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7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03-27 0:00:00 * 浏览: 634
最新一期(第947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7/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通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深圳聯絡處將於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在深圳市舉辦「2017年勞動法實務講座」,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為協辦單位,香港貿易發展局為支持單位。講座邀請了金杜律師事務所的專家和嘉瑞集團代表就以下議題進行深入探討:
勞動法解讀與分析 – 內地實施《勞動合同法》已逾九年,修正案預期會在未來兩年內出台,以應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所出現的問題。這些調整對企業和勞資關係有何直接影響?
勞動法案例分享 - 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數量逐年增加。相關案例能夠反映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法院的裁審觀點與趨勢,具有參考價值。專家將圍繞企業關注的用工管理問題,結合典型、熱點的勞動爭議案例進行解讀與分享。
創立勞資和諧的企業文化 - 企業經營者應怎樣建立一套能促進勞資和諧的企業文化,以減低發生勞資糾紛的機會?港資企業嘉瑞集團代表會跟大家分享有關經驗。
有關講座的安排詳情如下:
日 期: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
時 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15分
地 點:深圳東海朗廷酒店24層星愿廷 I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888號、地鐵車公廟站】
語 言:普通話
費 用:全免
報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170227.docx
內地經貿快訊
綜合
1. 《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7年3月22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協調推進經貿領域知識產權合作,為企業“走出去”營造更加公平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加強和擴大公安、海關、質檢等部門執法辦案的國際交流協作,聯合打擊跨境制售侵權假冒商品行為等。
2.“中國一帶一路網”正式上線運行
中國一帶一路網(www.yidaiyilu.gov.cn)於2017年3月21日正式上線運行,網站微博、微信同步開通。中國一帶一路網由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指導單位,國家信息中心主辦,權威發布解讀國內外有關“一帶一路”政策法規,全面客觀介紹“一帶一路”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為沿線各國企業、社團組織和公民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信息服務和互動交流。
3.《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於2017年3月21日發布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在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審批改革方面,通過修改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5部行政法規的7個條款,將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等9項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審批改為與項目核准並聯辦理等。
4.《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2017年工作指南》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7年3月20日發布上述《指南》。主要內容包括:企業信用等級作為分類監管的基礎,針對不同信用等級企業制定公布審批許可、申報放行、檢驗檢疫、日常監管等方面的差異化檢驗檢疫措施等。
5.關於開展編制《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建言獻策活動的公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7年3月17日發布上述《公告》,開展上述規劃編制建言獻策活動,期限為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
6.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總體安排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於2017年3月17日就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總體安排發表談話。當中提到:新的監管模式將在目前已經批准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包括杭州、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福州、平潭共15個城市;以及上述監管安排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繼續執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等。
7.關於執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7年3月17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自2017年3月20日(含當日)起,對屬於《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7年修訂)》範圍的外商投資項目(包括增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和配套件、備件,按有關規定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照章徵收等。
8.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聯合公告2016年第32號《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事宜》
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於2017年3月17日發布上述《公告》,調整《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規定,進出口“其他金化合物”、“鑲嵌鑽石的黃金制首飾及其零件”的,免予辦理《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
9.關於進一步擴大稅收徵管方式改革試點範圍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7年3月16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試點範圍擴大至在全國口岸海運、陸運、空運進口,且以無紙化方式申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72至85章、第90章商品等。
10.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7年3月16日發布上述《公告》, 自2017年3月29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根據現行相關規定對“消費使用單位/生產銷售單位”、 “運輸方式”、“徵免性質”、“貿易國(地區)”、“境內目的地/境內貨源地”、“許可證號”、“隨附單證”、“標誌嘜碼及備註”、“特殊關係確認”、“價格影響確認”、“與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支付確認”等欄目的填制要求做了相應調整等。
1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3月16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通過知識產權入股等方式投資設立企業,適時擴大試點。推動取消電影製片單位設立、變更、終止審批等行政審批等。
12.《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於2017年3月15日發布上述兩個《通知》。當中,《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以及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徵範圍後,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則指出,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13.《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7年3月8日發布上述《辦法》,自2017年4月8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根據項目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准管理或備案管理。對關係國家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實行核准管理。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以及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等。
