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9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11-23 10:29:35 * 浏览: 353
(第1259期)《駐粵辦通訊》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將於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在廣州市主辦「2020年內地稅務政策專題講座」,邀請專家講者就以下議題進行深入的探討:
? 新形勢下的稅收籌劃與安排:如何有效利用減稅降費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成了企業的重要話題。講者將就減稅降費政策的具體內容展開分析,探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及方法,為港資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
【主講: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王舜宜】
? 新形勢下的稅收籌劃與安排:如何有效利用減稅降費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成了企業的重要話題。講者將就減稅降費政策的具體內容展開分析,探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及方法,為港資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
【主講: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王舜宜】
? 貿易新業態新模式下的外匯政策解讀:2020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了關於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以便利相關外匯業務辦理,更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發展,促進外貿提質增效。講者將對這一系列的外匯政策進行全面的梳理及解讀,以幫助港人港商更全面地把握政策的風向。
【主講:普華永道綜合商務諮詢合夥人——薛寧】
? 自貿區產業政策發展狀況及港商機遇:全國21個自貿試驗區在建設中,根據區域的資源和條件,制定了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發展藍圖。講者將選取有代表性的自貿區政策,通過發展現狀分析與案例分享,探索港商在不同自貿區的發展空間與投資機遇。
【主講:普華永道綜合商務諮詢合夥人——周矞雯】
主 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粤經濟貿易辦事處
日 期: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時 間:下午2時30分至4時45分(下午2時開始簽到)
地 點:中天凱旋國際商務會議中心 404會議室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商場4樓】(近廣州火車東站)
費 用: 全免
【主講:普華永道綜合商務諮詢合夥人——薛寧】
? 自貿區產業政策發展狀況及港商機遇:全國21個自貿試驗區在建設中,根據區域的資源和條件,制定了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發展藍圖。講者將選取有代表性的自貿區政策,通過發展現狀分析與案例分享,探索港商在不同自貿區的發展空間與投資機遇。
【主講:普華永道綜合商務諮詢合夥人——周矞雯】
主 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粤經濟貿易辦事處
日 期: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時 間:下午2時30分至4時45分(下午2時開始簽到)
地 點:中天凱旋國際商務會議中心 404會議室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商場4樓】(近廣州火車東站)
費 用: 全免
語
言: 普通話 / 粵語
報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1119.docx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l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l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數據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報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1119.docx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l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l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數據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數據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數據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數據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
內地經貿快訊
------------------------------------------------------------------------------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
內地經貿快訊
------------------------------------------------------------------------------
國家政策
1. 《規範產權交易機構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
財政部於2020年11月19日發佈上述《暫行規定》,自發佈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本規定所述產權交易機構,是指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或確認的產權交易場所,在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內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等。
2. 國務院常務會議 抓緊做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落地實施國內相關工作等
國務院於2020年11月18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日前已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有關部門要按協定確定的時間表加快落實,抓緊深化改革,做好推動協定落地的國內相關工作等。
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
4. 《關於發佈<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相關內容同步進行修訂並予以發佈等。
5.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大力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的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13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列明三個主要領域,包括重點消費品是針對電子産品、家用電器、汽車、紡織等消費領域産品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發展,開展全方位“質量體檢”服務等。
6.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及《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
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11月13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南》及《技術指南》。其中《工作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本指南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裝卸人員和國際船舶代理外勤等其他登船作業人員的管理和防護。
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本通知所稱財務性股權投資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出資人名義投資並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保險機構及其關聯方對該企業不構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權投資行為等。
8. 國家移民管理局:嚴控口岸通道嚴格邊境地區管理
國家移民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口岸通道管控,加強值守看管,嚴防境外人員繞關避卡入境,從嚴限制仍在運行的陸地口岸及邊民通道人員通行,僅保留貨物運轉功能等。
9. 《關於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0年11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企業自主確定評價範圍、企業自主設置職業技能等級、依託企業開發評價標準規範、企業自主運用評價方法等。
10. 《關於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海關總署於2020年11月5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當中明確將《商務部海關總署2014年第90號公告》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於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剔除等。
1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核發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台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
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對原《積分規則》進行了七方面修訂,涉及委託人納稅信用及變動、納稅人評價等內容。
13. 《交通運輸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發佈<公路水運工程淘汰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目錄>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於2020年10月30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各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在規定的實施期限後,全面停止使用《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等。
廣東省政策
14. 《廣東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健全跨部門的促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等。
15. 《廣東省發展智能家電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個部門於2020年11月17日聯合發佈上述《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創新和產業化發展,開展應用基礎與前沿技術研究、高端智能家電產品研發,加快衛生健康家電發展,支持智能家電創新中心建設等。
