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6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9-28 14:54:48 * 浏览: 348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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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經貿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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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1. 《關於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工作的意見》
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9月23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強產業園區(含產業聚集區、工業集中區等)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對位於已完成規劃環評並落實要求的園區,且符合相關生態環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可直接引用規劃環評結論,簡化環評內容。探索園區內同一類型小微企業項目打捆開展環評審批,統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單個項目不再重複開展環評等。
2. 《關於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於2020年9月21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大新型消費政策支持力度。強化財政支持,研究進一步對新型消費領域企業優化稅收徵管措施。優化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各類型支付清算服務主體降低手續費用等。
3.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於2020年9月21日發佈上述《決定》。當中明確,國務院決定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包括: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核發、銀行間債券市場雙邊報價商審批、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賬戶、資金匯出審批及外匯登記證核發等。以及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等。
4. 《關於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供應鏈產業鏈穩定循環和優化升級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司法部等部門於2020年9月18日聯合發佈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金融機構與實體企業應加強信息共享和協同,提升產業鏈整體金融服務水平,提高供應鏈融資結算線上化和數字化水平。提升應收賬款的標準化和透明度,提高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效率,支持打通和修復全球產業鏈,規範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增強對供應鏈金融的風險保障支持等。
5. 《建材工業智能製造數字轉型行動計劃(2021-2023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9月16日印發上述《行動計劃(2021-2023年)》。主要內容包括:深化產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鼓勵產業和金融資本設立建材智能製造數字轉型投資基金,重點投向人工智能、大數據、工業軟件、5G通信、工業互聯網等在建材領域的創新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建材智能技術裝備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融資擔保政策,申請有關保險補償和資金支持等。
6.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9月15日公佈上述《實施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金融機構行為規範,主要從銀行、支付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頂層設計、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營銷宣傳等方面進行規範等。
7.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和保後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14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強化銷售環節透明性。明確銷售環節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和操作要求;建立銷售可回溯機制;明確承保告知內容,做好投保風險提示等。
8.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第6號公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2021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包括配額數量和種類、申請條件及申請時限等。
9.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運輸船舶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9月1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適用政策的具體時間以《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的簽發日期為准。主要內容包括:對境內建造船舶企業向運輸企業銷售且同時符合購進船舶在“中國洋浦港”登記、購進船舶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台運輸業務這兩項條件的船舶,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由購進船舶的運輸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購進船舶運輸企業的應退稅額,為其購進船舶時支付的增值稅額等。
10. 《交通運輸部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調整實施有關規章規定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通告》,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1號)、《船舶檢驗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2號)有關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1號)第五條第一、二、三款的有關規定,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註冊企業經營國際客船、國際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業務的審批權限,由交通運輸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完善落實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後實施等。
11. 《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於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在提升審批效能方面,簡化巡演審批程序,建立巡演項目由首演地審批、巡演地備案的管理規則。落實外資准入政策,按照國務院對外資管理有關規定,明確在全國範圍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以及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中方控股的外資文藝表演團體的審批層級。鼓勵將優質演出產品和服務供給項目納入政府資金扶持範圍,加大扶持力度,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等。
