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28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1-07-05 0:00:00 * 浏览: 1126
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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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为方便税收征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发出了《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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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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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处置行为,防治废矿物油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出了《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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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机电办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增加人民币币种选项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便利进口企业,积极促进进口,国家机电办制定并发出了《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增加人民币币种选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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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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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发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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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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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发布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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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3号
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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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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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部门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为促进废物进口和利用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规范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防止境外废物非法进境,维护我国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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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防范兑付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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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公告(第62号)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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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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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社保局发出了《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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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关于东莞市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确保城镇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社保局发出了《关于东莞市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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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关于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东莞市环保局发出了《关于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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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关于对全市重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企业进行监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进一步推进“十二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1〕558号)要求,东莞市环保局发出了《关于对全市重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企业进行监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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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并予以公布(2011.07.19-2011.
07.2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请各企业周知并抓紧时间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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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2011年7月1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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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近期活动
1、广东省地块招商推介会——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用地招商推介专场
香港贸易发展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谨定于2011年7月7日(星期四)联合举办“广东省地块招商推介会——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用地招商推介专场”。有关详情如下:
主办机构:香港贸易发展局、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承办机构:广东省投资促进局、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日 期: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时 间:14:30-17:00(推介会)14:30-16:30(现场洽谈)
地 点: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费 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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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粤港清洁生产鼓励措施」研讨会
粤港两地政府近年都不遗余力地推广清洁生产。香港特区政府在2008年推出为期五年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鼓励及协助珠三角地区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及作业方式,向厂户提供专业意见及技术支持。粤港两地政府又于2009年共同推出「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向积极参与伙伴计划,并在清洁生产有良好表现的企业颁发标志证书,以鼓励他们循序渐进、持续实行清洁生产。在过去两年共颁发标志证书予173间港资企业。
广东省政府亦积极向企业推广自愿性清洁生产,各市也相继有清洁生产激励政策。例如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向取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发放奖金。
是次研讨会除了介绍粤港两地政府与清洁生产有关的资助内容,或相关扶助优惠措施,还邀请了企业分享如何利用两地政府的鼓励措施,在企业落实执行清洁生产。有关详情如下:
主办机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日 期: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时 间:14:00-17:00
地 点:广州建国酒店3楼M3厅(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72号)
费 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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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1年企业关务风险管控专题讲座
为了使广大会员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关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掌握关务管理的工作重点,了解如何根据海关现行的监管规定和模式完善关务管理,降低各种潜在风险。我会与百思维联合举办“2011年企业关务风险管控专题讲座”,由百思维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嘉宾,并解答会员企业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主办单位: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东莞市百思维关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时 间:上午9:30-11:30
地 点:东莞市外经贸局十楼会议厅
费 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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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一般不下厂核查等等。
日前,我会先后拜访了黄埔海关及东莞各海关关区,获悉海关今后将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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