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1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5-12 15:23:49 * 浏览: 358
(第1201期)《駐粵辦通訊》(號外)
內地經貿快訊
珠海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9日發佈上述信息。當中明確,(a) 自2020年4月28日8時起,經珠海口岸入境後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不再區分目的地,一律在珠海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食宿費用自理;以及(b) 針對經珠海口岸入境可暫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特定人員,繼續按照原有規定進行入境檢疫和健康管理,不受此新規影響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gkmlpt/content/2/2552/post_2552067.html#1638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國家入境人員服務組辦公室於2020年4月27日發布上述信息。當中明確,自2020年4月28日8時起,經廣州口岸入境人員,均需在廣州市就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sPqgvExsZ-ErF8ig28s22A
https://mp.weixin.qq.com/s/sPqgvExsZ-ErF8ig28s22A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1日印發上述《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主要內容包括:(a) 對企業2020年度註冊資本項下進口設備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貼息支持;(b) 鼓勵企業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擴大大型成套設備及技術、標準和服務出口,提升產業內外協同發展和出口帶動效應。圍繞5G、智能裝備、智能穿戴設備、生物醫藥、新能源等新興產業,鼓勵重點企業搶抓機遇,進一步擴大智能手機、集成電路等高技術、高質量、高附加值產品出口;(c) 從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低至1%。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申請核准後允許酌情給予減免;(d) 對除“兩高一資”外所有出口產品,按規定退稅率及時辦理退稅。繼續優化退稅申報審批流程,確保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以及(e) 打造東莞優品專區,安排2,000萬元支持不少於1,000家帶動10,000家東莞企業,“抱團”上線各大平臺開設的“東莞優品館”“東莞製造專區”等特色欄目,每家企業補貼不超過5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113/post_3113794.html#684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莞市關於促進外貿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20]33號)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0年4月24日就上述《若干措施(暫行)》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日。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會展企業收購兼併。在廣州市註冊的會展企業收購、兼併、參股外地會展機構或1萬(含)平方米以上展覽項目,股權占比達50%(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b) 引導展覽品牌化發展。對被評定為廣州市重點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50萬元;被評定為優質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30萬元;被評定為成長型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20萬元;(c) 鼓勵進行國際認證。對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國際展覽機構認證的廣州市會展場館、會展行業組織、會展項目、會展配套服務企業等,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以及(d) 支持穗港澳合作辦展。由廣州市與香港、澳門會展業促進主管部門雙方或三方共同在廣州市主辦的展覽,對廣州地區參展市場主體按展位費的50%-80%給予補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sofpro/gzyyqt/2018myzj/myzj_zjz.jsp?opinion_seq=16326
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關於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意見的通知
如有與《通訊》有關的問題,請與本辦經貿關係助理胡巧明女士聯絡(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307;傳真:(86 20) 3891 1221;電郵:mia_hu@gde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113/post_3113794.html#684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莞市關於促進外貿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20]33號)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0年4月24日就上述《若干措施(暫行)》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日。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會展企業收購兼併。在廣州市註冊的會展企業收購、兼併、參股外地會展機構或1萬(含)平方米以上展覽項目,股權占比達50%(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b) 引導展覽品牌化發展。對被評定為廣州市重點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50萬元;被評定為優質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30萬元;被評定為成長型品牌展會的,給予獎勵20萬元;(c) 鼓勵進行國際認證。對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國際展覽機構認證的廣州市會展場館、會展行業組織、會展項目、會展配套服務企業等,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以及(d) 支持穗港澳合作辦展。由廣州市與香港、澳門會展業促進主管部門雙方或三方共同在廣州市主辦的展覽,對廣州地區參展市場主體按展位費的50%-80%給予補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sofpro/gzyyqt/2018myzj/myzj_zjz.jsp?opinion_seq=16326
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關於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意見的通知
如有與《通訊》有關的問題,請與本辦經貿關係助理胡巧明女士聯絡(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307;傳真:(86 20) 3891 1221;電郵:mia_hu@gde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一条: (第1205期)《駐粵辦通訊》
下一条: (第1204期)《駐粵辦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