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9-30 0:00:00 * 浏览: 563
最新一期(第916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6/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和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聯合主辦的「如何利用廣東自貿試驗區開展業務研討會」於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在廣州市舉辦,並邀請專家介紹上述相關內容,同時分享經驗。有關研討會的資料請參閱以下鏈接: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王濛處長的演講資料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160929_1.pdf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跨境辦肖躍的演講資料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160929_3.pdf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梁素玲副主任的演講資料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160929_2.pdf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電子單證審核指引》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6年9月28日發布上述《指引》。當中明確:鼓勵合規性和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和銀行採用電子單證方式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等。
2.《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16年9月2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11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實施辦法》
海關總署於於2016年9月26日發布上述《實施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規定了三類不屬於主動披露的情形:報告前海關已掌握違法線索的,報告前海關已通知被稽查人實施稽查的,報告嚴重失實或隱瞞其他違法行為的。海關實施稽查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或者其他具備會計、稅務等相關資質和能力的專業機構,就相關問題作出專業結論,雙方應當簽訂委託協議,明確委託事項和權利義務等,專業結論經海關認可後可以作為稽查認定事實的證據材料等。
4.《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9月25日聯合印發上述《意見》,《意見》規定了11類37項懲戒措施,包括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准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出境限制、加強日常監管檢查、加大刑事懲戒力度等。
5.《關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原產地管理系統上線運行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於2016年9月23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於尚未實現通過相關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傳輸原產地證據文件電子資料的優惠貿易安排,區域(場所)內銷貨物擬適用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的,貨物在首次進入區域(場所)前,其收貨人或者代理人應通過預錄入用戶端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原產地”功能模組錄入原產地證據文件的電子數據;對於已通過相關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傳輸原產地證據文件電子資料的貿易安排項下貨物,不必進行此項操作等。
6.《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6年9月20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相關人員的股權獎勵,實行5年分期納稅政策等。
7.《關於進一步優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6年9月19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進行分類管理。為退稅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綠色辦稅通道,優先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並建立重點聯繫制度,及時解決企業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對退稅管理類別為2-4類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分別設定了10-20個工作日不等的退(免)稅辦理時限等。
8.《關於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人民銀行、中央宣傳部等多個部門於2016年9月13日聯合印發上述《合作備忘錄》。主要內容包括:依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失信情節的嚴重程度,採取一項或者多項措施: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密日常監督檢查頻次,提升企業風險管理等級;至少每半年對企業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出廠檢驗、企業自查等管理制度和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監督檢查。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責令企業定期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自查或者邀請第三方進行檢查評價等。
9.《關於組織申報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6年7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加強信息共用,搭建產融合作平台;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探索各類基金合作的新模式,要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杆撬動作用;創新財政金融有效互動的模式;完善產業鏈金融服務等。
廣東
10.關於修改《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決定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9月29日公布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包括工資支付情況在內的用人單位勞動守法誠信檔案,推行勞動守法誠信評價制度;建立拖欠、克扣工資單位黑名單制度,對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情況嚴重的用人單位,通過傳播媒體或者在職業介紹場所、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等地點予以公布,並將有關情況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工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等。
11.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9月29日公布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等。
12.《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於2016年9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大力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各地市要制定VOCs專項整治方案,明確VOCs控制目標、實施路徑和重點項目。珠三角地區和臭氧超標區域嚴格控制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項目,實施VOCs排放減量替代,落實新建項目VOCs排放總量指標來源。制定實施廣東省VOCs排汙收費辦法,在重點行業徵收VOCs排汙費,提出了石化、印染、塗裝等十三行業VOCs整治要求等。
13.《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通告》
廣州市工商行政和管理局於2016年9月22日發布上述《通告》。當中明確:從2016年10月1日起,廣州市在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基礎上,實行“五證合一”,即申請人申請設立上述企業,只需向工商部門“一個視窗”提交一套材料,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無需另行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等。
