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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117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2-17 9:55:39 * 浏览: 321
最新一期(第1175期)《駐粵辦通訊》
(網址:https://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20/newsletter.html )。
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關於開展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商務部及海關總署等8個部門於2020年2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緊急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市場監管部門和藥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打擊六類違法行為,即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行為;未按規定取得許可或備案,擅自生產銷售的行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以及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為等。

2.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部署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時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和調節更好保障供給
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020年2月12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分類有序推動企業復工複產,推動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儘快達產,協調解決設備、人工、資金、原輔料等問題,加強供需精准對接和統一調配,確保一線防控需要等。

3.《關於切實簡化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流程及落實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實行隔離措施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於2020年2月1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切實簡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返崗包車通行證”辦理流程等。

4.《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關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2月11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為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進出境貨物的快速驗放,疫情期間收發貨人在收到海關貨物查驗通知後,可免於到場協助海關實施查驗等。

5.《關於推廣人身保險電子化回訪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2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人身保險新單業務電子化回訪是保險公司在保單猶豫期內,依托互聯網等技術,對投保人驗證客戶身份真實性,確認投保人知悉合同主要內容和猶豫期等相關權利的回訪等。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11日發佈上述《政策指引》。主要內容包括: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等。

7.《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及《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及《公告》。其中,《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拓展網上辦稅繳費範圍,優化網上辦稅繳費平台強化線上稅費諮詢服務,豐富多元化非接觸辦理方式等。而《公告》自發佈之日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按規定,適用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的,應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等。

8.《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外資企業服務和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於2020年2月1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積極幫助外資企業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協助做好復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大力支持外資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協調幫助解決外資企業復產存在的困難,妥善處理外資企業投訴等。

9.《關於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商務部等19個部門於2020年2月10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内容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返鄉入鄉創業營商環境。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以服務業為重點試點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限制,簡化優化審批手續和流程等。

10.《關於發揮政府儲備作用支持應對疫情緊缺物資增產增供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2月9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生產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的企業抓緊釋放已有產能,進一步增加產量,儘快實現滿負荷復工復產等。

11.《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2月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強化復工復產要素保障。會同有關部門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原材料供應、物資運輸以及口罩、消殺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保障等難題,指導企業開展生產自救等。

12.《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20年2月8日公佈上述《ㄖ贰V饕谌莅ǎ涸试S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償還或置換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產生的項目貸款等。

13.《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20年2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等。

14.《關於加快醫用防護服註冊審批和生產許可的通知》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於2020年2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和鼓勵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擴大產能。對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新增生產場地的,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按規定,快速辦理等。

15.《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及審計署於 2020年2月7日聯合發佈上述《緊急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企業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施名單制管理,強化資金支持等。

16.《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於 2020年2月7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等。

17.《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及《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7日聯合發佈上述兩個《公告》,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當中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等。

18.《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2月6日發佈上述《暫行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信托公司等。

19.《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口罩等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價格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2月6日發佈上述《意見》及《緊急通知》。其中,《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是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主要是三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交易,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

20.《關於臨時延長匯總徵稅繳款期限和有關滯納金、滯報金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1月申報的匯總徵稅報關單,企業可在2月24日前完成應納稅款的匯總電子支付。其他事項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5號的要求辦理等。

21.《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海關總署及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1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

22.《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於2020年1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對於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對於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等。

23.《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於2020年1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等。

廣東省政策
24.廣東省《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等5個部門於2020年2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將廣東省政府明確的“對疫情防控必需、城鄉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作為重點企業等。

25.廣東省《關於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意見》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等5個部門於2020年2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降低小額貸款和小額再貸款利率5%-10%,降政策性擔保收費至最高不超過貸款總額的1%,降續當費率1‰-5‰;免再擔保費,免不超過6個月的融資租賃租金利息和租金罰息,免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費用等。

26.《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2月1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廣東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每年投入不低於10億元用於支持集成電路領域技術創新等。

27.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出台七措施支持企業共渡難關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2月11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加快實施疫情防控企業和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對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開通許可登記註冊業務綠色通道,有效保障防控急需用器械的供應等。

28.廣東省《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延遲復工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措施期間工資待遇相關問題解答》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0年1月30日發佈上述《解答》。主要内容包括: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未復工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等。

29.《廣東省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1月2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等。

30.《關於調整2019年度廣東省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發放標準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於2019年12月25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調整2019年度廣東省傷殘津貼(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發放標準等。

31.廣州市《關於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廣州市商務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海事局等7個部門於2020年2月10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提升通關效率入手,進一步精簡單證。提升口岸物流運轉效率。根據港口條件和企業需求,試點進口貨物的“船邊直提”,探索推進出口貨物的“抵港直裝”等。

32.《廣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2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分類推動復工複產。對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要全力保障復工復產等。

33.《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2月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在復工復產時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冊》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保護措施等。

34.《中山市政府關於印發應對疫情穩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政府於2020年2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在對企業減輕負擔方面。降低租金負擔,非公有經濟實體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鎮兩級國有(公有)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性土地、物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2月份和3月份租金等。

35.《揭陽市政府關於印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扶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揭陽市政府於2020年2月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疫情期間以自有運力為我市企事業單位運輸口罩、防護服等防控防疫物資的物流類企業(在揭陽市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不含生產企業)給予資金支持等。

36.《茂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茂名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2月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中小微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等。


福建省政策
37.《廈門市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廈門市政府於2020年2月5日發佈上述《通知》,執行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從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延期繳納稅款、適當減免房租等15條措施,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等。

廣西區政策
38.《關於印發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西自治區政府於2月12日發布上述通知,為加快推進廣西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主要內容包括:打造南寧片區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核心區和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重點發展現代金融、智慧物流、數字經濟、文化傳媒等現代服務業。
 
海南省政策
39.海南省《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2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海內外投資者和辦事群眾可登錄海南商事主體“海南e登記”平台,在線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等業務。

40.《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的通知》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2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當月期間的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和保險費繳納等業務辦理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上述期間相關業務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收取滯納金等。
 
雲南省政策
41.《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2條措施的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2月12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降低實體企業成本。對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減免一個季度的房租。對中小企業、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等。


公開徵求意見
42.《電子商務信息公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2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12日。

43.《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2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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