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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34期)-政策快讯

2012年第二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34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2-06-04 0:00:00 * 浏览: 1104
2012年第二十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34期
2012年6月4日(星期一)
 
一、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的通知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球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此,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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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7号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2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同时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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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为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对外贸易功能,提高我国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国家商务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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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正式启用全口径外资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提高外资工作效率,商务部对原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更新升级,开发形成全口径外资管理信息系统,商务部办公厅制定并发出了《关于正式启用全口径外资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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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国家财政部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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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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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国家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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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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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外贸企业未按期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有关问题,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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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12年 第8号)
为进一步提高黄埔海关归类预审核工作质量,黄埔海关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2011年第2号公告第一条、第六条内容进行部分修改,同时制定并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12年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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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决定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东莞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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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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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我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2012.06.21-2012.06.2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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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012年6月1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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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近期活动
1、「进军华中市场」分享会
获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金资助,香港品牌发展局联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合办「武汉香港品牌周」系列活动,并由厂商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承办,协助香港品牌和产品进军华中市场,拓展庞大的商机。是项计划已于华中市场之中心城市武汉举办一个有70多个香港品牌参加之产品展示廊,并为超过250家内地企业进行商贸配对交流会,同时亦邀请大学专家团队对800多名武汉消费者进行调查。是次计划将于6月15日举行一个三小时的分享会公布武汉消费者调查的结果和分析报告,并邀请多名专家以及香港和武汉内地的业界代表直击华中市场的最新发展,分享内销的实战经验。详情如下:
合办机构:香港品牌发展局、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
日    期: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时    间:14:30-17:35
地    点: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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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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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推荐购买《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三版)的函
《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三版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各镇街、各市直部门共同参与编纂完成的大型实用性工具书。编辑出版“《大全》(第三版)”是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各企业、市民、来莞投资人士最权威、方便、快捷的办事指南,也是海内外各界人士了解东莞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和办事程序的窗口。
“《大全》(第三版)”以“高效行政,服务为民”为主题,分为六大篇章,全面记录了我市各部门的职能与办事流程、各市直部门及镇街主要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与分工、重点提示网络办事程序,同时用较大篇幅介绍了我市调结构促转型、建设幸福东莞、服务新莞人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等内容。“《大全》(第三版)”定价为280元/本(随书附送一个多媒体光盘)。希望各会员企业踊跃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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