16. 《廣州市工業產業區塊管理辦法》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11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所稱工業產業區塊是指為保障廣州市工業用地總規模,以工業為主導功能的區塊範圍等。
17. 《關於印發廣州市深化工業互聯網賦能 改造提升五大傳統特色產業集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到2022年,形成5個行業工業互聯網平台和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打造100家數字化轉型標杆企業,建成1個“定制之都”消費體驗中心等。
18. 《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
廣州市政府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閒置土地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等。
19.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切實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的緊急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於2020年11月17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住房租賃企業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明確注明“住房租賃”,不得超範圍經營等。
20. 《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與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9日發布上述《辦法(試行)》,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試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名稱發生變更;項目組主要成員發生變更;在項目總投入不減少且設備品目不改變的前提下,設備費預算變更不超過30%等。
21. 《佛山高新區企業研究院及境外研發機構認定及資助辦法》
佛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所稱企業研究院是指實力和創新能力相對較強的企業自行建設的高水平、高層次、高標準的研發機構等。
22. 《佛山市南粵家政綜合服務示範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1月9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南粵家政”綜合服務示範基地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要求示範基地要擁有固定場所,明確產權屬人社部門或授權由人社部門使用的場地,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等。
23. 《珠海市臨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暫行規定》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暫行規定》,自2020年12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在珠海市城市規劃區內土地上進行的臨時建設行為,適用本規定等。
福建省政策
24.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明市、南平市省級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0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5年,三明市各類綠色融資餘額達到500億元以上,其中綠色債券等直接融資規模達到100億元以上等。
海南省政策
25.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於2020年9月27日發佈上述《分類標準(2020)》。主要內容包括:本標準以市場認可、專業共同體和社會認可為基本依據,包括:市場認可標準、專業和社會認可標準。符合本標準中任一條款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可申請認定為該條款所在類別人才,獲得相應優惠政策支援和服務保障待遇等。
26. 《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清單(2020)》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海南省商務廳等27個部門於2020年9月22日聯合發佈上述兩個《目錄清單(2020)》。當中明確,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的項目,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等。?
27. 《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應用管理實施辦法》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9月7日發佈上述《管理辦法》和《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管理對象主要包括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對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制度、動態維護、公佈與監督等方面作了規定和說明等。
28. 《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9月4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健全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產權保護和監管制度,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推動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等。
29.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符合條件的境內銀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備案後,作為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可對本行推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等。
30. 《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條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16日公佈上述《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將公立醫院品牌、商標、專利、技術、服務、管理等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提供給先行區醫療機構使用,鼓勵公立醫院入駐先行區。同時,鼓勵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舉辦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等。
雲南省政策
31. 《關於印發雲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8條措施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1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持續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優化機動車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加快推進“一照多址”改革,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規範涉企保證金收費等。
公開徵求意見
32.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7日。
33. 《互聯網直播行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8日。
34. 《化學原料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硫酸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再生橡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以及《鍺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3日。
35.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於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
36. 《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於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1日。
37.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0日。
經貿數據
經貿信息
活動推介
活動一覽表
------------------------------------------------------------------------------
香港快訊
------------------------------------------------------------------------------
最新資訊
l 回港易計劃逢星期三至五接受預約
現時身處廣東省或澳門的香港居民逢星期三至五,可透過回港易計劃網上系統,預約下一個星期經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返港。兩個口岸的名額分別是每日 3,000 和 2,000 個,先到先得。成功取得名額及符合指明條件的回港人士抵港後不需接受14 日強制檢疫,但必須在入境前3 日內取得認可醫療檢測機構提供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回港易計劃詳情︰return2hk.gov.hk
網上預約︰www.quotabooking.gov.hk
查詢熱線︰(852) 3142 2330
獲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
- 廣東省的醫療或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 香港的醫療或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l 為廣東和福建有緊急藥物需要港人送遞處方藥物特別計劃下月底結束
為身在廣東省及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特別計劃,將於2020年12月23日後停止服務。因應特區政府已於2020年11月10日推出「對居粵之醫管局長期覆診港人特別支援計劃」,以及2020年11月11日公布「回港易計劃」,讓身處廣東省和澳門的香港居民在符合指定條件的情況下,回港免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現時身處廣東省的香港居民應可循不同途徑尋求適切的醫療服務。因此,政府決定將2020年於12月23日為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後結束特別計劃。
特別計劃原意是解決現時居於內地的港人,因強制檢疫措施無法如常來港覆診及後再返回內地,在短時間內面臨處方藥物不足的情況而採取的臨時措施。特別計劃自今年2月推出至今已接近9個月,有關病人雖然獲送遞處方藥物,但如他們已長時間未有覆診,為保障其健康,政府呼籲他們應盡早就醫。
查詢可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852-2343 2255),或於辦公時間致電香港工會聯合會香港辦事處熱線(852-3652 5833)。
