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0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3-22 0:00:00 * 浏览: 523
最新一期(第880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6/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中央政府於2016年3月17日發布上述《規劃綱要》。主要內容包括:(a) 發展目標是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GDP年均增速超過6.5%等。
2.《關於明確社會組織等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辦理稅務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通知》,明確了社會組織等未納入“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辦理稅務登記有關事宜。
3.《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旅客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等情形的,海關暫不予放行等。
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建立部分地區企業申請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廣東省佛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恭城瑤族自治縣等20個市(州)、20個縣(市、區)實行申請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的激勵支持等。
5.《捐贈藥品進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9日就上述《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3月4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90%以上重大專利到期藥物實現仿製上市,醫藥產業規模進一步壯大,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速高於10%,工業增加值增速持續位居各工業行業前列等。
7.《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於2016年3月3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大力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貿易、金融、綜合監管等領域制度創新,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等。
8.《長江經濟帶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2日聯合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繼續保持領先水準等。
9. 《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實施方案(2016—2020年)》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2月25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共建、社會動員、監測評估等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各方面參與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積極性明顯增強等。
10.《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6年2月1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等。
廣東
11.《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第三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質量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7日就上述各項《專項規劃》公開徵求意見,包括《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計量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質量和認證認可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制和稽查執法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監督信息化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人才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建設“十三五”規劃(第三稿)》,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12.《關於深化廣東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實施方案》
廣東省政府於2016年2月28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在繼續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稅收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基礎上,設立企業研發費後補助、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補助、科技企業孵化器後補助、創新券後補助、科技保險補助等績效目標明確、補助標準統一的普惠性專項資金等。
13.《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落實“雙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6年2月25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6年3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抽查比例具體由地級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確定。其中企業公示信息抽查,不少於轄區內企業的3%.地級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確定監管重點。對於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等。
14.《珠海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
珠海市政府於2016年3月16日發布上述《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包括:鼓勵企業購買商品住房作為企業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並享受保障性住房稅費優惠政策。推進利用社會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鼓勵企業、個人將適合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提供給保障對象配租等。
15.《佛山市優質技改創新項目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政府辦公室於2016年1月29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至2017年12月31日。修訂後的主要內容包括:列入技改創新項目資料庫的企業包括工業企業以及為工業提供服務的其他企業,必須符合佛山市產業導向並具備已在本市登記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等條件。
福建
16.《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發布28項金融創新案例》
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市金融辦於2016年3月15日聯合發布上述《案例》,主要集中於完善金融服務體制機制、跨境人民幣使用、外匯管理改革、兩岸金融合作等多個方面。
17.《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於2016年2月25日印發上述《細則》,就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對象包括推介或引進的人才在福建省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引才“百人計劃”,或直接被認定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A、B、C三類等。
雲南
18.雲南《關於實施內部聯動監管健全違法失信企業信用約束機制的意見》
雲南省工商局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記錄的企業,其他應納入內部聯動監管的違法失信企業明確被列為聯動監管對象等。
製造業
19.《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20.《關於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延期繳納事項停止實施審批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6年3月13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延期繳納事項停止實施海關審批。納稅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稅收政策調整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提供稅款擔保後,可以直接向海關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等。
2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11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新建企業和申請變更企業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在企業基本信息中設立專門章節,描述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並附《汽車生產企業誠信自律承諾書》。2016年7月1日前,已公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承諾書》。
22.《關於藥物研製過程中所需對照藥品一次性進口有關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8日就上述《公告》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
2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7日公布上述《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申請人應當為擬在我國境內生產並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生產企業和擬向我國境內出口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等。
24.《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4日公布上述《管理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事項包括食品生產者的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程序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雲南
25.《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非法定事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限定供貨單位和承運企業。凡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自主銷售所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凡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企業,自主向生產企業購買核定銷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凡依法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企業,自主向生產或銷售企業購買批准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等。
服務業
26.《商務部關於推動餐飲業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於2016年3月11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餐飲企業完善企業管理制度,通過直營、加盟等形式發展連鎖網絡,擴大企業規模,提升品牌知名度等。
27.《證監會公告[2016]4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3月1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向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頒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經營外資股業務資格證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基金管理資格證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證書》、《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證書》、《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期貨公司營業部經營許可證》等10項許可證統一為《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等。
28.《關於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郵政局及供銷合作總社於2016年2月29日聯合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電商企業與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聯動發展,建立特色農產品電商物流標準和追溯標準等。
廣東
29.《關於組織實施深圳市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二批文化創意產業資助專項的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通知》,在線申報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5月6日止。主要內容包括:重點支持創意設計、文化軟件、動漫遊戲、新媒體及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出版、影視演藝、文化旅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藝美術等領域等。
30.《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辦法(試行)》
深圳市政府於2015年12月29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香港或澳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是指香港或澳門會計專業人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與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共同申請在深圳經濟特區新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並擔任其合夥人,或加入已設立於深圳經濟特區的合夥會計師事務所並擔任其合夥人等。
31.《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惠州市政府於2016年3月4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於養老服務。鼓勵港、澳、台、華僑和外國資本在我市設立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給予建設支持和運營補貼等。
32.《東莞市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認定辦法》
東莞市政府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起,每年評選認定一批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每年不超過30家等。
海南
33.《海南省養老服務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3月7日印發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降低門檻、簡化手續,落實土地、稅費、信貸、購買服務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等。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中央政府於2016年3月17日發布上述《規劃綱要》。主要內容包括:(a) 發展目標是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GDP年均增速超過6.5%等。
