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1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5-27 0:00:00 * 浏览: 295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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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制定,意在全面提升我国人工智能的集群式创新创业能力。为此,将推动七大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智能家居示范工程。面向酒店、办公楼、商场、社区、家庭等,开展智能家居产品定制设计。二是智能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工程。推进无人驾驶汽车的技术研发、应用与生态建设,实现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和产品的逐步成熟。三是智能无人系统应用工程。发展无人飞行器、无人船等多种形态的无人设备。四是智能安防推广工程。支持部分有条件的社区或城市开展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五是智能终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满足个人消费、家庭生活、汽车驾驶、医疗健康、生产制造等需求的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六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工程。七是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工程。推动医疗康复、教育娱乐、家庭服务等特定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与应用。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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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部、工信部: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
通知要求,申请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的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自2016年起,请申请修订《目录》的企业于每年6月15日前提交申请文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于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企业申请,及时研究修订并发布有关目录。 通知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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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财政部: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6年5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lhnb.gov.cn/),填报2015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信息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2016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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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推进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提供了政策依据。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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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能源局:解读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推进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提供了政策依据。现将解读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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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
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快培育、提升、壮大质量品牌,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长效机制,质检总局近日正式印发了《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提出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行动,使消费品、进出口商品、服务业、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领域产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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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质检总局: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6)
《工作方案》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要求和国务院关于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关于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重点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政策的具体举措。提升行动将着力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改善服务业供给结构和水平,将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增长强劲动力。工作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举措和工作要求6个方面。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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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
行动计划提出了7项主要任务,分别是探索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推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走出去”、质量技术基础助推“中国制造2025”、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研究、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支撑。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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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税总局: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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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持续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双创”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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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省国税局: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为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相关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广东省国税系统(不含深圳市)2015年度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7日。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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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市社保局:市属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移交所属社保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险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向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提供便利条件,社保局决定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在不改变原社保征收标准、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把原在市局参保的企业的保险关系业务和待遇核定业务以单位属地或以纳税地税务机构所属镇(街)划分到各社保分局办理。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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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科技局:延迟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正式印发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模块还没有完善好。经与广东省科技厅沟通,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会相应延后,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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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CA证书申办流程
为方便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在线自助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CA证书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布,办理CA证书后,可在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增减变动、正常汇缴、市内转移、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查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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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市政府: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始申报
东莞启动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6月24日。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着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可给予包括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创新创业奖励在内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具体奖励考核标准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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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市科技局:明确科技保险补贴(贷款)业务事宜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市财政对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的投保科技保险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每年对每家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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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政府:特色人才申报
为深入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莞创新创业。现就东莞市特色人才申报工作予以公告。特色人才认定申请按季度进行受理,每季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逾期提交申请的,将在下一季度进行受理。其中2016年第二季度申请截止日期延迟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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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6年6、8、10、12月;2017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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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通知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驻粤办”)特邀请我会会员企业,提供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招聘资料,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直接联系。同时,也特别欢迎企业在将至的2016年暑假期间,为在粤的香港学生提供短期实习及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透过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同时为企业作出贡献。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填写回执表格,香港驻粤办会将相关资料交予广东省内大学,作为招聘在粤就读或毕业香港学生之用。此活动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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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_1.asp?N_ID=3527
3、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入会邀请函
为更好地凝聚外商投资企业家新生代和新一代的力量,我会成立了青年委员会,由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啟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并于我会2016年春茗晚宴上进行了授旗仪式。青年委员会是我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招募具有共同目标、有冲劲、勇于创新、敢于承担的青年企业家,以外商协会的资源、人脉及活动为基础,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栽培新一代企业接班团队,为东莞工商界及社会作出贡献。其开展的具体活动有:
一、参观高新科技项目及自贸区运作等活动;
二、培训、交流和实习;
三、与其他地区青年委员会作拜访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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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免费刊登2016《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企业资料的函
为协助推广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内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同时便利在粤港人寻找更多当地香港服务提供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计划2016年第三次编制《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以下简称《名册》,以服务业分类,刊登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及标志、业务介绍、联络方式,品牌标准,二维码,资料刊登费用全免。
《名册》计划于2016年8月中旬出版,印刷版本将于指定地点免费派发,同时亦会制作网上版本上载至驻粤办及广东香港商会网站供公众查阅。如各会员企业有意提供刊登资料,请填妥附件《2016<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企业资料表格》,并以电邮或传真形式交回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秘书处,联系人:罗娜,电话:020-8331
6005,传真:020-8331 2295,电邮:hkcccg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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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参选「进出口企业大奖2016」的邀请函
香港中华出进口商会推出的进出口企业大奖,为表扬及鼓励杰出的进出口企业多年来对香港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及努力。现该会举办第三届「进出口企业大奖2016」,藉此表彰优势企业,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凝聚及团结业界同仁,激励大家迎难而上,推动进出口业继往开来,走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
「进出口企业大奖2016」分为六大奖项,包括:「市场拓展奖」、「企业传承奖」、「卓越成就奖」、「创业精神奖」、「电子商贸奖」和「优越创新奖」,表扬于不同方面拥有杰出表现的进出口企业。特此诚邀我会会员公司参选「进出口企业大奖2016」。
大奖时间表大致如下:
报名期:4月19日至 6月22日
预审期:7月初
评审期:7月21日及22日
颁奖典礼: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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