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8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最新一期(第818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5/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有需要的在內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由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於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承辦執行,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在內地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諮詢服務中心,內地律師於每週二及週五(內地公眾假期除外)下午當值。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2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莞城區高第街1號市民廣場北樓莞城美術館5樓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 《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駐粵辦正在籌備編制《名冊》2015年更新版,並會將地域範圍由廣州和深圳兩市擴展至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同時,服務業範疇也會擴闊至涵蓋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房地產服務、企業服務、生活服務、生產性服務、綜合服務、政府及公共機構。歡迎在珠三角九市內有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加入《名冊》,一起推動宣傳在粵港資服務企業,拓展商機。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珠三角九市內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通訊》內所附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通訊》內所附表格並交予駐粵辦,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於2014年12月18日啟動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駐粵辦與商會和非官方組織、內地政府部門,以及市民的聯繫溝通。大家可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資訊,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至全國 增強消費對經濟的拉動力部署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
國務院於2015年6月10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國,審批權下放到省級部門;以及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包括對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簡化歸類,實施經營主體和商品備案管理,對進出口商品採取集中申報、查驗、放行和24小時收單等便利措施。
2. 《關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5月20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自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統稱“自貿區”)掛牌成立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中國(上海)自貿區已經試點的進口稅收政策原則上可在自貿區進行試點;以及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在自貿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試點等。
3.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部分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的通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15年5月21日發布上述《通知》, 以暫定稅率方式降低護膚品、西裝、短統靴、紙尿褲等產品的進口關稅,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
4. 海關總署《關於公布商品歸類行政裁定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5年6月3日發布上述《公告》,明確將“偏光片(偏光板)”歸入稅則號列9001.2000。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5. 《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6月2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退稅款的計算以離境的退稅物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含增值稅)為依據,退稅率為11%,計算應退增值稅額等。
6.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於2015年6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9日。
廣東
7. 《關於修訂<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近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30日。
8. 《廣東省企業年度報告實施辦法(暫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5年6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自發布之日起15天內。
9. 《關於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委員會、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管委會於2015年6月9日發布上述《通知》,廣州市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自貿區)南沙片區組織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即註冊在自貿區南沙片區內的汽車經銷商,經商務部進口許可,從事進口或代理進口國外汽車的經營活動。
10.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廣州市政府於2015年5月31日公布上述《辦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用人單位應當按其繳費基數的8%按月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c)
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同時參加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的繳費標準,以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人每月繳納0.26%。職工的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由用人單位全額負擔
11. 《2015年深圳市推動外貿穩定增長和爭創外貿競爭新優勢工作方案》
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6月1日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爭取在前海合作區設立(香港)全球免稅購物中心;以及鼓勵深圳市具備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通過並購、參股等方式參與境外投資。鼓勵優勢產業龍頭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展示展銷中心、連鎖店等等。
福建
12. 關於舉辦福建自貿試驗區政策解讀系列培訓班的通知
福建省自由貿易試驗區辦公室於2015年6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決定每月25日在福州舉辦福建自貿試驗區政策解讀培訓班,包括解讀政策和分析政策優勢等內容。首期政策解讀培訓班於2015年6月25日舉辦。
廣西
13. 《廣西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5年度)》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區財政廳和區環境保護廳等部門於2015年5月20日發布上述《目錄》,包含節能環保產業、先進裝備製造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產業、生物醫藥產業、養生長壽健康產業、海洋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農業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涉及38個重點發展方向,3,200余項重點產品和服務。
海南
14.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的十八條措施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5年5月18日公布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開放境內外市場,對所有市場主體實行統一的國民待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實行“一照一碼”;(b)
支持小微企業投資者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碳排放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支持自然人以勞務出資的方式投資入股等。
雲南
15.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15年5月28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養老服務業、康體休閒旅遊業、體育服務業等;以及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辦醫。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幼兒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舉辦各種職業技能培訓等。
16. 雲南省商務廳關於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全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實施細則
雲南省商務廳於2015年5月20日發布上述《細則》,公布加快培育限上商貿企業、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獎勵對象和標準。
服務業
17. 《交通運輸部關於在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若干海運政策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於2015年6月1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外商可在自貿區設立股比不限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其中,在上海自貿區可設立外商獨資企業,在廣東自貿區可設立港澳獨資企業;以及經批准,在自貿區設立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可以經營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資股比放寬至51%;在自貿區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經營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業務等。
18. 《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國內水路運輸審批下放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於2015年5月29日發布上述《通知》,將“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審批”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19.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於2015年6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5日。
海南
20. 《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衛生行政許可暫行辦法》
海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5年5月28日發布上述《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醫療機構審批。境內、外資本均可在先行區採取合作、合資等方式申請舉辦非公立醫療機構,香港、澳門和台灣投資者可申請設立中醫預防保健機構,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以及境外醫務人員(含醫師、護士及醫技人員)申請來先行區從事臨床診斷、治療、護理等業務活動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註冊,執業時間為三年,期滿後可申請再註冊等。
經貿數據
活動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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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活動推介
- 「僑資企業法律諮詢服務座談會」
由「廣東省僑辦為僑資企業服務法律顧問團」主辦的「僑資企業法律諮詢服務座談會」將於2015年6月18日在香港工業總會舉辦。座談會將邀請由律師組成的法律顧問團作關於“內地法制環境的改變與僑企對策”、“解析《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等專題演講並為參會企業代表進行一對一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請參閱《通訊》內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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