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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9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839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9-21 0:00:00 * 浏览: 891

 
最新一期(第839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5/newsletter.html。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國務院常務會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推向縱深部署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等
國務院於2015年9月16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在原有生物藥品、儀器儀錶製造等6個行業基礎上,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範圍,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在今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等。

2.《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於2015年9月17日發布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修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制定新的外資基礎性法律,將規範和引導境外投資者及其投資行為的內容納入外資基礎性法律。對於外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活動等一般內容,可由統一適用於各類市場主體法律法規加以規範的,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適用統一的法律法規等。

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國務院於2015年8月29日發出上述《批復》。主要內容包括:主要職能為統籌協調服務貿易發展工作。加強對服務貿易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加快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舉措,協調各部門服務進出口政策;統籌服務業對外開放,將服務業國內改革與對外開放有機結合,服務業對外開放與促進服務進出口有機結合;指導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和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服務貿易發展中的典型經驗等。

4.《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5年8月27日公布上述《管理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規定對企業經營範圍中包含前置許可經營項目和後置許可經營項的申請登記流程及有關事項分別予以明確等。

5.《關於做好三證合一有關工作銜接的通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稅務總局於2015年9月9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記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應當換發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企業登記機關收繳、存檔。原證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等。

6.《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改革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9月14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取消企業發行外債的額度審批,改革創新外債管理方式,實行備案登記制管理等。

7.《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於2015年9月9日聯合發布上述《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定),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等。

8.《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5年9月14日公布上述《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申報中國質量獎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近5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在質量水準、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並達到國際領先水準;及質量管制制度、模式、方法實現創新並具有推廣價值等。

9.《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9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16日。
 
廣東

10.《廣東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廣東省省級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及《廣東省省級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8月21日發布上述3個《目錄清單》,當中明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納入收費項目96項,其中國家定項目84項、省定項目12項。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納入收費項目39項,其中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13項,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26項。省級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共有收費項目29項等。

11.《廣東省主體功能區投資政策指導意見》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5年9月1日印發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組織實施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改革措施,積極推進自貿園區建設。加快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海合作區、珠海橫琴新區等重大平台建設,支持大廣海灣經濟區、粵海銀瓶合作創新區、中山翠亨新區建設,探索區域聯合創新區、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旅遊合作區及生活合作區的建設模式等。

12.《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年度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5年8月25日發布上述《實施辦法(試行)》,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等。

13.《拱北海關關於橫琴自貿試驗片區進出口商品簡化歸類的公告》
拱北海關於2015年8月31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進口商品簡化歸類是指對經橫琴口岸申報進口的澳門小商品,進口商品收貨人及代理人在不影響國家稅收管理政策和貿易管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對同一提單下的多項商品進行合併歸類的簡便申報方式等。

14.《東莞市2015年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東莞市轉變政府職能決策諮詢委員會辦公室於2015年8月13日發布上述《目錄》。當中明確,市政府決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226項;決定取消的事項10項。其中取消的事項包括:航行港澳船舶證明書核發;合資船船員登輪證核發;勞動合同鑒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年檢;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審批等。

15.關於印發《東莞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效益保障及退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和《東莞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投資協議(指引)》的通知
東莞市政府於2015年8月10日印發上述《通知》。《東莞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效益保障及退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主要內容包括:要求招引的重大項目投資合同中必須包括投資計劃(包括投資額和投資期限),投資構成(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所佔比例),總用地面積,益指標(包括投資強度、產出比、稅收貢獻),科技指標,動工、竣工、投產、達產時間,違約責任等條款等。而《東莞市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投資協議(指引)》則根據《辦法》提供了協議示範文本,各鎮街(園區)可根據不同項目的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等。

16.《佛山市互聯網+”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佛山市政府於2015年8月20日印發上述《工作方案》。當中明確, 2015至2018年,佛山將在原有的環境信息系統建設基礎上,整合現有環保數據,完善建設佛山“互聯網+”環境保護體系,形成“互聯網+大氣”的“天網”大氣管理系統、“互聯網+水”的“水網”水環境管理系統以及“互聯網+土壤”的“地網”土壤環境管理系統等。