l 全面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並延長至明年底
特區政府將於2020年11月30日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下有關香港貿易發展局的部分,並延長整項資助計劃至2021年12月31日,以鼓勵更多會展活動在香港舉辦。資助計劃亦向其他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和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辦展覽和國際會議的主辦機構提供百分百的場租資助,該部分已於2020年10月3日啟動。詳情請瀏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5/P2020111400243.htm
1. 《規範產權交易機構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
財政部於2020年11月19日發佈上述《暫行規定》,自發佈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本規定所述產權交易機構,是指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或確認的產權交易場所,在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內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等。
2. 國務院常務會議 抓緊做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落地實施國內相關工作等
國務院於2020年11月18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日前已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有關部門要按協定確定的時間表加快落實,抓緊深化改革,做好推動協定落地的國內相關工作等。
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
4. 《關於發佈<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相關內容同步進行修訂並予以發佈等。
5.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大力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的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13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列明三個主要領域,包括重點消費品是針對電子産品、家用電器、汽車、紡織等消費領域産品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發展,開展全方位“質量體檢”服務等。
6.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及《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
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11月13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南》及《技術指南》。其中《工作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本指南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裝卸人員和國際船舶代理外勤等其他登船作業人員的管理和防護。
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本通知所稱財務性股權投資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出資人名義投資並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保險機構及其關聯方對該企業不構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權投資行為等。
8. 國家移民管理局:嚴控口岸通道嚴格邊境地區管理
國家移民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口岸通道管控,加強值守看管,嚴防境外人員繞關避卡入境,從嚴限制仍在運行的陸地口岸及邊民通道人員通行,僅保留貨物運轉功能等。
9. 《關於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0年11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企業自主確定評價範圍、企業自主設置職業技能等級、依託企業開發評價標準規範、企業自主運用評價方法等。
10. 《關於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海關總署於2020年11月5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當中明確將《商務部海關總署2014年第90號公告》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於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剔除等。
11.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核發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台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
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對原《積分規則》進行了七方面修訂,涉及委託人納稅信用及變動、納稅人評價等內容。
13. 《交通運輸部 應急管理部關於發佈<公路水運工程淘汰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目錄>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於2020年10月30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各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在規定的實施期限後,全面停止使用《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等。
廣東省政策
14. 《廣東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健全跨部門的促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推進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等。
15. 《廣東省發展智能家電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個部門於2020年11月17日聯合發佈上述《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創新和產業化發展,開展應用基礎與前沿技術研究、高端智能家電產品研發,加快衛生健康家電發展,支持智能家電創新中心建設等。
16. 《廣州市工業產業區塊管理辦法》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11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所稱工業產業區塊是指為保障廣州市工業用地總規模,以工業為主導功能的區塊範圍等。
17. 《關於印發廣州市深化工業互聯網賦能 改造提升五大傳統特色產業集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到2022年,形成5個行業工業互聯網平台和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打造100家數字化轉型標杆企業,建成1個“定制之都”消費體驗中心等。
18. 《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
廣州市政府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閒置土地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等。
19.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切實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的緊急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於2020年11月17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住房租賃企業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明確注明“住房租賃”,不得超範圍經營等。
20. 《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與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9日發布上述《辦法(試行)》,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試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名稱發生變更;項目組主要成員發生變更;在項目總投入不減少且設備品目不改變的前提下,設備費預算變更不超過30%等。
21. 《佛山高新區企業研究院及境外研發機構認定及資助辦法》
佛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所稱企業研究院是指實力和創新能力相對較強的企業自行建設的高水平、高層次、高標準的研發機構等。
22. 《佛山市南粵家政綜合服務示範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1月9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南粵家政”綜合服務示範基地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要求示範基地要擁有固定場所,明確產權屬人社部門或授權由人社部門使用的場地,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等。
23. 《珠海市臨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暫行規定》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暫行規定》,自2020年12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在珠海市城市規劃區內土地上進行的臨時建設行為,適用本規定等。
福建省政策
24.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明市、南平市省級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0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5年,三明市各類綠色融資餘額達到500億元以上,其中綠色債券等直接融資規模達到100億元以上等。
海南省政策
25.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於2020年9月27日發佈上述《分類標準(2020)》。主要內容包括:本標準以市場認可、專業共同體和社會認可為基本依據,包括:市場認可標準、專業和社會認可標準。符合本標準中任一條款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可申請認定為該條款所在類別人才,獲得相應優惠政策支援和服務保障待遇等。
26. 《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清單(2020)》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海南省商務廳等27個部門於2020年9月22日聯合發佈上述兩個《目錄清單(2020)》。當中明確,境外人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的項目,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等。?