12. 《關於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等部門於2020年9月11日聯合印發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提出三方面重點任務:聚焦重點產業投資領域、打造產業集聚發展新高地和增強資金保障能力;提出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簡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重大工程項目落地;優化項目要素配置。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環保等要素配置,將土地林地、建築用砂、能耗等指標優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項目需求;完善包容審慎監管及營造良好投資氛圍等。
1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搆可自願參與納稅信用評價。本公告所稱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搆是指由企業納稅人設立,已在稅務機關完成登記信息確認且核算方式為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搆等。
14.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辦理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賬戶查詢、凍結、扣劃有關事宜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施行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上述事項調整。主要內容包括:通知所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根據《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含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 資本保證金,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後按照其註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的,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等特定用途外不得動用的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賬戶管理制度,妥善處理相關賬戶接受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等事項等。
15. 《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9日公佈上述《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規定僅適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將法律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法定授權部門發佈的有關決定、命令以及監管要求作為觸發條件等。
16.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規範業務經營,提高服務能力。在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範圍、對外融資比例、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經營區域、貸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等。
廣東省政策
17. 廣東省《關於加快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9月17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要嚴格執行質量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等規定和行政許可、認證等規則要求,主動履行缺陷產品召回義務,全面落實質量承諾聲明。推行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制,支持承擔首負責任的市場主體依法向負有責任的其他市場主體追償,利用市場規律構建生產、銷售、服務、消費等全環節質量責任追溯體系等。
18. 《廣東省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塑料製品目錄(2020年版)》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9月21日聯合發佈上述《目錄(2020年版)》,當中明確,相關禁限細化標準、區域範圍和時間節點。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製品是分階段、分區域實施等。
19. 《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辦法(試行)》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8月17日印發上述《工作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調查與磋商、損害修復監督管理、賠償資金管理、信息公開、事件報告等。
20.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9月23日發佈上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審判機關應當完善港澳籍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制度,建立特邀調解員、專家諮詢委員共享名冊,選任港澳籍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常態化參與涉港澳案件的審理和調解工作,推動不同法系之間審判方式的學習與交流;以及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應當推行多語種無障礙訴訟服務,提供中英雙語和繁簡雙體訴訟指引。完善並推廣涉港澳案件在線授權見證平台,為港澳籍人士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務等。
21.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的通知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6日發佈上述《通知》,提出66條具體措施,細化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施工圖”和“任務書”。主要內容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南沙區設立經營機構;推動在南沙區設立港澳保險服務中心,為在內地工作或居住並持有港澳保單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售後服務等。
22. 廣州市《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9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對現行可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的項目,按照條件、對象、期限、應提交材料、應核驗信息、申請程序等,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對廣州市就業創業補貼項目進行調整,就業見習生活費補助等項目,已按照相關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實施;增加“吸納就業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市級家政服務龍頭企業補助”“市級家政服務誠信示範企業補助”“農村電商服務站點(平台)補助”等項目等。
23. 《廣州市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若干措施》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的綜合優勢,深化穗台、穗港澳等集成電路產業合作,面向5G(第五代移動通信)、物聯網、高端裝備、汽車電子、智能終端、軌道交通、金融、電力等產業,重點在智能傳感器、功率半導體、邏輯、光電器件、混合信號、射頻電路等領域,大力引進國內外骨幹企業佈局建設2-3條12英寸集成電路製造生產線,支持建設第三代半導體生產線,儘快形成產能規模等。
24.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汽車產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廣州市政府於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自主品牌整車製造企業和零部件企業開展商標國際註冊、收購國際品牌,推進品牌國際化。對於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品牌汽車製造企業,連續五年按不超過年銷售收入的2%給予市場推廣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億元,新引進的自主品牌汽車製造企業可參照執行;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把握擴大開放時機,推動整車製造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增強海外研發能力,利用援疆項目擴展中亞以及歐洲市場等。
