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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第813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813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5-13 0:00:00 * 浏览: 586

 最新一期(第813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5/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的在內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由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於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承辦執行,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在內地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諮詢服務中心,內地律師於每週二及週五(內地公眾假期除外)下午當值。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2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莞城區高第街1號市民廣場北樓莞城美術館5樓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 《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駐粵辦正在籌備編制《名冊》2015年更新版,並會將地域範圍由廣州和深圳兩市擴展至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同時,服務業範疇也會擴闊至涵蓋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房地產服務、企業服務、生活服務、生產性服務、綜合服務、政府及公共機構。歡迎在珠三角九市內有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加入《名冊》,一起推動宣傳在粵港資服務企業,拓展商機。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珠三角九市內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通訊》內所附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通訊》內所附表格並交予駐粵辦,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於2014年12月18日啟動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駐粵辦與商會和非官方組織、內地政府部門,以及市民的聯繫溝通。大家可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資訊,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消費品進出口相關政策
        國務院於2015年4月28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對國內消費者需求大的部分國外日用消費品,於今年6月底前開展降低進口關稅試點,逐步擴大降稅商品範圍等。

2.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
        國務院於2015年5月6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各部門審批事項,公開所有保留審批事項的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同時取消200項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等。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國務院於2015年4月24日發布上述《食品安全法》,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生產和加工,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的生產經營;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品的貯存和運輸及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等。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國務院於2015年4月24日發布上述《廣告法》,主要內容包括: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

5.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5年5月1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個人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部分由財政貼息等。

6.        《關於落實“一帶一路”發展戰略要求做好稅收服務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4月21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在改善服務促進發展方面,分國別發布“一帶一路”國家稅收指南,介紹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等。

7.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及《關於調整鐵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别於2015年4月14日和2015年4月27日發布上述两个《通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取消鋼鐵顆粒粉末、稀土、鎢、鉬等產品的出口關稅;以及對鋁加工材等產品出口實施零稅率。而《關於調整鐵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的当中明确,自2015年5月1日起,將鐵礦石資源稅由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80%徵收調整為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等。

8.        《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4月27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將實施簡易程序稅前扣除的限額由目前的3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等。

9.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5年4月25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開展能源節約、資源循環利用、新能源開發、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對綠色產業發展方向和技術路線選擇的決定性作用等。

10.        《海關總署關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涉及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報》
         海關總署於2015年4月28日發布上述《通報》。主要內容包括:取消規章設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對申請經營保稅倉庫、保稅物流中心(A型、B型),設立出口監管倉庫、設立監管場所,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企業,取消原規章中設定的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和提交驗資證明的規定等。

11.        《關於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
         國家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於2015年4月9日聯合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著力支持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融資能力提升,儘快建立向金融機構推介PPP項目的常態化渠道。健全社會資本投入市場激勵機制,推行排汙權有償使用,完善排汙權交易市場等。

12.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5年4月24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此次清理規範的範圍包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

13.        《關於公布、廢止部分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5年4月23日發布上述《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當中公布了2015年商品歸類24項,以及廢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歸類2項等。

14.        《關於清理涉及稀土、鎢、鉬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於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4月30日發布上述兩個《通知》。其中《關於清理涉及稀土、鎢、鉬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統一將稀土、鎢、鉬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徵收稀土、鎢、鉬價格調節基金。而《關於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清費立稅、從價計征改革等。

15.        《商務部關於做好取消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後續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於2015年4月13日發布上述《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當中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商務主管部門在按有關規定和許可權辦理企業設立(增資)事項時,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條目的外商投資,應當在企業設立(增資)的批復中明確與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有關的信息內容等。
 
16.        《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和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及《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和促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
        海關總署於2015年5月8日發布上述兩個《若干措施》。其中《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和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實行 “一次備案多次使用”制度,加工貿易企業辦理一次備案,即可開展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業務。實施仲介機構協助海關稽查、保稅核查和核銷制度等。而《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和促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包括: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持開展研發設計、檢測維修和服務外包業務試點,支持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支持開展保稅展示,支持融資租賃業務5項措施等。
 
   廣東

17.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廣東省政府於2015年4月23日發布上述《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規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下的准入方式,對列入負面清單的項目分別實行禁止准入、核准准入,對負面清單以外的項目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承諾准入和告知性備案等。

18.        廣東省《促進粵東西北地方振興發展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
        廣東省政府於2015年4月16日發布上述《工作任務》,主要內容包括:落實《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推動雲浮市高起點承接產業轉移,引導產業集聚。編制北江生態經濟帶發展總體規劃。推進汕頭、湛江、韶關等區域中心城市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研究出臺推動現代海洋產業集聚發展的意見,扶持粵東、粵西地區建設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等。

19.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告》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於2015年4月1日發布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凡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帳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

20.        《工商總局關於授權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企業名稱登記改革試點的批復》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於2015年4月2日作出上述《批復》,同意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主要內容包括:簡化名稱登記程序。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者企業名稱核准與企業設立登記不在同一機關的以外,企業名稱不再實行預先核准等。

21.        《深圳市2015年改革計劃》
        深圳市委辦公廳、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3月27日聯合印發上述《計劃》,深圳市將推出經濟體制、民主法治、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紀檢、黨建等七大領域的44項改革等

