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7期)《駐粵辦通訊》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7-06 11:21:25 * 浏览: 425
(第1217期)《駐粵辦通訊》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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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經貿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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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著眼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等
國務院於2020年7月1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持保就業能力;規範付款期限,明確檢驗驗收要求,規定不得以負責人變更、等待驗收、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遲延支付等。
2. 《關於調整<實行進口報告管理的大宗農產品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於2020年6月29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將關稅配額外食糖納入《目錄》,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進口報告管理;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橄欖油進口報告管理等。
3. 穩外貿工作座談會 加快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等融資支持
穩外貿工作座談會於2020年6月28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外貿企業轉型升級,提升出口產品質量和附加值,加快發展跨境電商、網上交易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鼓勵引導多元投入建設海外倉,加大對帶動中小企業出口的外貿服務平臺的支持等。
4. 《國務院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5部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等。
5.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28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存托機構應符合熟悉票據和債券市場業務的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具有與開票標準化票據存托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內控制度和業務設施等條件等。
6. 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
國務院於2020年6月24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年底前各省份全部開通“一網通辦”平臺,實現全部手續線上“一表填報”,辦齊的材料線下“一個視窗”一次領取。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作為企業在網上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等。
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承擔亂象整治和內控合規建設的主體責任,做到深自查、真整改、嚴問責,將問題隱患整治到位等。
8.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實施範圍繼續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使用者)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準的95%結算等。
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等。
10.《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異地實施違法行為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派出機構管轄。行為發生地的派出機構應當及時通知行為主體所在地的派出機構,行為主體所在地的派出機構應當積極配合違法行為的查處等。
11.《中國銀保監會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保險機構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商業保險產品時,應當實施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除外等。
12.《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於2020年6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進行了修訂調整等。
1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等。
14.《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發的、承租人與出租人就現有租賃合同達成的租金減免、延期支付等租金減讓,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1 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也可以選擇採用本規定的簡化方法等。
15.《關於印發疫苗生產車間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等五個部門於2020年6月18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車間的選址宜遠離公共區域,應充分考慮車間對人群及環境的影響,應有可靠措施避免對週邊的污染等。
16.《關於公佈港澳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3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4號附件中部分商品原產地標準予以修訂,經修訂的標準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等。
17.《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子>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中國內地直接保險公司向合格的香港再保險機構分出再保險業務時,適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 8 號: 2 信用風險》第二十九條,且香港再保險機構適用的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基礎因數 RF0賦值為 0.087等。
18.《關於延長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減免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財政部及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6月4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減免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公告》(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4號)規定的免徵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和減半徵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等。
廣東省政策
19.《關於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6月28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編制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和改革政策、行業標準和規範,制定市場准入、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對企業切身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專項政策,應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等。
20.《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國內外防護產品產業鏈標準比對,制定快速回應國際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鼓勵國內、國際權威認證機構開展自願性認證。收集、分析出口目的國(地區)防疫產品標準、認證、市場准入、技術法規等方面最新動態,為出口企業提供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標準法規等一站式服務等。
2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6月9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加快建設廣澳港區三期工程、廣澳港疏港鐵路項目,將汕頭港打造成為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港。加快推進在廣澳港區規劃建設粵電汕頭LNG項目等。
22.《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境外高端人才)申報指南的通知》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2019 年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創業,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相關條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可申請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等。
23.《廣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財政補貼五十問》
廣州市財政局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穗財規字[2019]5 號)明確,對在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廣州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等。
24.《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於2020年6月28日審議通過上述《草案》,並將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主要內容包括:草案共7章89條,包括:總則、市場活力、政務便利、開放創新、執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則等。
25.《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州市2020年重點項目計劃的通知》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市重點建設正式項目共675個。當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96項)、產業建設項目(266項)、生態環保項目(71項)、社會民生項目(99項)、城市更新項目(43項)等。
26.《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 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關於加強金融支持廣州市民營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修訂)》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以及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等7個部門於2020年6月16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完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體系, 加強地方政府部門對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導向評估結果的運用,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小微型企業貸款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支持力度等。