25.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商貿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和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口岸工作辦公室於2020年9月17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細則(修訂稿)》,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骨幹人才獎勵方面,骨幹人才中的港澳及外籍人才,可選擇申報特殊人才獎勵或按照稅負差額申報獎勵補貼,由區人社部門委託專門機構核算後按照數額較高的計算方式給予獎勵(已享受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境外人才可以申報特殊人才獎勵,但個人經濟貢獻需扣除市級補貼部分)。港澳及外籍人才具體包括香港、澳門地區永久性居民或具有外國國籍人士(含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歸國留學人才)等。
26. 《廣州市南沙區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扶持辦法》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扶持辦法》,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扶持對象為享受本辦法的企業須是工商註冊地、主管稅務機關及統計關係在南沙區範圍內,且列入南沙區小微工業企業名單的企業等。
27. 廣州市南沙區《關於建立小微工業企業培育庫工作方案》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工作方案》,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當中明確,建立小微工業企業培育庫,及時跟蹤掌握庫內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加大對庫內企業的政策傾斜支持力度,推動企業發展為規模以上工業企等。
28.《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修訂<深圳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0年9月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已發生但尚未處理的稅務行政違法行為,按本公告規定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全市各級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行政處罰時,應當在執行《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的前提下適用《裁量基準》;等。
29. 《橫琴新區支持律師行業發展的暫行辦法》
橫琴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20年9月14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規定申請獎勵的律師事務所或聯營律師事務所必須至少有5名執業律師在橫琴新區、保稅區及洪灣片區一體化改革發展區域內實際辦等。
30. 《東莞市五類重點行業污水排放管理工作指引(試行)》
東莞市水污染治理現場指揮部於2020年9月22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引(試行)》,當中明確,對農貿市場、餐飲業、洗(修)車業、美容美髮與洗浴、建築工地等五類重點行業排水戶污水排放不規範行為提出了整改標準。五類重點行業排水戶存在的主要問題具體包括:污廢水未經隔油池、沉澱池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污廢水直接傾倒進入市政雨水管道,臨街排水戶錯混接改造工程不徹底、遺漏排污點,農貿市場及周邊小門面、小攤點污水排放混亂,排水監管不到位、排水行為不規範等。
31. 《江門市技術交易補助實施辦法》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和江門市財政局於2020年8月27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辦法支持的對像是在江門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成果買方企業,並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按規定入庫登記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江門市入庫登記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江門市內孵化平台在孵初創科技型企業(工商註冊時間不超過2年);在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企業;及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億元的工業企業等。
32. 《肇慶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管理辦法(試行)》
肇慶市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8月19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9月19日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採用包括專利、商標知識產權進行質押以獲得銀行授信資金或其他金融機構資金的融資模式;風險補償資金扶持對象為肇慶市已進入風險補償資金扶持企業庫且應用自主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等。
福建省政策
33. 《福州市政府關於印發促進福州港江陰港區汽車整車進口口岸新一輪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於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從福州江陰整車口岸進口汽車的企業,每輛進口汽車給予4,500元的物流成本補貼,在福州實現向單位或個人消費者銷售的,給予每輛3,000元本地銷售獎勵,每家企業年度該項獎勵不超過300萬元等。
廣西區政策
34. 《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廣西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9月22日公告上述《條例》,為推進和保障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和發展。主要內容包括:全面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深度參與內地與香港、澳門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合作,加強與粵港澳在項目對接、信息交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合作,推動與港澳地區建立質量認證和檢測、職業資格互認機制,承接粵港澳大灣區產業轉移,推動與粵港澳大灣區建立跨區域產業合作、稅收利益分享和征管協調、科技成果轉化和風險聯防聯控機制等。
海南省政策
35. 《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 (试行)》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9月21日印發上述兩個《管理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當中明確,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國家或海南省職業資格考試規定條件(國籍條件除外)的境外人員,可自願參加相應職業及級別的職業資格考試;職業資格考試的項目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公佈等。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 (試行)》主要內容包括:境外人員以目錄清單內的境外職業資格名義為海南自貿港內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前,須符合條件並通過技能認定,取得《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等。
36. 《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設立和運行管理規定》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9月17日發佈上述《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當中明確,航天城管理局負責園區規劃、綜合協調、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產業發展、投資促進、制度創新、企業服務等工作。以及成立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作為航天城開發建設和市場化投融資主體,依法依規承擔航天城內土地一級開發、資金融通、基礎設施建設、園區運營管理等工作等。
