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4-08 0:00:00 * 浏览: 825
最新一期(第806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5/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 「營商新模式 - O2O的新機遇與挑戰研討會」(深圳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和香港資訊科技商會將於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在深圳聯合舉辦「營商新模式- O2O的新機遇與挑戰研討會」。被喻為電子商貿的最新概念 –O2O(Online to Offline)線上到線下模式現正發展為新趨勢。企業應用資訊科技,配合適當的策略,線上與線下互動,帶動客戶到線下實體商店消費,借此增加銷售,提升客戶購物體驗及增加客戶的忠誠度。研討會將邀請香港有關的企業代表,介紹香港O2O技術的發展與趨勢,及分享成功案例,為有意革新營商模式的企業帶來新思維。詳情如下:
日期: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時間:下午2時至 5時15分
語言:普通話(配以廣東話或英文用語)
地點:深圳東海朗廷酒店3樓宴會廳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888號(地鐵車公廟站))
對象:中小企老闆、管理人員、IT從業員、零售業人士、及有意瞭解香港的資訊技術產業發展之人士等
費用:免費
報名詳情請參閱《通訊》內相關內容。
- 《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駐粵辦正在籌備編制《名冊》2015年更新版,並會將地域範圍由廣州和深圳兩市擴展至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同時,服務業範疇也會擴闊至涵蓋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房地產服務、企業服務、生活服務、生產性服務、綜合服務、政府及公共機構。歡迎在珠三角九市內有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加入《名冊》,一起推動宣傳在粵港資服務企業,拓展商機。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珠三角九市內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通訊》內所附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通訊》內所附表格並交予駐粵辦,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於2014年12月18日啟動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駐粵辦與商會和非官方組織、內地政府部門,以及市民的聯繫溝通。大家可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資訊,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 《存款保險條例》
上述《條例》於2015年3月31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以及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等。
2. 《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3月30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當中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3. 《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3月30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規定,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廣東
4. 《佛山市支持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政府辦公室於2015年2月20日發布上述《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主要內容包括:扶持企業需符合的基本條件包括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取得經營範圍相關的行政許可,並誠信經營和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以及符合合作銀行貸款條件,且銀行同意為企業出具相關書面材料和承諾保證融資專項資金安全等。
5. 佛山《關於調整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
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於2015年3月26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指出,從2015年4月l日起,佛山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12%調整至1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5.6%調整至5%。
福建
6.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本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決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3月31日通過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台灣同胞投資,暫時停止實施《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等。
雲南
7.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進口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15年2月11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全面落實關檢合作“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加快推進雲南區域通關一體化進程和無紙化通關;以及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對從電子商務平台進口的商品,優化檢驗檢疫監管流程,實施“一次申報、分批核銷”等便利措施等。
製造業
8. 14家高新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國務院於2015年2月5日批復今年首批14家省級高新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括龍岩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北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
9. 巴西對中國的無框鏡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
巴西於2015年3月23日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無框鏡啟動反傾銷調查。
廣東
10. 廣東《2015年省級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廣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於2015年3月20日印發上述《指南》,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在廣東省(不含深圳市)註冊的從事加工貿易的外商投資等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含企業內設研發機構);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和知識產權;獲得ISO14000和ISO9001系列認證項目;及落戶加博會電子商務平台等。
