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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政策快讯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6-10 0:00:00 * 浏览: 10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以及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广东海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从严治关,切实履行海关“把关、服务”职能,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广东外经贸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谨向关心广东海关建设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进一步加强海关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肃执纪,4月28日,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干部人事工作会议上郑重宣布了“海关人员6项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三、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四、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严禁泄露海关业务秘密,违者予以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六、严禁参与、庇护走私,违者一律开除。

  海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在单位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的责任。

  以上“6项禁令”是海关总署针对当前反走私、反腐败严峻形势,加强海关队伍廉政建设,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的又一重大举措。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广东海关关员执行“6项禁令”的情况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广东海关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6项禁令”案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举报电话:

     广东分署:020—81101313、81216535

     广州海关:020—81103621、81103350

     深圳海关:0755—84398110、84398999

    拱北海关:0756—8883290

    汕头海关:0754—6332198

    黄埔海关:020—82218282、82130433

  江门海关:0750—3365157

  湛江海关:0759—3387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