14.《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7年2月28日發布上述《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對第二部分第一章的修改:商業方法相關的發明成為可授權主題;對第二部分第九章的修改:軟硬件定義的介質權利要求和裝置權利要求成為可授權主題;以及對第二部分第十章的修改:申請日後補充的實驗資料將予以考慮等。
廣東
15.廣東《關於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有關人事管理問題的意見》
廣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學技術廳、省財政廳於2017年3月1日發布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可以根據創新需要,設置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用於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到本單位兼職等。
16.《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組織2017年度在穗單位赴香港高校招才引智活動的通知》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7年2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活動時間為2017年3月28日至4月1日。活動地點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學校園內;以及歡迎各創業園區、用人單位報名參加,請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現場招聘或代理招聘等。
17.《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關於“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相關事項的通告》
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於2017年2月14日印發上述《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對參保單位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原要求參保單位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相關社保業務的,取消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等。
18.深圳《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攜園區九大孵化機構聯合招募創業團隊公告》【第四期“前海好項目”】
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於2017年3月16日發布上述《公告》,第四期“前海好項目”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5日。主要內容包括團隊核心成員中須有至少1人為香港居民,並持有本項目不低於10%的股權;(b) 項目須符合前海產業目錄範圍等。
19.《佛山市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投訴指引》
佛山市紀委、監察局於2017年3月21日出台上述《指引》。主要內容包括:從侵佔企業合法財產、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擾亂市場公平競爭、損害企業獲得公共服務的權利等4大方面,列出22種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情形;以及適用對象為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授權經營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為,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不納入投訴受理範圍等。
海南
20.《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促進投資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意見》
海南省政府於2017年2月22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通過線上平台將有關信息告知備案機關,備案機關收到規定的全部信息即為備案。企業告知的信息不齊全的,備案機關應指導企業補正。備案機關發現已備案項目不符合國家、省及市縣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或屬於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的,應及時告知企業予以糾正等。
雲南
21.《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經濟貿易中心實施方案的通知》
雲南省政府於2017年3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建設立足西南、輻射南亞東南亞的物流、航空、航運、信息中心和能源樞紐,構建通往南亞東南亞陸上戰略通道和長江經濟帶與“一帶一路交匯銜接戰略通道;以及培育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建設外向型產業基地和進出口商品生產加工基地等。
22.《雲南省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暫行規定》
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7年3月7日印發上述《規定》,自2017年3月8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全省各級企業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對未開業、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統稱企業)辦理簡易註銷登記,適用本暫行規定等。
23.《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繼續落實降低生育保險費率措施的通知》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7年2月13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17年3月8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省本級參保單位生育保險費率繼續下調至0.2%,執行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及各州市的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餘超過9個月的統籌區需按要求降低生育保險費率至0.5%以下等。
製造業
24.印度對中國的二甲基乙醯胺和五氧化二磷發起反傾銷調查
印度2017年3月17日發佈公告,決定對自中國和土耳其進口的二甲基乙醯胺以及對自中國進口的五氧化二磷發起反傾銷調查。
25.《2017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7年3月10日發布上述《計劃》。主要內容包括:全面核查電機生產企業,依法督促企業停止生產達不到強制性能效標準限定值的低效電機。對重點企業電機使用情況進行核查,督促企業淘汰低效電機;以及全面核查鍋爐生產企業,依法督促企業停止生產低效鍋爐。對重點用能工業企業鍋爐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核實低效鍋爐淘汰任務完成情況等。
26.《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於2017年3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強輕工、紡織等產業規模較大、帶動就業較多的傳統消費品行業的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動相關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制定。提高家電、縫製機械、家用照明電器、光伏電池等產品智能化水準,在服裝、制鞋、傢俱、五金製品等行業繼續推行個性化定制模式,在造紙行業繼續推進綠色製造。在印染行業開展全流程數位化綠色生產線建設,推廣染料助劑自動配送系統等。
27.《進出口工業品風險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7年3月6日公布上述《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國家質檢總局或者檢驗檢疫部門依照職責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研判,根據研判結論作出風險處置決定。需要採取風險預警措施和快速反應措施的,確定並實施相應的措施。當中,快速反應措施包括責令生產經營者對存在風險的進出口工業品實施退運或者銷毀、停止進出口、停止銷售和使用或者召回等。
28.《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改<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7年2月27日公布上述《決定》,在《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71號)第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國家質檢總局不予指定檢驗機構從事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廣東
