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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9期)-政策快讯

2006年第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6-10 0:00:00 * 浏览: 1044

 

2006年第九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9期

2006年3月31日(星期五)

 

一、刘志庚同志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于3月29日下午在我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东莞市委书记任命通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宣布了任命通知,省委决定任命刘志庚为中共东莞市委书记,佟星不再担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sun0769.com/news/dongguan/tvnews/t20060329_93457.htm

二、东莞拟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提高养老质量

    “书面合同不签,视为已签合同”;“试用期、合同期应成比例”;“合同自然终止,员工可获补偿”……刚刚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中了很多成熟的劳动合同管理实践经验,大大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8日上午,东莞市劳动部门在讨论《劳动合同法(草案)》时,有关人士提出,不能混淆经济补偿金和企业年金,应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尽快实施,用企业年金来提高退休者的养老生活质量。

     据东莞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去年11月,广东省就通过了全国首份年金实施意见——《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广东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推行,意味着相关职工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这笔收入将可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生活质量。

     东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在制定推行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方案,有望在年内出台。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sun0769.com/news/dongguan/sz/t20060330_93466.htm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2006年第3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2006年第3号公告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作进程,我关决定自2006年6月1日零时起启用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届时黄埔关区所有业务现场只接受报关员IC卡申报进出口业务,并试运行报关员记分管理。我关在册报关员必须于今年6月1日前完成重新注册及换卡手续。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关正式启动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5年第3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业务均须由报关员持证办理。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huangpu.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1701&InfoID=20701&ctl=InfoDetail&mid=9752    &ContainerType=G&ContainerName=_default&ContainerSrc=notitle.ascx&SkinType=L&SkinName=blank&SkinSrc=haiguan_hggk.ascx  

四、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6号)的要求,为规范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据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海关监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f/200603/20060301721124.html

五、国家质检总局简化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程序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自2006年4月1日起,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将与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公告指出,自4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强制要求凭《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报检。公告强调,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已经取得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继续有效,如进出口食品标签与审核证书上标注内容相符,可免于标签审核。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要重视标签审核制度的调整,做好调整后的标签审核工作,妥善处理标签不合格货物,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aqsiq.gov.cn/cms/template/item.html?did=25&cid=2038\18558

六、新条例实施 7月1日起车主保费支出将上涨

     7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会使机动车保费支出上涨。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29日透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险”)的保险费率将高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尚未确定,预计限额并不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以前所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解释说:“名字变了,内容没有变。”对《条例》征求意见时,有关部门认为后一种名称过于专业,普通人觉得晦涩难懂,而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更加通俗也不违反法律的本意。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解释保费支出上涨的四个原因:强制险为无过错赔偿;强制险除外责任少;赔偿标准提高;保险公司要垫付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要从保费中提取。
  以往机动车三者险是过错式赔偿,《条例》确定了无过错赔偿原则,也就是说只要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未超出保险责任限额,都由保险公司买单。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4254047.html

七、中国修订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 明确执法职权依据

      4月1日起施行的《海关行政执法过错纠正暂行规定》及《海关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了海关执法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纠正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及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国海关贯彻行政执法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两个规定的出台是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大举措。对于规范海关执法行为、强化全员责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419&InfoID=22027&SettingModuleID=1187

八、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提价5成   4月10日执行

  从4月10日起执行铁路货运价格每吨同日上涨0.44分/公里运输价格与成品油调价形成联动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这是自去年国内燃油附加费复征以来首次提价。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gdga.gov.cn/xwtd/gnzdxw/t20060331_79802.htm

九、白云机场快件中心启用  通关时间大大缩短

     白云国际快件监管中心3月28日在机场空港物流园投入使用。快件中心设置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海关检测系统,提高了国际快件检测的效率,缩短了通关时间。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gdga.gov.cn/xwtd/gdxw/t20060331_79737.htm

十、公安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www.mps.gov.cn/cenweb/brjlCenweb/jsp/common/article.jsp?infoid=ABC0000000000003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