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后台添加(banner)标题

公告

(第960期)《駐粵辦通訊》

(第960期)《駐粵辦通訊》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06-13 0:00:00 * 浏览: 736
最新一期(第960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7/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推廣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同時便利在粵港人尋找當地的香港服務提供者,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名冊》)。
 
  • 《名冊》旨在免費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
  • 《名冊》由駐粵辦出資編制,公信力強,同時設有網上版(http://www.gdeto.gov.hk/tc/directory/index.html)方便公眾查閱。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 截止在即,把握機會
    • 《名冊》計劃在2017年8月出版
    • 歡迎下列企業,在6月23日前,將資料提供《名冊》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珠三角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1. 香港註冊企業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1. 跨國企業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1.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珠三角九市內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點擊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如有查詢,請與香港商會廣東秘書處或駐粵辦聯繫。
 
香港商會廣東秘書處
地址:廣州市環市東路339號廣東國際大廈主樓909室
電話:(8620)83311653      傳真:(8620)83312295
電郵:
info@hkcccgd.org   網址:www.hkcccgd.org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網址:
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新的降費措施部署新建一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
國務院於2017年6月7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從今年7月1日起,將建築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領域政府非稅收入電價附加,取消其中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徵收標準降低25%等。

2.
《展銷會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於2017年6月7日就上述《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8日。

3.
《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6月6日發布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具備條件的沿邊重點地區借鑒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在投資、貿易、金融、創新創業、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探索與國際高標準接軌等。

4.
《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
財政部、稅務總局於2017年6月6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等。

5.
《關於深入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
財政部、農業部於2017年5月31日聯合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重點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以下領域農業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包括現代農業產業園,即支持以規模化種養基地為基礎,通過“生產+加工+科技”,聚集現代生產要素、創新體制機制的現代農業產業園;以及“互聯網+”現代農業,即支持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智慧農業工程、農村電子商務平台、智能物流設施建設運營等。

6.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稅務總局於2017年5月27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等。

7.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7年5月8日公布上述兩份《規則》,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當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廣東

8.
《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7年版)
廣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於2017年5月25日印發上述《目錄》,結合廣東省新一輪技術改造及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產業帶建設需要,《目錄》涵蓋503項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103個鼓勵進口設備的重點行業和519項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等。

9.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7年度調整我省工傷傷殘津貼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7年6月1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14日。

10.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17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的通知》
廣東省科技廳於2017年5月25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培育的企業需符合《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七條的有關要求等。

11.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粵港電子簽名憑證互認證書策略有關身份鑒別方式的聲明》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於2017年5月24日發布上述《聲明》。當中指出,按照現行的《粵港電子簽名憑證互認證書策略》,個人和組織機構身份的鑒別審核方式主要指的是以面對面的審核方式確認個人和授權代表身份,並不包含非面對面的審核方式。

12.
廣東《促進粵東西北地方振興發展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廣東省政府於2017年5月23日印發上述《任務》。主要內容包括: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中德(揭陽)金屬生態城、中德(茂名)精細化工園等對外開放合作平台建設。推動湛江與廣西、海南,粵東地區與福建深化港口企業及口岸通關合作。推動湛江、汕頭等沿海港口拓展東南亞航線等。

13.
《廣東省自貿辦關於開展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外籍及港澳台高層次人才推薦工作的通知》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自貿區)工作辦公室於2017年5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貿區港澳台高層次人才的相關標準參照《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程序執行;以及經審核通過的由省自貿辦出具《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港澳台高層次人才推薦函》,可用於為在聘的外籍家政人員辦理居留證件等。

14.
《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5月18日印發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支持項目範圍包括:關鍵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創新能力建設、應用示範項目與第三方公共服務平台項目;以及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等領域推廣應用項目等。

15.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開展2017年度總部經濟企業獎勵與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7年6月1日發布上述《通知》,申報時間至2017年6月20日止。申報條件為符合《深圳市鼓勵總部企業發展暫行辦法》中總部企業認定條件,並經深圳市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總部經濟企業等。