27.《關於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集群註冊企業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稿)的通知》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20年6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從事生產加工、餐飲服務、旅館業、娛樂服務、網吧等需要特定經營場所方能開展經營活動等主體不得申請登記為集群註冊企業等。
28.《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19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及深圳市財政局於2020年7月2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南》,自2020年7月10日起實施,2019年納稅年度内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個人所得稅财政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按照本申報指南執行。主要內容包括:申報人應當符合以下身份條件之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申報人的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為准。赴港澳定居的內地居民(已註銷內地戶籍)等。
29.《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0年7月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申報人,可按照本通知規定申請補貼。主要內容包括:對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等。
30.《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卓越創新型產業用房項目招租公告》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本次公開招租,重點面向港澳或全球專業服務業以及科創類企業,包括港澳台及國際高端專業服務機構,包括會計、稅務、法律、工程、測量、諮詢調查、會展、人力資源、文化創意、航空服務等領域高端專業服務業企業;或獲得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下設的企業支援計劃、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創科創投基金其中之一資助的香港科技企業等。
31.《深圳市創業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6月8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創業資助項目分為參賽企業資助項目和參賽團隊資助項目兩類等。
32.《關於印發<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創新合作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珠海市科技創新局於2020年7月1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 2023年7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分支機搆是指經國家科技部認定的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在珠海市設立的分實驗室(分部)等。
33.《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港澳貨車入境珠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經珠海口岸入境的港澳貨車司機必須經港澳或內地有資質第三方機構核酸檢測,且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方可駕駛貨車入境珠海並獲得隔離豁免等。
34.《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6月1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降低企業稅費成本。執行國家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等。
35.《關於印發<佛山市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佛山市財政局、佛山市科學技術局以及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6月28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申報人屬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等。
36.《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推動佛山市產業發展保護區工業用地提升的意見》佛山市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6月15日發佈上述《意見》,自2020年7月17日起實施,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低於2公頃的工業企業用地原則上不再供應新增建設用地(不含批而未供用地),引導其進入標準廠房,通過購買或租賃方式解決生產經營場地等。
37. 東莞市《市科技局關於組織申報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認定及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通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有意向申報的企業或申請人對照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目錄(2019年),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準備相關電子版申報材料等。
38.《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江門市5G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對象應同時具備項目設備和技術已投入100萬元及以上等基本條件等。
39.《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鼓勵產業項目加快開工建設的扶持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於2020年6月17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對同時符合企業於2020年上半年新引進(含增資擴產)投資超1億元(含1億元)的項目並開工建設等條件的企業給予獎勵等。
40.《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江門市商務局支持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於2020年6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展覽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正式展期不少於3天的專業貿易類展覽(以促進貿易成交、技術交流、經濟合作、項目投資、服務推廣等為主要目標、以專業觀眾為主要對象的展會),給予場地租金5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展覽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等。福建省政策
41.《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疫情期間支持舉辦會展活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加大必要展會補助力度、提高展會招攬獎勵標準、給予場館場租資助、給予政務勤務保障資助等4大措施,重啟福州市會展業工作等。
42.《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優化技能人才落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公安局於2020年6月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7月6日後,男性年齡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40周歲以下,在廈合法就業並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2年的中級工、在廈合法就業並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的高級工可落戶廈門市等。廣西區政策
43.《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9日發佈上述《通知》,為幫扶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促進經濟平穩增長。主要內容包括:引導銀行機構持續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增速高於各項貸款餘額增速,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40%,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等。
海南省政策
44.《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海關總署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9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免稅商品種類及每次購買數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執行。超出免稅限額、限量的部分,照章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稅等。45.《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等。46.《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等。雲南省政策
47.《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全面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繁育、飼養、出售、購買、進口陸生野生動物等行政許可申請。對已經辦理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許可證件或文書,一律撤回並予以註銷或申明作廢,停止一切以食用為目的的出售、運輸、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活動等。公開徵求意見
48.《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重點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扶持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南沙區工信局於2020年6月30日就上述《扶持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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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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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3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十八條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區國安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而制定。《港區國安法》有關公布已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2020年6月30日晚刊憲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次立法的目的是要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香港居民正當行使這些權利時,無需擔心觸犯國家安全法律。
《港區國安法》共66條,分為六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詳情請瀏覽維護國家安全專題網站:https://www.isd.gov.hk/nationalsecurity/chi/index.html- 有關香港的最新資訊、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請關注駐粵辦的官方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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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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