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3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08-04 0:00:00 * 浏览: 680
2014年第二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39期
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一、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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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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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做好2014年鼓励重要物资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含海关商品编码目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加大重要物资进口,保持我省外贸稳定增长,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进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14〕99号),就有关事项,广东省商务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14年鼓励重要物资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含海关商品编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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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实施通关单无纸化的通知
根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实施通关单无纸化的通告》要求,自2014年8月1日起,在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对属于法定检验检疫范畴的进出口货物实施通关单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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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组织东莞企业参加“2014·东莞(铁岭)名优商品展洽会”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帮助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发掘新的拓展内销市场途径,为东莞企业名优商品进入东北市场搭建新的平台,偿试企业直接对接商场新模式;东莞市商务局与铁岭市外经贸局将于2014年8月16日-24日在铁岭市兴隆百货卖场联合举办“2014·东莞(铁岭)名优商品展洽会”,规模约30个展位约300平方米。此次展洽会展位费全免,企业特装费按《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给予企业实际特装费用50%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10万元,人员差旅费用企业自行承担。请有意向的企业在8月2号前将填妥好的展洽会参展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东莞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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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4年8月1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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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期活动
1、转发2014台山(东莞)投资环境推介会的邀请函
8月13日,江门市市长庞国梅(原东莞市委常委)将率团来莞举办“2014台山(东莞)投资环境推介会”,邀请我会会员企业老板或高层参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时 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 15:00-17:30
地 点:松山湖凯悦酒店 一楼宴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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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1.asp?N_ID=3037
2、转发「精益」厂房布局及规划研讨会
珠三角的传统制造企业正面对营商环境转变的挑战,包括新的加工贸易政策、持续上涨的成本及日益提高的企业准入门槛等,应对策略之一是把生产厂房转移至具有成本及政策优势的地区。要透过设置新厂房或重新布置现有厂房,以优良的厂房设计有效地缩减生产周期、减少库存、减省人手及搬运、避开次品等,藉以提升厂内整体的营运。反之,不良的厂房设计会导致人手及时间的增加,甚至对将来企业产能的扩展构成阻碍。
是次研讨会主要目的是协助有意设新厂或于原厂计划重整布局的制造企业,让参加者有效掌握良好厂房设计的窍门,最终取得成本效益。有关详情如下:
时 间: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 14:30-17:00
地 点:东莞南城宏远酒店 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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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1.asp?N_ID=3043
3、转发内港海关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的邀请函
为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互认安排》(详见附件)的后续实施工作,根据内港海关AEO互认工作安排,海关总署稽查司将于8月15日在深圳召开内港海关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
届时,海关总署稽查司有关领导及广东分署、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相关业务专家及香港海关代表团将参加说明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时 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三) 10:00
地 点:深圳海关科科技信息大楼附楼3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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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1.asp?N_ID=3044
4、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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