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83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08-28 0:00:00 * 浏览: 316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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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指导意见》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及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信息消费升级,包括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及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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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国务院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下称《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办法》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等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等职权。《办法》要求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办法》还提出,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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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在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各方陆续反映了一些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操作问题有待统一和明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的问题。二是关于交通运输业进项税抵扣的问题。三是关于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四是关于贴现、转贴现业务发票开具的问题。当中,除了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发票开具该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三项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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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意见》重点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的调整作出规范。《意见》明确,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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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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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提前开展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一、第一批试点地区6省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试行工作实施日期,自2017年9月1日提前至8月1日。二、在第一批试点地区6省市,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等8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省级质监部门的时间,自2017年9月1日提前至8月1日。同时,《通知》明确,关于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工作,企业自行提交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应是同产品单元1年内的检验报告;企业提交的检验报告,应覆盖实施细则中要求的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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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的公告
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调整有关业务模式。《公告》自8月22日起施行,另外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2012年第53号、2013年第58号、2014年第28号、2014年第45号、2014年第65号、2014年第66号、2014年第68号、2014年第84号、2015年第9号、2015年第10号、2015年第11号、2015年第47号、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54号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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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海关总署:关于明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注册资质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注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主管海关可以变更或者撤回等《公告》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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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第一、二期)的公告
世界海关组织对于2017年1月1日实行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同步调整了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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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信用建设5个环节提出了22项具体要求。《意见》明确,加强中小股东保护,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时出台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意见》指出,要推动解决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后的法律适用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各类财产权属登记平台和金融交易登记平台;要准确把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内容以及清单变化情况,妥善处理在逐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时产生的涉及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的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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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与“一带一路”沿线、欧洲、北美、东盟、太平洋地区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发挥专项资金在创新引资引智引技和推动高端产业发展方案的积极作用,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支持内容和范围、支持标准及申报要求等,要求申报单位需于2017年9月1日前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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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省国税局:关于开展欠税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通知》为落实税务总局巡视整改工作,对欠税方面的问题发布了整改要求,明确立即开展清理欠税工作,对原欠税企业清欠整,并加强日常欠税管理,有效防范新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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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聚焦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在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10条政策措施,在降成本方面切中与我省制造业企业成本联系最紧密的生产经营、营商环境、税收三个核心环节,并从用地、新兴支柱产业、技改三个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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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委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通知》不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确定并推送的名单实施惩戒、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及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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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
