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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駐粵辦1月21日出版《駐粵經貿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駐粵辦1月21日出版《駐粵經貿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8-01-28 0:00:00 * 浏览: 1300
  駐粵經貿辦於1月21日出版了《駐粵經貿辦通訊》(號外),內容如下(網址:http://www.gdeto.gov.hk/chi/letter/index.htm)。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4號
2008年糧食製粉出口配額申請條件和申報程序
 
 
商務部於1月19日公布《2008年糧食製粉出口配額申請條件和申報程序》。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a) 産品範圍,當中明確,該公告的糧食製粉,是指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101號中明確的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小麥粉、玉米粉、大米粉,包括所有貿易方式項下出口;(b) 生産企業及流通企業申請條件;以及(c) 申報及審核程序。各地糧食製粉出口企業須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上符合條件的詳細證明材料及出口合同等。
 
公告亦指出,在該公告發布後,出口企業在沒有獲得配額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對外簽訂新的出口合同。
 
公告詳情請參閲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0801/20080105345729.html
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4號 2008年糧食製粉出口配額申請條件和申報程序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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