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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政策快讯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6-10 0:00:00 * 浏览: 914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

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东国税发[20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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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税务分局、各镇()外经办:

      今年是实施国务院出口退税新机制的第一年,全市出口退税工作在实施出口退税改革中出口退税进度明显加快。1-10月已办理出口货物退()59340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90%。其中,已全部清理退出2003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陈欠退税246331万元。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347078万元,其中“免抵”调库229537万元,退税117541万元,确保了出口退税新机制在我市的平稳顺利运行,促进了我市外贸出口和财政税收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当前,我市出口退税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思想观念没有及时转变,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收集和退税申报相对滞后等问题,退税进度未能达到“新账不欠”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贯彻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出口退税进度,确保今年出口退税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就加强我市出口退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国务院今年实施以“新账不欠,老账要还”为核心的出口退税新机制以后,我市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改革工作,彻底解决了积压多年的“老账”问题,不断加快办理“新账”的速度,基本实现了企业当月申报、当月审批、当月退税。但目前全市出口企业退税单证收集和退税申报进度仍然缓慢,已阻碍了“新账”的办理进度,影响了我市今年出口退税工作目标的实现,也影响了我市今年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对于全面落实国务院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十分不利。因此,要求我市各镇区、外经、国税、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和广大出口企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促进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把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作为当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新机制的主要工作来抓,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认真贯彻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家税务局有关出口退税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快出口货物单证的收集和电子信息的传递,加快出口退税的申报和审批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今年出口退()税应调尽调、该退则退,确保我市出口退税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全市出口企业必须抓紧出口退税单证的收集和出口合同、结汇的核销,切实加快出口退税的申报工作

      今年19月全市退税出口额有1477762.23万美元,已收齐单证申报退税的出口额有1246920.67万美元,申报率为84%。出口货物电子口岸信息当月对审通过率只有30%,出口货物合同到期未及时核销的也占有25.66%。由于部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未有及时收集,出口货物电子口岸信息不及时上网核对报送,以及出口货物合同没有及时到海关核销,都对当期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申报、计算和审核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了出口退税工作的被动,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进度。因此,出口企业必须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力争主动抓紧退税单证的收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有50%(目前只有20%左右)能在当月出口当月申报退税,大部分能在第二个月申报,并确保货物报关出口后90日内全部收齐申报退税。按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后凡90日内出口报关单未申报退税的,将作为内销征税。要注意抓紧出口电子口岸出口货物信息的核实上报工作,保证国税部门能及时收到有关出口电子信息对审,加快出口退税审核的进度。同时还要保证货物出口后180日内进行外汇结汇,并向国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外汇收汇核销单进行核销,否则,国税部门要收回已退税款。出口货物合同核销工作影响到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和“免、抵、退”税的及时产生,要求出口企业必须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到海关进行核销,确保出口退税的及时产生和办理。

      三、各国税分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出口退税的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今年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实现“最少退9个月的税,调9个月的库”的目标。因此,各国税分局必须加强对出口退税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抓退税进度,确保“新账不欠”。要认真分析当前出口退税工作形势,结合实际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一是不断加大出口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出口企业对做好退税申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出口企业正确掌握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配合国税部门工作。二是要克服“企业不申报,我也没办法”的消极思想,帮助、指导、督促出口企业及时收集单证,及时申报退税。三是建立定期向出口企业反馈申报、审核情况制度,促进企业加快单证收齐速度。四是抓住退税额较大的重点企业,对其进行重点中报监控分析,促进大企业的申报退税工作。五是密切注意出口退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防范骗税与加快进度“两手抓”,保持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高压态势。

      四、各镇()政府及外经贸、海关、外汇管理和国税部门要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落实

      出口退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地方的外贸出口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税收和财政收入,因此,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贸协作会议和全国出口退税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形势,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保证我市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政府要把出口退税工作作为今年财政税收和外经贸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支持国税等部门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努力促进当地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出口退税“调库”收入和退税的实现,为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创造有利条件。海关部门要及时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管理部门要督促出口企业及时结汇,提供收汇核销单。镇()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国税部门,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引导和督促,敦促出口企业端正思想,做好出口退税申报工作,加快申报,规范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加快申报进度。

 

 

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章)  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章)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