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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9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699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09-29 0:00:00 * 浏览: 506

 

最新一期(第699期)《駐粵辦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index.htm)。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         「2013年內地熱點稅務問題講座」

        為了幫助港資企業了解內地重要的稅務政策(包括:「營改增試點改革」的進展、跨境員工派遣安排之內地稅務風險)以及當前內地熱門投資地區發展動向,從而探討相關政策對港商帶來的機遇及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將於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在廣州舉辦上述講座。講座邀請專業人士進行深入的探討,並設現場答問。 

講座詳情如下: 
日     期: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 
地     點:廣州海航威斯汀酒店五樓大宴會廳 I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林和中路6號】(近廣州火車東站) 
語     言: 粵語及普通話 
費     用: 全免 

  •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暫緩執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規定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於2013年9月23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暫緩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第21號令)第三十五條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的規定。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        《關於執行<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有關居民身份認定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3年9月13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稅務主管機關受理香港居民申請享受《安排》待遇時,申請人為法人的,可依據香港有關當局出具的公司註冊證書(副本)或商業登記證核證本,對其居民身份進行認定等。 

2.        國務院常務會議修訂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 
        中國政府網於2013年9月25日發布上述資訊。主要內容包括:修訂2004年出台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取消和下放了分散式燃氣發電等一批核准項目,放寬了部分外商投資准入條件等。 

3.        《對外投資合作和對外貿易領域不良信用記錄試行辦法》 
        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外匯局於2013年9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所稱對外投資合作不良信用記錄是對我國境內企業、機構和個人以及境外投資合資合作方、工程項目業主、總承包商、境外雇主、仲介機構和個人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保存和維護。對外貿易不良信用記錄是指對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保存和維護等。 

4.        《關於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和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具體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於2013年8月28日發布上述《通知》,並自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開關運行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從境外經“一線”進入平潭的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按現行進境物品進口稅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等。 

5.        《關於平潭綜合實驗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於2013年9月3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自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開關運行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從境外進入平潭(即“一線”)與生產有關的給予免稅的貨物包括: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區內生產企業運營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區內從事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物流、服務外包等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 

6.        《關於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3年6月24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已經取得購進貨物的《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的企業將購進貨物再銷售給其他出口企業時,應當由銷貨企業憑已完稅的原購進貨物的《稅收繳款書(出口貨物勞務專用)》第二聯或已完稅的原購進貨物的《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第一聯,到相關部門申請開具《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等。 

廣東 


7.        《關於公布廣東省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3年9月23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5%。工資增長上線(警戒線)為16%、增長下線為4%等。 

8.        《<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2013)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3年8月12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3年8月15日起實施。當中明確,就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標準、市屬事業單位、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高級人才認定標準、市屬事業單位、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中初級人才認定標準做出了新的規定。 

9.        《關於印發<東莞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東莞市補充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 
        東莞市政府於2013年9月11日印發上述兩個《辦法》。當中,《東莞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當中明確,參加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同時參加大病保險;未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不能單獨參加大病保險等。而《東莞市補充醫療保險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參加本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村(社區)及個人等。 
          
10.        《東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東莞市政府於2013年9月12日發布上述《規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的在職人員、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及靈活就業人員等應當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等。 

11.        《東莞市外經貿局深化簡政強鎮事權改革實施方案(第一批)》 
        東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於2013年9月12日發布上述《實施方案》。當中明確,東莞市外經貿局放權的範圍是《東莞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市政府令第128號)市政府決定委託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所列的委託事項等。 

12.        《珠海市政府關於印發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通知》 
        珠海市政府於2013年9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用人單位應自2013年10月1日起按本辦法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主要內容包括: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月工資總額的0.7%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等。 

製造業 

13.        《關於規範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退出、終止和延續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3年9月11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存在未按照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誌和編號,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誌和編號的情形,依法作出吊銷生產許可證決定等。 

14.        《關於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完善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的通知》 
        海關總署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3年9月3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 

15.        《關於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葡萄酒反傾銷和反補貼案產業損害調查國外(地區)生產者/出口商抽樣相關事項通知》 
        商務部於2013年9月5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調查機關決定對國外(地區)生產者/出口商進行抽樣調查。主要內容包括:調查機關決定在提交了有效的參加產業損害調查活動登記材料的企業中確定抽樣企業範圍等。 

16.        《建築衛生陶瓷行業准入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3年9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3年10月18日。 

服務業 

17.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3年9月13日發布上述《辦法》,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和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播映服務和以陸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未具有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的等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等。 

18.        《國家旅遊局關於執行<旅遊法>有關規定的通知》 
        國家旅遊局於2013年9月2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2013年10月1日前簽訂的包價旅遊合同,其全部或者部分在10月1日之後(含10月1日)履行的,該履行行為應當符合《旅遊法》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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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 
  •         「招標承投合約編號HY/2013/01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旅檢大樓、高架及地面落客區、行人天橋以及區域性冷卻系統(工務計劃項目第845TH號)」

        香港路政署於2013年9月13日發出公告,就上述事宜進行招標,截標時間為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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