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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85期-政策快讯

2007年第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8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4-20 0:00:00 * 浏览: 1110
2007年第十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85期
 
一、商务部对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做出解读
主要内容:
2007年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2007年第17号公告,发布了2007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今天,产业司王琴华司长就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出台的政策背景、涉及商品范围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从事一般贸易进出口的企业是否受此公告的约束?
答: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是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相关商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方式。同时,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也适用于加工贸易。但列入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而没有列入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企业仍可按一般贸易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
 
2、问:本次发布的公告与以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公告是什么关系?
答:这次公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按照《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对此前公布的三个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5年第105号、2006年第63号和82号公告)商品对应税号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减了一些税号商品,并整合为一个目录。除税目号有所修改外,其他有效期等原各项规定不变。
 
3、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增了哪些商品税号?
答: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增了184个10位海关税号商品,主要是2006年财税字139、145号通知列明的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但没有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和国际公约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例如化肥、部分油品(重柴油、蜡油等)、部分石材、铅酸蓄电池、生毛皮类产品等。另外,由于2007年版进出口税则目录的商品分类有较大幅度的调整,有些商品税号发生了变更,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增商品包括了这部分新增或拆分的税号。
 
4、问:我国目前已有多少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
答:自1999年起,国家开始对加工贸易实行商品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2004年至今,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已先后发布了四批禁止类公告,加上本次新增的禁止类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1140个(10位码)税号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5、问:2007年禁止类目录是否允许企业有过渡期 ?
答:考虑到部分企业已签订了加工贸易合同,为减轻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告设定了过渡期,规定新增补商品在2007年4月26日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8年4月5日前执行完毕。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将不予延期,按内销或海关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6、问:今后将如何对加工贸易进行商品分类管理 ?
答:今后,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拟于每年年初根据进出口税则目录调整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发布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同时,限制加工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工艺水平落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加工贸易,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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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第161号令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2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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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7年第5号)
主要内容:
为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管理,更好地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我关决定对加工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调整,调整工作将于2007年4月16日起在东莞、太平海关进行试点。现将试点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莞、太平海关辖区内的加工企业(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厂),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内容变更和企业注销手续时,应向主管海关稽查科提出申请。东莞、太平海关加工贸易部门不再办理加工企业注册登记、注册内容变更和企业注销手续。
 
二、东莞、太平海关辖区内加工企业办理企业名称、商号和地址变更的,稽查科办理审批手续后,企业还应到主管海关加贸部门办理协议、合同的相关变更手续。
三、东莞、太平海关辖区内加工企业终止的,应持经主管海关加贸部门审批的《企业终止呈批表》到稽查科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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