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三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6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10-26 0:00:00 * 浏览: 1029
2006年第三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66期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请见附件1);
(二)降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请见附件2);
(三)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请见附件3);
(四)执行时间。
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6]145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下发以后,各地反映了一些有关执行和附件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特补充如下:
一、对财税[2006]139号文件附件中有关商品税号适用退税率规定
二、明确财税[2006]139号文下发之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