16.
深圳《關於調整本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的通知》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於2017年5月25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130元/月,養老、工傷及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參保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但最低繳費基數不低於2,130元/月。

17. 
深圳《關於台港澳居民在深就業的溫馨提示》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7年5月24日發布上述《提示》。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擬聘雇或者接受境外派遣台港澳人員的,應當為其申請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港澳人員在深圳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應當由本人申請辦理就業證等。

18.
《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中山市節能和循環經濟項目資助實施細則》及《中山市信息產業項目資助實施細則》
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別於2017年5月15日、16日和18日印發上述三份《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3年。當中,《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的資助範圍及條件包括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即工業企業開展的增資擴產、機器換人、自動化生產線、智能車間、兩化融合以及先進製造模式等項目等。

19.
《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進加價實施方案(公眾徵詢稿)》公開徵求意見
佛山市水務局、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於2017年6月2日就上述《公眾徵詢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23日。

20.
《肇慶市企業集群註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肇慶市政府於2017年5月26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至2020年6月30日止。主要內容包括:不得申請登記為集群企業的商事主體包括:經營範圍涉及國務院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以及從事生產加工、餐飲服務、旅業、旅行社、娛樂服務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診所(含動物診所)、藥品、醫療器械、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融資性擔保、小額貸款、證券服務、拍賣、典當等按規定需要特定經營場所方能開展經營活動行業的等。 

廣西

21.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7年5月27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降低投資稅費、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地成本以及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用水成本等。

製造業

廣東

22.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力推進環保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的決議》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6月2日通過上述《決議》。主要內容包括:堅持推進污染總量減排和污染物結構排放控制,加強火電、石化、陶瓷、水泥等高排放行業污染治理,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濃度等。

23.
《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監督管理辦法》
廣東省政府於2017年5月17日公布上述《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納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的食品相關產品,許可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部分產品生產許可實施承諾許可,申請人書面承諾其符合發證條件的,許可部門即核發生產許可證。許可部門對其他列入目錄內的食品相關產品實施生產許可審查,實行實地核查,免予產品檢驗等。

24.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做好《工業廢水鉈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於2017年5月11日發布上述《通知》,經廣東省政府同意,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環保廳聯合批准發布上述《標準》(標準編號:DB 44/1989-2017,實施日期:2017年10月1日)。

25.
《惠州市推進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實施方案》
惠州市政府於2017年5月23日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平台建設和技術創新,支持新能源汽車研發、整車生產及產業化,鼓勵和引導新能源汽車龍頭企業加大投入,著力推進動力電池等關鍵技術研發,力爭在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產品及關鍵技術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等。

服務業

26.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7年6月2日發布上述《通知》,自發布之日實施。主要內容包括:發卡行應於北京時間每日12:00前報送上日24小時內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遇節假日不順延。銀行卡境外交易採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自9月2日起首次報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等。

27.
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於2017年5月9日聯合發布上述《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應當於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方式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帳戶的盡職調查;以及應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對存量個人高淨值帳戶按規定完成盡職調查程序等。

廣東

28.
《廣東省進一步擴大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實施方案》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5月10日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推進廣州南沙郵輪母港、深圳太子港郵輪母港以及珠海、汕頭、湛江等地郵輪訪問港建設。支持廣州、深圳建設中國郵輪旅遊發展試驗區,促進廣州南沙、深圳蛇口口岸國際郵輪入境外國旅遊團15天免簽政策落地;以及出台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率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實現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業等。

29.
《珠海經濟特區促進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辦法》
珠海市政府於2017年5月1日公布上述《辦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推動橫琴與港澳之間遊客入境便利化和旅遊業務創新發展,建設國際商務服務休閒旅遊基地。支持在橫琴設立的港澳資旅行社,依法經營內地居民出國(境)的團隊旅遊業務爭取國家政策支持,聯合港澳開發遊艇觀光資源,以及開發覆蓋港澳的低空飛行旅遊觀光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