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23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23期
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华301调查项下征税产品清单(《清单1_2018年7月6日实施_共计818项》和《清单2_将征求公众意见_共计284项》)
征税产品清单分为两个,总共包括1102个税目,2018年贸易额约为500亿美元。第一个征税清单包含818个税目,涉及大约34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货物。与2018年4月3日美国公布的包含1333项产品的原征税产品建议清单相比,该清单删除了原清单中的515项,保留818项。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于2018年7月6日开始针对第一个清单中的产品征收25%的额外关税。第二个征税清单包含284条个税目,第二个征税清单将征求公众意见。清单主要集中在对“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有贡献或从中受益的产业部门,其中包括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工业机械、新材料和汽车等行业。该清单不包括美国消费者通常购买的商品,如手机或电视机。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aefi.org/upload/ueditor/file/20180619/15293896293690107.pdf
二、国税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国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地税机关集中合并,原国税、地税机关按原有职责协同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国、地税合并后,将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例如1、实现 “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518481/content.html
三、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公告》明确,支持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清单录入功能。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使用“跨境电子商务”功能进行清单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公告》指出,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单证数据使用数字签名技术,其中电子订单、支付单、运单的数字签名实施过渡期自公告执行之日起3个月。《公告》还提出公开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0902/index.html
四、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1、修改涉及4种单证;2、对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布局结构进行了优化,版式由竖版改为横版,纸质单证全部采用普通打印方式,取消套打,不再印制空白格式单证;3.、进口货物报关单增加9项;4、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加7项;5、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增加12项;6、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增加10项。修改后的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自2018年8月1日起启用,海关总署2016年第28号公告同时废止,原入境、出境货物报检单同时停止使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99/index.html
五、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发布上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有:1、新增“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和“自报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要求;2、修改4个栏目的名称;3、新版通关参数可到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中“关检融合部分通关参数查询及下载”区域下载。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72/index.html
六、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公告
《公告》称,海关总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深化海关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引导企业自律管理,释放企业活力,提升企业内生动力,经过一年试点,有关企业积极配合,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此,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新监管模式改革是海关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以及支持与加工贸易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61/index.html
七、国家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关于企业使用第三方平台申报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公告》称,中国贸促会为企业提供了完全免费、功能完整、顺畅快捷的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服务,同时免费开放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企业端申报数据接口。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其代理人、第三方平台开发具备相关功能的原产地网上申报系统,按规定办理相关授权开通事宜、与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对接后,方可向企业提供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报第三方服务。《公告》指出,企业可选择使用公布名单内第三方平台申报系统进行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报,企业使用未在公布名单内第三方平台系统申报证书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co.ccpit.org/front/aboutNoticeContent/44
八、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积极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研究调整优化认定标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华研发力度。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领域。《通知》明确,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投向中西部地区。同时,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6/15/content_5298972.htm
九、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广东省国税、地税局合并,统一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外执法和服务,于6月15日正式挂牌,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公告》提及,2018年6月16日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www.gd-n-tax.gov.cn),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old.gd-n-tax.gov.cn)、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old.gdltax.gov.cn)和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网站(网址:zsfj.gdltax.gov.cn)停止更新和业务受理,相关职能由新启用网站承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tax.gov.cn/gdsw/ssfggds/2018-06/15/content_7670e225402e45e9b9ab936519c172fc.shtml
十、市规划局:关于试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
《通知》称,从今年7月2日起,凡到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事项的,均需通过该局的网上报建系统上报,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者可通过东莞规划网站的规划业务网上报建系统自助申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gh.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gh/s32920/201806/1178598.htm
十一、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高质量利用外资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莞版“外资十条”共提出了10条30项举措在外资企业的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等十大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并提出由东莞市财政预算3年安排10亿元“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各项扶持,确保对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兑现。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aefi.org/upload/ueditor/file/20180621/15295639939053221.pdf
十二、活动
1、转发关于“谷歌外贸成长计划活动”的通知
今年,谷歌首次在全国重点城市及28个谷歌体验中心启动“谷歌外贸成长计划”,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外贸出海培训。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在我市的活动分别于5月25日、6月22日和7月20日在谷歌东莞体验中心举行。有关安排如下:
阶段三: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截止报名:7月19日
内 容:如何投资和建设企业数字化团队。如何打造优质的B2B独立站、如何塑造对海外采购者有吸引力的图文;如何将独立站连接到广告和数据分析平台,轻松构建完整的数字化营销架构(适合人群:开始使用谷歌出海方案的外贸企业,希望了解使用谷歌出海方案秘籍的外贸企业)。
地 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星河新天地8栋(谷歌东莞体验中心)
费 用:免费,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2、转发东莞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南方科技专修学院受东莞市团委委托,今年将继续开展“圆梦计划”工作,本期报考院校为华中科技大学,录取后个人只需缴交1000元,剩余费用由政府资助。欢迎各会员企业积极组织员工报考学习。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