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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02期)-政策快讯

2013年第三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02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11-11 0:00:00 * 浏览: 533

 
2013年第三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02期
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务院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区域通关改革力度,优化海关作业流程,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并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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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7号(关于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的公告)
为使海关统计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的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并为核算我国贸易增加值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性统计资料,根据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总体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在去年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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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归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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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为减少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差错率和疑点,进一步提高申报和审批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并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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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系列新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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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省加强金融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东莞民间金融街(以下简称民间金融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各类机构进驻民间金融街开展小微企业和民间金融服务,特制定《关于促进东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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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莞企今年将获减免检疫收费约1.6亿
东莞检验检疫局昨日通报,预计今年全年可为东莞地区进出口企业减免检验检疫收费约1.6亿元。2014年,检验检疫收费预计将进一步由2012年的3.22亿元减至7000万元,减免收费可达2.5亿元。此外,东莞检验检疫局还积极利用原产地关税优惠政策服务外贸转型升级,今年前三季度共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8.6万份,使东莞出口企业减免关税约1.9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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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东莞市企业涨薪指导线出炉 涨薪最低4%
市人力资源局发出《关于公布东莞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东莞企业今年调整工资的指导线基准线为10.5%,上线(警戒线)为16%,下线为4%。通俗理解,就是企业效益好的,可以选择涨工资16%,不太好的可选择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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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印发新版《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24号),结合工作实际,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重新修订了《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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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东莞海关关于调整企业注销手续办事流程的通知
为提高办事效率,便利企业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从10月28日起,凡向东莞海关申请办理企业注销业务,无需提供《企业情况核查表》,无需逐一向海关相关部门申请签批盖章,改由直接向企业管理科提交《企业注销申请表》,东莞海关通过内部流转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关将正式受理,并通知企业前来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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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13年10月29日)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我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 (2013.02.29-2013.03.0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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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3年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表(第4期)
东莞海关发出了《2013年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表(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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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2013年11月1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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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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