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粵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7-16 0:00:00 * 浏览: 494
《駐粵辦通訊》(號外)已出版了,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5/newsletter.html。《通訊》(號外)的內容如下:
內地經貿快訊
《停止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7月13日就上述《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27日。主要內容包括:(a)
根據相關協會、企業訴求,為滿足鍍金企業正常生產需要,經研究決定,停止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
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第21 號令)第三十五條2014 年底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的規定;以及(b)
決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暫緩執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鉀電鍍金及氰化亞金鉀鍍金工藝規定的通知》(發改產業[2013]1850
號)同時廢止。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dpc.gov.cn/yjzq/201507/t20150713_737159.html
關於就《停止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關於就《停止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關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於7月10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試點企業是指在南沙、橫琴新區註冊成立并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以及參與南沙、橫琴新區重點項目投資、建設的廣東省轄內企業。而辦法所稱的港澳地區銀行指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并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b)
跨境人民幣貸款是指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從港澳地區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用於南沙、橫琴新區的區內生產經營、區內及境外項目建設等業務;(c)
試點企業辦理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前,應通過境內結算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提交申請材料辦理備案。申請材料包括:備案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貸款意向書、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等;(d)
試點企業的跨境人民幣貸款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於購買理財產品和非自用房產,不得用於除借款人集團公司以外的企業委託貸款;以及(e)
港澳地區銀行向試點企業發放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於印發《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廣州銀發[2015]1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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