其職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應為其深圳市戶籍的職工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並為其非戶籍人員選擇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統籌式醫療保險、綁定式醫療保險等。

10.        深圳《關於加快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012年4月9日印發上述《規定》,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2015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在深圳市註冊的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運營單位、服務外包產業園區建設和運營單位等。

福建

11.        福建省政府出台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11條措施
        福建省政府於近日出台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11條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對小微企業實行單列信貸計劃,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入等。

江西

12.        《關於支持江西實體經濟發展的信貸指導意見》
        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於2012年3月20日出台上述《意見》。當中指出,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等。

(二) 經貿數據
(三) 經貿活動推介
(四) 經貿活動一覽表
       
        如欲瞭解上述內容的詳情,請點擊以下連結以閱讀《通訊》的全文:
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docs/1205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