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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8月14日出版《驻粤经贸办通讯》(号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驻粤办8月14日出版《驻粤经贸办通讯》(号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8-16 0:00:00 * 浏览: 928
               
驻粤办8月14日出版《驻粤经贸办通讯》(号外)
 
内容如下(网址:http://www.gdeto.gov.hk/chi/letter/index.htm)。
 
纺织品特别通告
 
一)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根据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2006年7月27日发布的《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公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出上述公告,要求各中标企业在2006828日前(以到帐日期为准)将企业中标金以同城信汇、异地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到指定银行帐户,同时企业须通过招标二期管理系统发送电子交款申请。公告指出,企业须一次性全额交清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金,不允许只交纳部分中标类别的中标金,也不允许只交纳中标类别部分中标数量的中标金。中标金不得由其它企业代交。逾期未交纳中标金或未发送电子交款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申领协议招标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的操作要领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于其下列网站发出上述操作要领,包括使用招标二期程序接收、发送《交款申请》操作要领和办理汇款要领(含《缴费须知》和《常见问题解答》),并列出了于其网站之“招标专栏”可查询到的信息:

 
三)广州市:关于启动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番禺区打印终端的通知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其下列网站发出上述通知,将广州市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发证系统打印终端延伸至番禺区外经贸局。自2006年8月15日起,将正式启动番禺区打印、发证点的运行,番禺区的企业须统一到番禺区外经贸局贸管科(打印、发证点)领取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而除番禺区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则仍维持到广州市外经贸局贸管处(广州点)领取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不变:

  广东、福建、江西、广西及海南省的纺织品企业,可参阅以下网站,以获得更多有关纺织品的信息:
  1.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http://www.gddoftec.gov.cn/ggl/index.asp?dt=213
  2.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http://www.gzboftec.gov.cn/
  3.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http://www.szbti.gov.cn/
  4.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http://www.fiet.gov.cn/
  5. 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http://www.jxdoftec.gov.cn/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http://www.gxdoftec.gov.cn/
  7. 海南省商务厅http://www.dofcom.gov.cn/
 
    由于以上内容对有关的香港纺织企业会有直接影响,请有关企业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