37.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的公告》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6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9月16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省級辦理的175項行政審批事項,均可實行全流程互聯網“不見面審批”(簡稱:“不見面審批”),審批過程中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申請人登陸相關行政審批系統選擇具體審批事項進行網上申報,按照要求上傳電子掃描材料即可等。
38.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B.委託生產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有關事項的通告》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告》。當中明確,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申請《藥品生產許可證》(B.委託生產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細分為三種情形。第一種用於申請辦理藥品註冊有關手續;第二種用於受讓其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藥品註冊文號;第三種用於正式委託生產。第一種和第二種情形以附條件審批方式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按規定作出承諾,不予現場檢查即可發證;對於第三種情形,省藥監局出台《藥品生產許可證(B.委託生產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現場檢查驗收標準(試行)》,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相關責任義務,確保持有人具備保障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的能力等。
39.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當中明確,滿足以下標準之一的外籍人員可認定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包括:國家外國專家局發佈的《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以最新版本為准)中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外國專業人才(B類);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年度收入達到人民幣30萬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符合海南省公開發佈的“急需緊缺外國人工作崗位目錄”的外籍人才等。
雲南省政策
40.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擴大風險補償支持範圍。重點支持省委、省政府著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八大重點產業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及復工複產名單內企業的貸款,重點支持合作金融機構向無擔保或擔保不足的中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以及向未曾在任何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發放的首筆貸款。風險補償貸款不包括向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個體工商戶及其他自然人發放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等。
公開徵求意見41. 《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9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24日。
42. 廣東省《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0年9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28日。
43. 《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9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1日。
44.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20年9月21日聯合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20日。
45. 《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8日。
46. 《關於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7日。
47. 《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1日。
48. 《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0年9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7日。
49. 《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9月1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5日。
50. 《廣州市融資租賃產業發展事項資金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1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1日。
經貿數據
經貿信息
活動推介
駐粵辦的“香港?連系全球”展覽9月24日在廣州舉行的“2020廣東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展開。
展覽介紹香港在“一帶一路”倡議下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優勢與機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重要角色,以及展示香港在金融、貿易、航運、物流、專業和法律服務方面的獨特優勢。博覽會展期至9月26日。
駐粵辦主任陳選堯表示,隨著內地繼續深化改革開放,香港在國家的重大發展戰略,包括“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均積極參與推動,亦從中受惠。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享有特殊的優勢,擁有自身獨特的經濟、法律和社會制度,在專業服務業、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等領域都憑藉其優秀的基礎和豐富的經驗,可在“一帶一路”倡議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首選平臺和重要節點。
陳選堯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新時代國家改革開放下的重大發展戰略,特區政府一直積極加強香港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角色。這次疫情突顯發展和推廣科技應用的重要性,香港在抗疫過程中多方面善用創新科技及本地科研成果,應對疫情下的民生需要,肯定了香港科技創新產品和方案打進海外市場的潛力,亦增強香港在大灣區發展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信心。
為了讓更多未能到場的公眾可以參觀展覽,以及通過展覽更加瞭解香港,“香港?連系全球”展覽已增設線上版本,並已上載駐粵辦網站(https://www.gdeto.gov.hk/tc/press/activities_2020/activities.html)供公眾瀏覽。
今年博覽會的香港展區由駐粵辦“香港?連系全球”展覽和香港貿易發展局“洞悉商機 共建可持續及共融的未來”展區組成。駐粵辦和貿發局今年已是連續第二年攜手參加在廣州舉行的博覽會。貿發局的展區重點向內地企業推介香港優質營商環境及各類商貿服務,並鼓勵內地企業積極利用香港服務業的優勢,與香港企業共同合作,把握“一帶一路”倡議及粵港澳大灣區所帶來的新機遇。此外,貿發局展區亦展示設計新穎及香港設計師在各項比賽中的得獎產品,呈現香港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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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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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10月1-8日為內地中秋、國慶節假期,下一期《通訊》將順延至2020年10月9日出版。
如有與《通訊》有關的問題,請與本辦經貿關係助理胡巧明女士聯絡(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307;傳真:(86 20) 3891 1221;電郵:mia_hu@gde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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