27. 《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應用管理實施辦法》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9月7日發佈上述《管理辦法》和《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管理對象主要包括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對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制度、動態維護、公佈與監督等方面作了規定和說明等。
28. 《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9月4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健全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產權保護和監管制度,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推動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等。
29.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符合條件的境內銀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備案後,作為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銀行,可對本行推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等。
30. 《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條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16日公佈上述《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將公立醫院品牌、商標、專利、技術、服務、管理等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提供給先行區醫療機構使用,鼓勵公立醫院入駐先行區。同時,鼓勵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舉辦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等。
雲南省政策
31. 《關於印發雲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8條措施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1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持續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優化機動車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加快推進“一照多址”改革,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規範涉企保證金收費等。
公開徵求意見
32.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7日。
33. 《互聯網直播行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8日。
34. 《化學原料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硫酸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再生橡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以及《鍺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3日。
35.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於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
36. 《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於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1日。
37.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0日。
經貿數據
經貿信息
活動推介
活動一覽表
------------------------------------------------------------------------------
香港快訊
------------------------------------------------------------------------------
最新資訊
l 回港易計劃逢星期三至五接受預約
現時身處廣東省或澳門的香港居民逢星期三至五,可透過回港易計劃網上系統,預約下一個星期經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返港。兩個口岸的名額分別是每日 3,000 和 2,000 個,先到先得。成功取得名額及符合指明條件的回港人士抵港後不需接受14 日強制檢疫,但必須在入境前3 日內取得認可醫療檢測機構提供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回港易計劃詳情︰return2hk.gov.hk
網上預約︰www.quotabooking.gov.hk
查詢熱線︰(852) 3142 2330
獲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
- 廣東省的醫療或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 香港的醫療或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l 為廣東和福建有緊急藥物需要港人送遞處方藥物特別計劃下月底結束
為身在廣東省及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特別計劃,將於2020年12月23日後停止服務。因應特區政府已於2020年11月10日推出「對居粵之醫管局長期覆診港人特別支援計劃」,以及2020年11月11日公布「回港易計劃」,讓身處廣東省和澳門的香港居民在符合指定條件的情況下,回港免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現時身處廣東省的香港居民應可循不同途徑尋求適切的醫療服務。因此,政府決定將2020年於12月23日為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後結束特別計劃。
特別計劃原意是解決現時居於內地的港人,因強制檢疫措施無法如常來港覆診及後再返回內地,在短時間內面臨處方藥物不足的情況而採取的臨時措施。特別計劃自今年2月推出至今已接近9個月,有關病人雖然獲送遞處方藥物,但如他們已長時間未有覆診,為保障其健康,政府呼籲他們應盡早就醫。
查詢可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852-2343 2255),或於辦公時間致電香港工會聯合會香港辦事處熱線(852-3652 5833)。
l 全面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並延長至明年底
特區政府將於2020年11月30日啟動「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下有關香港貿易發展局的部分,並延長整項資助計劃至2021年12月31日,以鼓勵更多會展活動在香港舉辦。資助計劃亦向其他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和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辦展覽和國際會議的主辦機構提供百分百的場租資助,該部分已於2020年10月3日啟動。詳情請瀏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5/P2020111400243.htm
上一条: (第1261期)《駐粵辦通訊》
下一条: (第1258期)《駐粵辦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