17.《肇慶市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優惠獎勵辦法》
肇慶市政府於2015年7月17日印發上述《獎勵辦法》。當中明確,按照《獎勵辦法》,在新三板或區域市場掛牌的企業從原有的3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在滬深交易所的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將分階段獲得獎勵,從原有150萬元提高到最高獎額700萬元。根據《獎勵辦法》,在滬深交易所和境外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的企業,一經肇慶市政府認定後,由肇慶市政府頒發“上市後備企業綠色通道卡”,享受肇慶市重點項目有關優先、優惠待遇等。

18.《東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草案公開徵集意見
東莞市城鄉規劃局於2015年9月16日就上述《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15日。

19.《關於江門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扶持政策(第一批)徵詢公眾意見的公告》公開徵集意見
江門市建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5年9月14日就上述一批《扶持政策》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24日。

廣西

20.《廣西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5-2020)
廣西區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7月31日轉發上述《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知識產權資助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的支持力度,對其知識產權申請和維持費用給予適當補貼等。

海南

21.《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支持12個重點產業發展若干意見》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5年9月6日印發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重點產業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當年度高校畢業生的企業給予社保補貼。對不裁員、少裁員的重點產業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等。

雲南

22.《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雲南滇中新區的批復》
國務院於2015年9月7日正式批復同意設立雲南滇中新區。主要內容包括:要把建設雲南滇中新區作為實施“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重要舉措,打造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重要支點、雲南橋頭堡建設重要經濟增長極、西部地區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驗區和改革創新先行區等。

2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口岸工作推進大通關建設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15年8月30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快雲南電子口岸大通關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和完善共建共管共用機制,推動口岸管理有關部門各作業系統橫向互聯互通,實現口岸管理有關部門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人員等申報信息,物流監控信息,查驗信息,放行信息,企業資信信息等全面共用和業務協同等。

24.昆明市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5年9月14日發布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當中明確,昆明市企業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8%,基準線為10%,下線為3%等。

製造業

25.《〈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於2015年9月11日就上述《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11日。

26.《纖維製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5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18日。

服務業

27.《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於2015年9月1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給予金融租賃公司跨境人民幣融資額度。積極運用外匯儲備委託貸款等多種方式,加大對符合條件金融租賃公司的支持力度等。

28.《三網融合推廣方案》
國務院於2015年8月25日發布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符合條件的電信企業在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可從事除時政類節目之外的廣播電視節目生產製作、互聯網視聽節目信號傳輸、轉播時政類新聞視聽節目服務、除廣播電台電視台形態以外的公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互動式網絡電視(IPTV)傳輸、手機電視分發服務等。

29.《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國務院於2015年9月16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在原有生物藥品、儀器儀錶製造等6個行業基礎上,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範圍,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在今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等。

30.《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5年9月2日公布上述《暫行規定》,主要內容包括: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等。

31.《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5年8月31日發布上述《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等。

32.《關於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5年9月11日發布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當中明確,決定廢止《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33.《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修訂)》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5年8月25日對上述《管理辦法》作出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將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有機產品認證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並經國家認監委批准後,方可從事批准範圍內的有機產品認證活動”。

廣東

34.《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
廣州市政府於2015年9月8日印發上述《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依託南沙自貿試驗區建設,全面深化粵港澳港航業的合作與交流,鼓勵港澳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獨資國際船舶運輸企業經營國際海上船舶運輸服務。將香港的自由港政策優勢、高端航運產業優勢與內地的資源優勢有機整合,推進粵港澳航運服務行業管理標準和規則相銜接,將南沙打造為粵港澳航運服務示範區。爭取港澳航線船舶按國內航線管理、粵港澳船員實行免簽等粵港澳航運市場一體化政策等。

35.《關於加強服務保障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的意見》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於2015年9月17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前海檢察院將實行檢察權和司法行政管理權相分離的司法管理體制,實行檢察官負責制。探索實行特殊案件的跨行政區劃管轄,由前海檢察院統一負責深圳市全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辦理,全市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監督工作等。

36.《佛山市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佛山市商務局和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於2015年8月26日聯合發布上述《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餐飲經營者在實體店、網店、團購網站等各種管道進行銷售的,必須明碼標價,需要在消費者做出選擇之前明確告知相關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供消費者選擇。如網店與實體店消費條件有區別的,必須注明消費條件及差別,不得在消費者消費後再行通告或強行收費等。

37.《關於扶持汕頭港集裝箱運輸發展的若干意見》
汕頭市政府於2015年8月6日印發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對拖運集裝箱到廣澳港區裝卸的拖車公司,每季度自然重箱運輸量前10名拖車公司,按每自然重箱不超過300元的獎勵,每季度獎勵總金額為250萬元等。