11. 廣東《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省級企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設備更新淘汰老舊設備專題項目的通知》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財政廳於2015年3月31日發布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採用直接補助的方式支持企業淘汰老舊設備。項目購置的設備或計劃購置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後等。
廣西
12. 《關於認定首批自治區級廣西加工貿易產業發展重點園區的通知》
廣西商務廳於2015年2月11日發布上述《通知》,認定為首批自治區級“廣西加工貿易產業發展重點園區”,包括廣西欽州保稅港區、廣西憑祥綜合保稅區、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東興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寧保稅物流中心、北海出口加工區和北海工業園區。
服務業
13. 《2015年流通業發展工作要點》
商務部辦公廳於2015年3月20日發布上述《工作要點》。主要內容包括:在上海、天津、廣東、福建四個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融資租賃、典當管理體制改革試點;以及支持建設品牌產品集采分銷平台,鼓勵大型零售企業自營代理國外品牌、發展自主品牌,繼續推進品牌消費集聚區建設等。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15年3月31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
廣東
15.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2015年金融改革創新重點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3月2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爭取降低跨國企業集團在深圳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的准入要求,吸引更多跨國公司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企業在深圳設立全球性或區域性資金結算中心;以及推動制定內地與香港兩地基金互認平台建設方案,爭取盡快啟動“深港通”試點等
福建
16. 《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遊業開放的意見》
國家旅遊局於2015年3月30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擴大旅行社業開放。增加經營出境遊外資旅行社數量;支持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台灣地區)的團隊旅遊業務;以及支持平潭離島旅客購物免稅、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落地等。
17. 《福建省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實施辦法》及《福建省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辦事指南》
福建省旅遊局、福建省商務廳於2015年3月27日聯合發布上述《辦法》及《辦事指南》。主要內容包括申請者需滿足的條件包括擁有產權或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有不少於30萬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有指定銀行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或依法取得銀行擔保的證明文件及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遊等。
18. 福建省出台辦法獎勵影視精品創作生產
福建省財政廳於2015年3月25日印發上述《獎勵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對福建省文化企業製作的電影,公映票房達到 3 億元以上的,獎勵 300 萬元等。
經貿數據
活動推介
- 「2015年東莞外商投資企業(東莞理工學院)校園招聘會」
由東莞理工學院、駐粵辦、東莞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香港工業總會、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聯合主辦,旨在更好地為東莞企業提供高校畢業生,協助企業有計劃開發人力資源,將於2015年4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在東莞理工學院(松山湖校區)圖書館一樓舉行。詳情請參閱《通訊》內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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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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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 內地與香港特區就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簽訂第四議定書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15年4月1日與國家稅務總局簽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第四議定書》)。
《第四議定書》闡明了投資基金取得香港居民資格的條件,對投資基金應用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給予了明確性。根據《第四議定書》的條文,香港居民就買賣內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益,應僅在香港一方徵稅,這亦適用於香港居民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益。同時,該條文訂明這方面徵稅權的安排適用於符合有關條文訂明條件的投資基金。《第四議定書》亦修訂了有關飛機和船舶租賃業務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稅負。內地向香港居民就收取飛機和船舶租賃業務特許權使用費徵收的預扣稅稅率,會由現時的百分之七降低至百分之五。此外,《第四議定書》亦擴闊有關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的資料交換安排下所涵蓋的稅項種類範圍,以履行香港的國際責任,符合提升稅務透明度的國際標準。
《第四議定書》簽訂後會待雙方完成有關立法程序及經通知後才生效。有關《第四議定書》的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pdf/Protocol_Mainland_HongKo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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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議定書》闡明了投資基金取得香港居民資格的條件,對投資基金應用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給予了明確性。根據《第四議定書》的條文,香港居民就買賣內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益,應僅在香港一方徵稅,這亦適用於香港居民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益。同時,該條文訂明這方面徵稅權的安排適用於符合有關條文訂明條件的投資基金。《第四議定書》亦修訂了有關飛機和船舶租賃業務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稅負。內地向香港居民就收取飛機和船舶租賃業務特許權使用費徵收的預扣稅稅率,會由現時的百分之七降低至百分之五。此外,《第四議定書》亦擴闊有關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的資料交換安排下所涵蓋的稅項種類範圍,以履行香港的國際責任,符合提升稅務透明度的國際標準。
《第四議定書》簽訂後會待雙方完成有關立法程序及經通知後才生效。有關《第四議定書》的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pdf/Protocol_Mainland_HongKo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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