《通知》指出我省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本次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随同伤残津贴一并发放;同时要求各地市要高度重视,确保在9月底将调整的伤残津贴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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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立新型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依托“智网工程”队伍、机制和信息化平台优势,推动无证照经营线索入格管理,探索形成网格管理员队伍发现线索、地方政府统筹调度、职能部门分工处置的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格局,逐步建立“社区属地管理,网格协同共治,部门分工处置”的新型清理无证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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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商改后续监管和“智网工程”对接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依托“智网工程”,整合社区网格员和基层市场协管队伍,建设信息化系统及移动监管平台,探索网格内政社共治管理,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方案,东莞市遵循“可操作、易判断”的原则,把市场主体登记地址信息核查、开业经营情况核查、许可办理情况核查、无证照经营线索巡查以及督促年报、亮照经营等商改后续监管事项纳入“智网工程”入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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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wgk.dg.gov.cn/007330010/0202/201708/1c5b4f92b9de4679b7c33244485ba05f.shtml
十八、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东莞市提高行政服务和行政监管效能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按照《方案》,东莞市根据不同办理事项,分别提供“跑一次”“一窗式”“一门式”三种办事模式,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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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十三次暨长安友谊邀请赛”邀请函
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十三次邀请赛,很荣幸得到长安分会承办是次球赛,现诚邀各分会领导和会员企业参加,安排如下:
日 期: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参赛人数:72人(9洞同时开球)
地 点:东莞市长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
比赛方式:个人比杆赛、分会对抗赛;
行程安排:11:00 来宾报到(早餐、午餐自费)
报到地点:长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球会接包处
12:00 开球仪式及合影
开球地点:长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东北球场1号洞
12:30 球赛开始(男子组:Blue Tees蓝色发球台;
女子组:Red Tees红色发球台。)
比赛地点:长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东北球场
18:00 晚宴、颁奖仪式、表演节目
晚餐地点:长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千禧廊
20:00 活动结束
打球装备:本球队队员统一穿着外商高球队队服和队帽//嘉宾自行穿着高球服装//球车备好:蒸馏水、三文治、香蕉
晚宴服装:便装
比赛规则:新新贝利亚计分法
奖项设置:●个人赛(队员组):总杆冠、亚、季军;净杆冠、亚、季军。
●个人赛(嘉宾组):总杆冠军;净杆冠、亚、季军。
最远距离奖、最近洞奖、两杆最近洞奖、中线奖、BB奖;
(所有当天参赛球员参与竞争)
●分会对抗赛:分会指定的4名代表球员参与竞争
★ 相关费用:
1、打球费用,请各位自行到长安球会前台缴交:非长安球会会员RMB760元/位;长安球会会员RMB340元/位(包括果岭费、球车、更衣柜),球童小费自付;
2、本次球赛除打球费用,其他所有费用由长安分会赞助。
2、关于举办东莞市跨境电商高峰系列论坛的通知
为促进本土企业跨境电商发展,助东莞市本土优质制造业出口企业更好地推进品牌国际化助推工程,使企业正确认知网络经济时代的企业战略,加快跨境贸易发展,帮助企业更深入了解跨境电商产业链,熟悉跨境电商运作模式,快速完成转型升级,培养更多外贸企业精英人才,让“东莞制造”插上“电子商务”的翅膀。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厚街镇政府将于2017年8-9月联合我会以及东莞市巴斯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电子商务联合会、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东莞市跨境电商高峰系列论坛。
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2017年8月17日开始,每周三
时 间:14:00-17:00
地 点:壹城电商产业园(壹城鞋包商贸中心)
(具体地址:东莞市厚街镇S256省道寮厦路段)
费 用:免费,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场次安排:
活动时间 | 主题 | 内容详情 | 主讲嘉宾 (平台、企业) |
8月30日 (星期三) | 跨境电商新领域——您不知道的社交营销 | 1、手把手教您玩转新型营销渠道—社交营销 2、B2B平台与领英的相辅相成 3、领英产品对接会 | LinkedIn中国区域副总裁 昂扬(上海) |
9月6日 (星期三) | 外贸平台英雄汇 | 1、成功企业分享《老外贸人眼中的跨境电商》 2、圆桌沙龙会议 | 东莞市佛爱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工贸发展促进会会长 雍程翔 |
9月13日 (星期三) | 跨境电商法律知多少 | 1、跨境电商产业链中注意的误区 2、商标、专利相关法务 | 合鸿道集团 |
待定 | 总结大会暨亚马逊招商服务中心成立庆典 | (待定) |
3、转发「粤港服务业交流会」暨《2017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发布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广东省商务厅、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将于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联合举办“「粤港服务业交流会」暨《2017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发布会”。希望各会员企业踊跃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
时 间:14:30-17:00(14:00开始签到)
地 点:广东省商务厅礼堂
(具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近体育中心地铁站)
语 言:粤语及普通话
费 用:免费参加,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注:参会者将获赠最新出版的《2017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内容及主讲嘉宾:
2 香港贸易发展局亚洲及新兴市场首席经济师 何达权先生--- CEPA《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2 广东省商务厅代表 --- 广东省服务贸易开放最新政策
2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王舜宜 ---《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服务业带来的商机
2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张光南 --- 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实施的问题与挑战
2 前海香港商会主席林新强 、香港建筑师学会戚务诚、以及东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吴珊珊 --- 粤港服务业携手"走出去"发展海外市场的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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