38.《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5年9月1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5日。

福建

39.《關於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融資租賃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福建省政府於2015年9月4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在自貿試驗區已設立、新設或遷入的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自貿區所在地政府可以根據到資情況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等。 
         
廣西

40.《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5年8月5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開發旅遊電子商務系統,發展電子預定、電子支付及電子管理、網絡宣傳與行銷業務;推廣旅遊商品網絡銷售,拓展銷售渠道。培育一批以旅遊為主營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等。

海南

41.《海南省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2015-2020年)》
海南省政府於2015年9月7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健康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健康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產業資本共同籌資的醫療健康產業投資基金。創新健康服務業利用外資方式,有效利用境外直接投資、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等。

  • 第十二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博會)


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簡稱中博會)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廣東省人民政府等部門主辦,將於2015年10月10至13日在廣州琶洲保利世貿博覽館舉行。其中,「香港品牌區開幕式」將於2015年10月10日11:10舉辦。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ismef.com.cn/htm/content/lists/13/


內地經貿快訊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保險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審批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保監會廣東監管局於2015年9月21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28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辦法適用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和珠海橫琴新區片區; 

(b) 辦法適用的審批事項包括: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搆、保險公司分支機搆在自貿區內改建分支機搆或者將自貿區外分支機搆改建到自貿區內、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撤銷分支機搆、自貿區內保險公司省級分支機搆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核准及保險公司分支機搆由自貿區外遷入自貿區內的位址變更或保險公司分支機搆在自貿區內的位址變更等;以及 

(c) 辦法適用備案事項包括: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在粵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和再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搆、在粵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和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搆由自貿區外遷入自貿區內的地址變更或在自貿區內的地址變更等。 

有關《徵求意見稿》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irc.gov.cn/web/site15/tab894/info3974422.htm 
對《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保險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審批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保險業服務廣東經濟轉型升級的有關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保監會廣東監管局於2015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24日。主要內容包括: 

(a) 加大與境內外銀行合作,依託信用及保證保險,為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的訂單融資、貿易融資服務。及時向企業發布預警信息,為企業提供海外買方資信調查服務和風險管理諮詢、債務追討服務; 

(b) 完善和推廣簡易承保流程,進一步簡化操作手續,降低投保成本,為小微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易操作”的信用與保證保險服務。穩步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服務中心”模式試點範圍;以及 

(c) 積極引進國外保險集團、港澳台保險機構和保險仲介機構,吸收借鑒境外保險機構的先進管理經驗及產品服務。引導國內外優質資本在自貿區設立信用保證、健康、責任、航運、互聯網、自保等專業保險機構。爭取政策支持,在廣東自貿區內擴大外匯壽險業務試點,探索實施壽險獨立代理人制度,參照香港經驗開發壽險產品等。 

有關《徵求意見稿》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irc.gov.cn/web/site15/tab894/info3974270.htm 
對《關於保險業服務廣東經濟轉型升級的有關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6號)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8月3日發布上述《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 

(a) 對取消的“對辦理稅務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的核准”事項,要求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時辦結;納稅人提交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稅務機關製作《稅務事項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納稅人需補正的內容; 

(b) 對取消的“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註銷”以及“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退稅資格的認定”等事項,要求稅務機關取消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按備案管理。出口企業首次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免)稅時,應提交相關的檔資料進行備案;備案內容如有變化,企業應及時到備案機關辦理備案內容的變更,如變更退稅方法,應結清出口退(免)稅款後,方可辦理備案變更;出口企業撤回出口退(免)稅備案的,主管國稅機關應按規定結清退(免)稅款後辦理。出口企業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的,主管國稅機關應在結清出口退(免)稅款後辦理; 

(c) 對取消的“集團公司具有免抵退稅資格成員企業認定”事項,要求集團公司按收購視同自產貨物申報免抵退稅,應當提供規定的資料,向集團公司總部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備案;以及 

(d) 對取消的“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代理外國企業、外國自然人出口貨物備案登記及備案核銷的核准”事項,要求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代理外國企業、外國自然人出口貨物,出口企業應當在貨物報關出口後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代理報關備案等。 

有關《公告》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1.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520849&flag=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6號) 
2.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0/c1758824/content.html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