2.《關於明確社會組織等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辦理稅務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通知》,明確了社會組織等未納入“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辦理稅務登記有關事宜。
3.《關於暫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暫存有關事項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旅客攜運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不能當場繳納進境物品稅款等情形的,海關暫不予放行等。
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建立部分地區企業申請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廣東省佛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恭城瑤族自治縣等20個市(州)、20個縣(市、區)實行申請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的激勵支持等。
5.《捐贈藥品進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9日就上述《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3月4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90%以上重大專利到期藥物實現仿製上市,醫藥產業規模進一步壯大,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速高於10%,工業增加值增速持續位居各工業行業前列等。
7.《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於2016年3月3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大力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投資、貿易、金融、綜合監管等領域制度創新,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等。
8.《長江經濟帶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及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2日聯合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繼續保持領先水準等。
9. 《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實施方案(2016—2020年)》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2月25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共建、社會動員、監測評估等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各方面參與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積極性明顯增強等。
10.《國務院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6年2月1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等。
廣東
11.《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第三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質量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7日就上述各項《專項規劃》公開徵求意見,包括《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計量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質量和認證認可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制和稽查執法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監督信息化工作“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人才發展“十三五”規劃(第三稿)》、《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建設“十三五”規劃(第三稿)》,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12.《關於深化廣東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實施方案》
廣東省政府於2016年2月28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在繼續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稅收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基礎上,設立企業研發費後補助、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補助、科技企業孵化器後補助、創新券後補助、科技保險補助等績效目標明確、補助標準統一的普惠性專項資金等。
13.《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落實“雙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6年2月25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6年3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抽查比例具體由地級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確定。其中企業公示信息抽查,不少於轄區內企業的3%.地級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實際確定監管重點。對於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等。
14.《珠海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
珠海市政府於2016年3月16日發布上述《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包括:鼓勵企業購買商品住房作為企業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並享受保障性住房稅費優惠政策。推進利用社會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鼓勵企業、個人將適合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提供給保障對象配租等。
15.《佛山市優質技改創新項目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佛山市政府辦公室於2016年1月29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至2017年12月31日。修訂後的主要內容包括:列入技改創新項目資料庫的企業包括工業企業以及為工業提供服務的其他企業,必須符合佛山市產業導向並具備已在本市登記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等條件。
福建
16.《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發布28項金融創新案例》
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市金融辦於2016年3月15日聯合發布上述《案例》,主要集中於完善金融服務體制機制、跨境人民幣使用、外匯管理改革、兩岸金融合作等多個方面。
17.《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於2016年2月25日印發上述《細則》,就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對象包括推介或引進的人才在福建省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引才“百人計劃”,或直接被認定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A、B、C三類等。
雲南
18.雲南《關於實施內部聯動監管健全違法失信企業信用約束機制的意見》
雲南省工商局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記錄的企業,其他應納入內部聯動監管的違法失信企業明確被列為聯動監管對象等。
製造業
19.《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25日。
20.《關於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延期繳納事項停止實施審批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6年3月13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稅延期繳納事項停止實施海關審批。納稅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稅收政策調整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提供稅款擔保後,可以直接向海關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等。
2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3月11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新建企業和申請變更企業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在企業基本信息中設立專門章節,描述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並附《汽車生產企業誠信自律承諾書》。2016年7月1日前,已公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承諾書》。
22.《關於藥物研製過程中所需對照藥品一次性進口有關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8日就上述《公告》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
2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7日公布上述《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申請人應當為擬在我國境內生產並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生產企業和擬向我國境內出口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等。
24.《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3月4日公布上述《管理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事項包括食品生產者的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程序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雲南
25.《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非法定事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限定供貨單位和承運企業。凡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自主銷售所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凡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企業,自主向生產企業購買核定銷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凡依法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企業,自主向生產或銷售企業購買批准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等。
服務業
26.《商務部關於推動餐飲業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於2016年3月11日發布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餐飲企業完善企業管理制度,通過直營、加盟等形式發展連鎖網絡,擴大企業規模,提升品牌知名度等。
27.《證監會公告[2016]4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3月1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向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頒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經營外資股業務資格證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基金管理資格證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證書》、《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證書》、《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期貨公司營業部經營許可證》等10項許可證統一為《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等。
28.《關於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郵政局及供銷合作總社於2016年2月29日聯合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電商企業與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聯動發展,建立特色農產品電商物流標準和追溯標準等。
廣東
29.《關於組織實施深圳市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二批文化創意產業資助專項的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6年3月15日發布上述《通知》,在線申報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5月6日止。主要內容包括:重點支持創意設計、文化軟件、動漫遊戲、新媒體及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出版、影視演藝、文化旅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藝美術等領域等。
30.《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辦法(試行)》
深圳市政府於2015年12月29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香港或澳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是指香港或澳門會計專業人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與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共同申請在深圳經濟特區新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並擔任其合夥人,或加入已設立於深圳經濟特區的合夥會計師事務所並擔任其合夥人等。
31.《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惠州市政府於2016年3月4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於養老服務。鼓勵港、澳、台、華僑和外國資本在我市設立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給予建設支持和運營補貼等。
32.《東莞市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認定辦法》
東莞市政府於2016年3月10日發布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6年起,每年評選認定一批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每年不超過30家等。
海南
33.《海南省養老服務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3月7日印發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降低門檻、簡化手續,落實土地、稅費、信貸、購買服務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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