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最新一期(第650期)《駐粵辦通訊》已出版。主要內容包括:
(一) 經貿快訊
1. 《關於公布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的涉及財政部的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財政部於2012年11月6日發布上述《通知》,公布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7項。
2. 《關於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
國務院於2012年11月5日公布上述《批復》,批准廣東省對100項行政審批事項作出調整,同意在廣東省區域內停止實施66項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下放3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層級等。
3. 《關於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部於2012年9月27日聯合公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等。
4. 巴西對進口自中國的沉澱二氧化硅和還原靛藍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表示,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分別於2012年10月26日和2012年10月30日發布公告,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沉澱二氧化硅和還原靛藍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
廣東
5. 《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征管銜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和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於2012年10月24日聯合發布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對試點納稅人使用地稅機關監製的冠名發票,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從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等。
6. 《廣州海關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十五項措施》
廣州海關於2012年10月23日出台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對省級高新技術加貿企業實行聯網監管電子帳冊模式等。
7. 《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認定和扶持辦法(試行)》及《關於公布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第一批)名單的通知》
廣州市發改委於2012年9月18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每年在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資金中安排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經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內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等。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2年10月24日公布上述《通知》,公布24個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第一批)名單。
8. 《深圳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期財政扶持政策》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於2012年10月31日聯合發布上述《政策》,從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對深圳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程中因新老稅制轉換實際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實施過渡期財政扶持政策。
9. 《關於開展前海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12年11月6日發布上述《通知》,申報時間由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重點支持領域包括金融業、現代物流業和信息服務業等。
10. 《關於印發東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12年10月23日公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經營資格許可不再作為商事主體登記的前置條件,商事主體資格的取得應符合法定條件並按商事登記程式登記等。
(二) 經貿數據
(三) 經貿活動一覽表
(四) 其他資訊
如欲瞭解上述內容的詳情,請點擊以下連結以閱讀《通訊》的全文: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docs/1211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