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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八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22期)-政策快讯

2012年第八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22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2-03-05 0:00:00 * 浏览: 1038
2012年第八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22期
2012年3月5日(星期一)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根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根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发出公告,备忘录应自2011年8月17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恩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恩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发出公告,协定应自2011年8月14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泽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泽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发出公告,备忘录应自2011年11月10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百慕大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百慕大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发出公告,备忘录应自2011年10月31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发出公告,协定应自2011年9月16日起生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出了《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七、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通知
为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顺利实施,国家财政部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八、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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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家财政部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外贸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扩大国际影响力的作用,国家财政部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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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发出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一、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7号(关于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关务管理,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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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并自今年3月1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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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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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产业转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委发[2011]16号)及《东莞市全力推进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若干措施》(东委发[2011]24号)的精神,东莞市经信局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产业转移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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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并予以公布(2012.03.19-2011. 03.2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请各企业周知并抓紧时间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六、2012年3月2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七、近期活动
1、港商升级转型系列讲座 (一)——欧美市场经济展望
珠三角厂商正面对高成本,以及欧美市场疲弱等严峻的挑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在产品、技术、服务及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及创新,企业才能够持续发展。
本讲座将邀请专家分析欧美市场经济展望,并会分享《珠三角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资助计划》的成功个案。这计划是由东莞、珠海、惠州和江门市政府拨款资助及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执行,帮助企业升级转型及助企业解决在升级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详情如下:
 
主办单位: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赞    助:EPICOR.Ltd、香港渣打银行
日    期: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时    间:14:30-17:00
地    点: 生产力大楼一楼演讲厅(香港九龙塘达之路78号)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2、「建筑材料合格评定活动如何令工程得益?」讲座
香港市面上有林林总总的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评定活动,例如测试、认证和检验等;企业该如何选择合适的评定活动及有能力的合格评定机构?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联同香港认可处合办讲座,邀请专家剖释市面上常见的建材合格评定活动的利与弊,并介绍建筑材料产品认证及其优点。详情如下:
 
主办单位: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认可处
日    期:2012年3月15日(星期四)
时    间:17:00-18:30
地    点: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议厅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3、2012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
校企合作服务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为适应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将满足企业短期的用工需求与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为搭建人力资源开发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有计划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各类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校、培训机构集约、高效地向我市企业输送技能人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定于3月29日于会展国际酒店举办“2012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诚意邀请各会员企业参加与学校代表进行洽谈。本次洽谈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日    期: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时    间: 10:30-16:00
地    点:东莞会展国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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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港贸发局「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2012」及「国际资讯科技博览」
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2012」及「国际资讯科技博览」将于2012年4月13至16日假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香港贸发局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2012」已经成为全亚洲最大的电子展览盛事。去年,展会吸引了超过2,400名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以及历史性超过58,000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
「香港贸发局国际资讯科技博览2012」不但网罗世界各地最新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及解决方案,更是业界进军中国内地市场之大门,商机涌现,不容错过。2011年,国际资讯科技博览吸引了超过570家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号参展,成绩有目共睹。具体情况如下:
主办单位:香港贸发局
日    期:2012年4月13至16日
地    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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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一般不下厂核查等等。
日前,我会先后拜访了黄埔海关及东莞各海关关区,获悉海关今后将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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