14.《廣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辦法》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6年9月22日印發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人應當符合條件之一,包括:商標註冊人是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人為該商標註冊人;商標註冊人是廣州市戶籍自然人的,申請人可為該商標註冊人,也可為取得該商標許可使用權,且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商標註冊人是境外企業或外國人(含港、澳、台地區)的,申請人為取得該商標許可使用權,且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等。
15.關於轉發《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編報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16年9月26日轉發上述《通知》,要求各單位於2016年10月18日前通過重大項目庫完成填報工作(無需報送紙質文件)。主要內容包括:各類投資主體擬在2017-2019年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項目均納入編報範圍,包含各級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社會投資項目。凡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和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必須通過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申報。已填報入庫的項目,需抓緊更新項目信息,科學測算三年投資需求,明確項目資金來源等。
16.《深圳市信息化發展“十三五”規劃》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8月30日印發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建設(前海)香港全球商品購物中心等,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線上線下協調發展等。
17.《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6年7月28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在深圳市登記註冊並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招用初次就業的深圳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企業一次性招用補貼,標準為每招用一人補貼1,000元等。
18.《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於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細則》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於2016年9月6日發布上述《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入庫企業通過合作機構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如發生損失,則知識產權質押實際融資額度部分由風險補償資金、合作機構共同承擔,其中,直接質押融資的補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7∶3。每家企業每年最多可申請一個風險補償項目,每個項目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等。
19.《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惠州市政府於2016年9月4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圍繞完善核心關鍵零部件上游配套體系,引進和培育零部件配套企業,增強產業配套能力。發揮汽車電子基礎優勢,加快車聯網、車載電裝系統、智能裝備、衛星導航應用、車載網絡及信息系統等領域配套產品的開發等。
20.《肇慶市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實施方案》
肇慶市政府於2016年9月9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支持肇慶市先進裝備製造產業發展和新一輪技術改造,按照省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落實國家有關進口貼息政策,促進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等產品進口,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企業進口產品和技術符合規定的予以扶持,重點扶持先進技術、關鍵裝備及緊缺資源性產品、重要物資進口,支持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等。
福建
21.《廈門市“十三五”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發展規劃》
廈門市於2016年9月27日發佈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未來五年,將力爭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維持年均25%以上的增長率,至2020年產業規模突破1,000億元家等。
22.《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8月22日公布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確立福建成為首批國家試驗區,實施方案確定四大戰略定位:國土空間科學開發的先導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先行區,環境治理體系改革的示範區,綠色發展評價導向的實踐區等。
廣西
23.《廣西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實施辦法》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9月21日印發上述《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對外省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移到廣西落戶的,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繼續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部分遷移到廣西的,經廣西認定機構重新認定後,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等。
24.《廣西加快科技創新平台和載體建設實施辦法》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9月21日印發上述《實施辦法》。當中明確:鼓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科技企業信用貸款等科技金融服務等。
25.《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9月18日印發上述《工作要點》。主要內容包括:加快創新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簡化審批程序,創新醫療器械特殊審批制度。深入推進“四品一械”審評制度改革等。
26.《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實施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9月14日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加大自治區進口貼息力度,適時調整自治區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擴大貼息覆蓋面;鼓勵產業投資,重點支持鋼鐵、電線電纜、工程機械、汽車製造等優勢產能企業利用國內裝備在境外建設上下游配套的生產線,實現產品、技術和標準走出去。積極推動對外工程承包,帶動制糖設備、造紙設備、軌道交通等成套設備和零部件出口等。
27.《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社會投資的若干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9月13日印發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機構准入、專項金融債發行、風險資產權重、監管評級等方面落實差異化的監管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達到標準的企業直接進行滾動融資,並優化審貸程序縮短審貸時間。落實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無還本續貸政策,通過推廣迴圈貸款、年審貸等產品有效降低企業“過橋”融資成本等。
28.《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8月29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鼓勵優勢企業開展醫療器械產品自主研發設計、專業化製造和配套服務,在高性能診療設備、植介入材料與製品、中高端康復輔助器具產品、數字化移動健康設備等領域。培育壯大桂林優利特、桂林啄木鳥、廣西巨星、南寧一舉等一批綜合實力較強的本土企業,積極引進發展全自動生化分析儀、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高通量基因測序儀、五分類血細胞分析儀等體外診斷設備和配套試劑,形成產業鏈等。
海南
