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06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1-11-07 0:00:00 * 浏览: 1237
2011年第四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法规和政策配套措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健全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加快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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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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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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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8号,公布1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商务部批准《超市收货规范》等1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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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财库[2011]112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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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为促进客滚运输发展,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的有关规定,对客滚运输暂免征收港口建设费,并发出了《关于免征客滚运输港口建设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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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外经贸厅、广东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东莞市外经贸局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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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2011年度下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东莞市外经贸局制定并发出了《关于2011年度下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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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1年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表(第4期)
为规范加工贸易边角料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黄埔海关公布部分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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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并予以公布(2011.11.19*-2011.
11.2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请各企业周知并抓紧时间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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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1年11月4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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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近期活动
1、珠三角九城市2012届高校毕业生联合招聘大会东莞会场暨东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为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珠三角九城市联动,将于2011年11月26日分别在九个城市同时举办2012届高校毕业生大型专场供需见面会,东莞理工学院将承办东莞分会场招聘会活动,同时承办“东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参会毕业生除今年东莞高校的一万七千多名毕业生外,届时全省各高校的毕业生也将参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特诚邀贵单位前来招贤纳士,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主办机构: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承办单位:东莞理工学院
协办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广东科技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日 期: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时 间:9:00—13:00
地 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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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一般不下厂核查等等。
日前,我会先后拜访了黄埔海关及东莞各海关关区,获悉海关今后将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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