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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十四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38期)-政策快讯

2012年第二十四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38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2-07-02 0:00:00 * 浏览: 855

 
2012年第二十四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38期
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有关要求,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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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8号 调整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调整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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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开通网上登记在线办理的公告
为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决定于7月1日开始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等业务办理通过网上在线进行,同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通网上登记在线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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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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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同时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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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国家工信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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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0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现将部分已失效的商品归类,同时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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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1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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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进行文字更正,同时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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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海关总署为做好基金的征收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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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12年 第10号)
为推进和完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统一规范执法,黄埔海关决定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推行准入退出管理制度和加强进出口商品归并管理,同时制定并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12年 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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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我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2012.7.2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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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2012年6月29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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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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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推荐购买《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三版)的函
《东莞办公办事大全》第三版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各镇街、各市直部门共同参与编纂完成的大型实用性工具书。编辑出版“《大全》(第三版)”是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各企业、市民、来莞投资人士最权威、方便、快捷的办事指南,也是海内外各界人士了解东莞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和办事程序的窗口。
“《大全》(第三版)”以“高效行政,服务为民”为主题,分为六大篇章,全面记录了我市各部门的职能与办事流程、各市直部门及镇街主要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与分工、重点提示网络办事程序,同时用较大篇幅介绍了我市调结构促转型、建设幸福东莞、服务新莞人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等内容。“《大全》(第三版)”定价为280元/本(随书附送一个多媒体光盘)。希望各会员企业踊跃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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