      福建

22.        國家工商總局12條意見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5年5月5日公布12條意見,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主要內容包括: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子公司達到3家的企業設立集團,將不再受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條件限制,企業可直接申請在名稱中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無需向登記機關申請頒發企業集團登記証等。

      廣西

23.        《關於千方百計做好穩增長工作的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5年4月30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安排北部灣集裝箱提升工程補助資金1億元、海鐵多式聯運物流扶持資金5,000萬元,支持進一步降低沿海港口服務收費,對進出欽州、北海、防城港3個港口和東興、友誼關、憑祥鐵路口岸3個口岸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減半收取車輛通行費等。

      海南

24.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園區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海南省政府於2015年3月3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引進人才(團隊)新創辦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引進人才(團隊)成員被確認為我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待遇。已享受相關優惠待遇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享受等。

25.        《海南省商務廳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5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外貿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商務廳和海南省財政廳於2015年4月23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專項資金支持為外貿基地、進口貿易促進示範區內企業提供各類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具體包括:產品設計中心、公共試驗檢測平臺、公共認證及註冊服務平臺、公共技術研發平臺、農產品品質可追溯體系平臺、市場行銷服務平臺、國際孵化器平臺、公共展示平臺、公共規劃編制、信息管理平臺、公共培訓平臺、公共供應鏈管理服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等。

製造業

26.        《關於印發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5年4月2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適用的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為:鋼鐵(煉鋼、煉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本辦法所稱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以及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肇慶等9市,以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等。

服務業

2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5年4月27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部門規章按照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條件要求規定的仲介服務事項外,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託仲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仲介服務材料等。

28.        司法部關於修改《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
        司法部於2015年4月27日發布上述《決定》,主要修改內容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6個月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決定,對許可設立的代表處發給執業執照,並對其代表發給執業證書,同時辦理註冊手續;對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其理由等。        

29.        《專利代理管理辦法》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5年4月30日發布上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應當符合的條件:具有符合規定的機構名稱;具有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具有符合規定的合夥人或者股東;以及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工作設施。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在該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職律師中應當有3名以上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等。

30.        《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15年5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5日。

      廣東

31.        廣東省商務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2015年省級服務貿易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廣東省商務廳和廣東省財政廳於2015年4月13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凡從事跨境貿易服務交易的商務活動,從事服務外包業務、財政管理制度健全、納稅會計信用良好以及在廣東省內(不含深圳)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均可申請支持資金等。

32.        《關於開展2015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南沙區旅遊局於2015年4月23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香港、澳門旅遊服務機構在南沙區註冊成立旅行社。對香港、澳門旅遊服務機構在南沙區設立旅行社(非分社),經營時間在2年以上且每年營業額達到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予以一次性補貼80萬元等。

33.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15年2月26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主要支持前海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的創新發展。根據需要,發展資金可設立若干專項,支持的項目包括先鋒企業專項、產業投資引導專項、深港合作專項、公共平台專項、人才和交流專項、綠色低碳和土地集約利用專項等。

34.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深圳市政府於2015年4月22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保險機構發展海外投資保險、海外租賃保險業務,為深圳市企業海外投資、產品技術輸出、承接國家“一帶一路”重大工程建設提供綜合保險服務。發揮自貿區深港融合功能,積極推動深港兩地保險產品、服務、資金、人才等領域互聯互通,爭取降低香港保險業在前海蛇口自貿區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的准入要求,支持深圳保險業通過香港市場參與國際競爭等。

      廣西

35.        《廣西沿邊金融改革試驗區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經營業務同城化試點方案》
        廣西區金融工作辦公室於2015年3月30日印發上述《試點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同城化試點區域由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內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4市擴展到廣西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百色、崇左6市等。

經貿數據
活動推介          
 
  • 「香港葡萄酒品全國路演-廣州站」

       由香港葡萄酒商會主辦,獲香港特區政府BUD專項基金資助的「香港葡萄酒品全國路演-廣州站」將於2015年5月10日-12日在琶洲廣交會展館B區11.3號館香港館內舉行。活動除展示香港葡萄產業的特色,介紹香港在亞洲葡萄酒樞紐之下提供的各種服務平臺外,還將在展區內舉行研討會和品酒課堂等。詳情請參閲以下網址: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U0MjY5Mg==&mid=205924563&idx=1&sn=a0a83b672d99a1715c2ec9a0b893bcaf&scene=4#rd
 
  •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說明會」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經濟貿易辦事處聯同天津市人民政府港澳工作辦公室、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天津分會主辦的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說明會將於2015年5月14日下午2:00 至 5:05在天津萬麗天津賓館舉行,屆時將邀請自貿區管理委員會、市審批辦、市商務委員會、東疆港區管委會、天津海關、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代表講解說明天津自貿區總體方案的相關政策。
 
  • 「2015粵港知識產權與中小企業發展(廣州)研討會」

        由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廣州市人民政府(待定)、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協辦單位的「2015粵港知識產權與中小企業發展(廣州)研討會」將於2015年6月4日下午2:00 至 5:00在廣州市越秀賓館五樓嶺南廳舉行。研討會旨在協助在粵中小企業瞭解兩地的知識產權制度和定下知識產權管理策略,從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及增加盈利的能力。研討會費用全免。有興趣的人士請于於2015年5月29日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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