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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10期-政策快讯

2013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10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12-30 0:00:00 * 浏览: 582
                 
 
2013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10期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第一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包括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安置残疾人单位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与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该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的,可按照“通知”的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公告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处理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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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莞市国家、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
进一步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争取更多的上级政策资源落户我市,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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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9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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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339号),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贯彻〈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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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调整2014年整体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广东省国税局的相关意见,现将2014年各地方税(费)按期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予以调整并通知如下,请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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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3年12月30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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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期活动
1、《企业如何在港融资上市》讲座
为进一步帮助我市企业了解在香港融资、信托及上市,促进莞港两地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东莞市港澳事务局与(东莞)香港专业服务中心将于2014年1月3日在东莞联合举办《企业如何在港融资上市》讲座,邀请我会会员企业免费参加。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日期: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时间:14:00开始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东路菊香苑23栋2楼香港专业服务中心
内容:企业香港上市程序、上市策划要点、香港信托概念等
备注:1.每家企业最多2人参加;2.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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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征订2014年《中国海关》杂志(月刊)的倡议书
《中国海关》杂志作为中国唯一的海关知识性权威月刊,是公开发行的刊物,通过详尽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通关细则、权威发布中国贸易管制最新法规、理性透析中国外贸最新动向,获得海内外外经贸专家以及进出口企业人士的认可,是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之一,每期还随刊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关总署文告》光盘。每期单价为26元,全年价为312元(提供发票)。成功征订后,《中国海关》杂志社营运部将于每月中旬通过邮寄派发。
为切实加强海关与企业的密切联系,让企业掌握了解海关最新政策法规,提高企业在海关的办事效率,现协会受东莞海关委托,向各会员倡议征订2014年《中国海关》杂志(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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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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