29.《海南省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海南省政府於2016年9月18日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醫藥產業創新能力明顯提高,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力爭每年有1個創新原研藥、2-5個重大專利到期藥物仿製、臨床短缺用藥註冊申報。生物技術藥物、醫療器械產品研發有所突破等。
30.《海南省開展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實施方案》
海南省政府於2016年9月14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以“三品”專項行動作為推動全省消費品工業健康發展的主線,到2020年,“三品”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全省消費品工業市場環境明顯優化,海南消費品工業在國內外的美譽度、知名度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國家、省知名品牌等。
31.《海南省商務廳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企業備案的補充通知》
海南省商務廳和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16年9月6日聯合發布上述《補充通知》。當中明確,新能源汽車企業備案時,在《辦法》規定材料基礎上,還需提供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信息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整車生產企業出具的對整車、關鍵零部件的質保和動力電池回收承諾函,並加蓋整車生產企業公章等。
雲南
32.《雲南省質量強省發展規劃(2016-2020年)》
雲南省政府於2016年9月20日印發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雲南在服務質量方面的目標是:服務行業標準覆蓋率達到85%;旅遊景區、旅遊企業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宣貫實施率達到85%以上;打造全國旅遊標準化、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5個以上;旅遊服務遊客滿意度達到90%以上;遊客有效投訴結案率100%;旅遊市場秩序綜合水平指數實現全國領先等。
製造業
33.《總局關於推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完善追溯體系的意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6年9月22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分別對其原輔料購進、生產過程、產品核對總和銷售去向等如實記錄,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原則上,食品生產經營者均應採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體系。不具備信息化條件的生產經營者,可採用紙質記錄等實現可追溯等。
34.《紡織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9月20日發布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規劃主要聚焦在五大重點領域,包括增強化纖行業創新開發能力、拓展產業用紡織品應用、提升天然纖維開發利用水平、推動服裝家紡行業模式創新、提高高端紡織機械製造質量。規劃提出,擴大產業用紡織品在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醫療健康養老、應急公共安全、建築交通、航空航太、新材料等重點領域應用。利用工業強基工程等專項實施,加強化纖基礎技術工藝研究,優化生產工藝流程,加強與下游產業協同開發,推進高性能纖維、生物基纖維高質量、低成本產業化生產及批量化應用等。
廣西
35.《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擴大鋁產品應用推動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廣西區政府於2016年8月30日印發上述《指導意見》, 實施期限為 2016至2020 年。主要內容包括:順應大型施工企業對建築施工的標準化、工業化、工廠化不斷提升的要求,以及購房者對房屋質量要求的提高,加快推動鋁合金範本、鋁合金活動板房的應用。對使用鋁合金建築範本、鋁合金活動板房的企業給予扶持等。
服務業
36.《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於2016年9月24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於對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貼息,以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可按標準予以貼息;專項資金貼息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等。
37.《文化部關於推動文化娛樂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
文化部於2016年9月18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鼓勵遊戲遊藝設備生產企業積極引入體感、多維特效、虛擬實境、增強現實等先進技術,加快研發適應不同年齡層,益智化、健身化、技能化和具有聯網競技功能的遊戲遊藝設備等。
38. 商務部批准《託盤租賃企業服務規範》等36項國內貿易行業標準的公告
商務部於2016年9月18日公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36項國內貿易行業標準編號、名稱及實施日期。包括:《託盤租賃企業服務規範》、《電子商務物流信用評價體系》、《特許人信用評級標準》、《零售商供應商商品購銷合同規範》等。
39.《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9月13日同意上述《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深入推進物流領域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後證”和承諾制,簡化辦理程序。適應物流企業經營特點,支持地方進一步放寬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條件,鼓勵物流企業網絡化經營布等。
40.《互聯網信息安全管理系統使用及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9月7日印發上述《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應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和通信行業標準,進行企業系統基礎資料和活躍資來源資料的管理、核驗和上報,確保資料完整、準確。企業應按照電信管理機構的要求,改正未上報、上報錯誤或上報不一致的異常資料,並於5個工作日內重新上報等。
41.《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於2016年2月22日聯合公布上述《指導意見》。明確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服務的主體為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單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承接主體是具備提供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服務能力,依法在登記管理部門登記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
廣東
42.《江門市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方案》
江門市政府於2016年9月7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提高旅遊支線公路等級和相關配套設施,推進旅遊景區間路網連接和換乘設施銜接,形成便捷的旅遊交通體系,相關部門規劃建設旅遊支線公路和配套設施應將途經客運站場納入一併考慮。加強圭峰山周邊區域、開平碉樓文化旅遊區、恩平中國地熱地質公園、台山中國農業公園和鶴山古勞水鄉片區旅遊路網建設等。
雲南
4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跨境物流發展的若干意見》
雲南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9月27日發布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以雲南省“五網”建設和與境外互聯互通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建設為依託,積極與周邊國家商談開通昆明-河內-海防、昆明-萬象-曼谷、昆明-曼德勒-仰光等多式聯運國際物流大通道。推動中越雙方、中緬雙方將海防港、皎漂港作為雲南陸海國際聯運重要物流節點,支持企業與外方合作投資提升港口吞吐能力,配套建設大型貨運倉儲物流功能園區。加快建設跨境公鐵、鐵水、鐵海等多式聯運體系,重點在紅河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發展3個公鐵聯運示範作業區等。
最新資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6年9月15日歡迎菲沙研究所在最新的經濟自由度報告,再次把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報告的五個主要評估範疇中,香港繼續在「政府規模」(排名第一)、「監管」(排名第一)和「國際貿易自由」(排名第二)位居前列。
新聞稿: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9/15/P20160915007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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