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7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6-08 0:00:00 * 浏览: 317
2015年第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75期
2015年6月8日(星期一)
一、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7号 商务部批准《熟制葵花籽和仁》等13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公告
商务部批准《熟制葵花籽和仁》等13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现予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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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部关于征求《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征求意见,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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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
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及时调整公布审批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32号)要求,现将我局公告需要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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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关于调整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6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统靴、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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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3号(关于公布2015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定了《2015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5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5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5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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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务部关于《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完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我部起草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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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第7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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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邮政局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邮政业发展,根据新修订的《邮政法》及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决定放开部分国内邮政业务资费,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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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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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86号)的部署与要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试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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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实际,我局草拟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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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科技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为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切实发挥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办法》、《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5年市科技项目(第三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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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东莞市政府关于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推进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科学合理制定地方立法计划,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2016年度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含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征集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所提立法项目建议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环境保护等为重点,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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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东莞市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举报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规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市人力资源局起草的《东莞市举报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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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东莞市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范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法制局起草的《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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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2015年6月3日东莞市部分再生资源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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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5年7、8、10、12月;2016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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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用机械人技术减省企业运营成本,提升效益》研讨会
“以前是把人当机器用,未来是把机器当人用。”这是制造业在依靠自动化转型升级时的一句形象说法。机器人时代悄然到了吗?是什么让企业主纷纷向它抛出橄榄枝?用工短缺、人工成本骤升、客户的严格要求是几大直接因素。本研讨会将详述企业应如何选择自动化工业机械人及如何客制化本厂机械人程序及加工动作。
日期: 2015年6月18日
时间: 14:00~17:30
地点: 东莞柏宁长安国际酒店
语言: 普通话
对象: 企业管理层及持续改善小组
费用:免费 (名额有限,先报先得,请凭确认函及名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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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费刊登2015《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企业资料
为协助推广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内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同时便利在粤港人寻找更多当地香港服务提供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计划2015年再次编制《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各会员企业可免费刊登企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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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爱国者治港
香港是我家,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港人要拥有一个美丽的家园,就要爱惜和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本会认为,我们爱香港,就是要伸张爱国爱港正气、全力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在此,本会呼吁每一位香港企业的会员,积极参与,登记成为选民,利用手中的选票,迎接新一届选举,全力维护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选民登记日期截止日期:2015年7月2日,更改地址或其它个人数据截止日期: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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