29.《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於開展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產業共建財政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於2017年3月19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適用企業及項目為:珠三角地區符合產業園環保政策、有利於產業轉型升級、有技術含量的企業或項目向粵東西北地方轉移,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相關經濟資料納入相應省產業園統計。其中,企業投資項目不得屬於《廣東省主體功能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廣東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禁止發展、限制發展的項目,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要求等。
30.廣東《關於支持有色金屬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通知》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於2017年3月16日發布上述《通知》,將符合以下條件的廣東省有色金屬企業納入電力市場: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範條件等國家產業政策,單位能耗、環保排放達到國家標準;以及屬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兩類行業之一等。
31.《廣州市先進製造業發展及布局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1月14日發布上述《規劃》。主要內容包括:發揮廣州市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廣州產業轉型升級引導基金、廣州工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的作用,重點投向《廣州市先進製造業重點發展目錄》中確立的重點領域等。
32.《東莞市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實施方案》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於2017年3月10日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實施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差別化削減替代。新增工業廢水排放量的建設項目實行工業廢水排放量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雙管控”。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需實行“2倍總量替代”等。
33.《中山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於2017年3月1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日。
福建
34.《福建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2月20日公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全省醫藥產業總值將達1,060億元,醫藥工業增加值將佔全省工業增加值比重達2.5%等。
服務業
35.《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進口藥品註冊管理有關事項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7年3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0日。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國進行國際多中心藥物臨床試驗的,取消臨床試驗用藥物應當已在境外註冊或者已進入II期或者III期臨床試驗的要求,疫苗類藥物除外等。
36.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意見》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於2017年3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於零售企業反映突出的如連鎖企業非法人門店設立、店鋪裝修改造和戶外營銷活動審批、城市車輛配送通行制度、商業用戶選擇執行行業平均電價或峰穀分時電價試點等問題,有關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主體、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推動貫徹落實等。
37.《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會辦公廳於2017年3月10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依法開展國債承銷業務,不需獲得銀監會的行政許可,但應在開展業務後5日內向監管部門報告;以及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以依法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等。
38.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於2017年3月7日公布上述《決定》,對《細則》32條內容進行了修訂,自2017年3月7日起施行。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刪除《細則》中籌建企業法人申請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和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的有關內容,明確申請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和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的主體統一為中國企業法人等。
39.《中國保監會關於離岸再保險人提供擔保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7年2月23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從適用的對象和範圍、擔保的範圍和形式、擔保措施的具體要求和擔保措施的使用等方面,對離岸再保險人提供擔保措施的有關事項提出了規範性要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40.《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7年2月21日公布上述《決定》,調整關於醫療機構類別、醫療機構設置申請人條件、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審查、醫療機構信息管理等條款內容,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廣東
41.《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進一步簡化優化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司法廳於2017年2月20日發布上述《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3年。律師執業申請材料需要提交的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的除外)證明一項中,只需提交現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證明內容沒有涵蓋申請人14周歲至申請日之前所有時間段的,還需提交《未受過刑事處罰承諾書》等。
42.《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實施辦法》
廣東省司法廳於2017年2月9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設立許可前提交《律師事務所名稱預核准申請表》(附件1)和全體設立人的律師執業證書影本,辦理律師事務所名稱預核准手續等。
43.《廣州市市場採購貿易綜合管理辦法》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17年2月7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主要內容包括:依託廣州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立涵蓋市場採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和貿易全流程的市場採購貿易聯網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市場採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依託信息平台進行市場採購貿易主體信息留存、交易信息錄入、組貨拼箱、通關管理、收結匯管理和免稅申報工作等。
(第948期)《駐粵辦通訊》(號外)已出版,網址:http://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7/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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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開發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3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實行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企業設立許可審批制度;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制度。包括:簡化企業名稱登記程序、進一步放寬企業名稱限制、允許境外企業保留原企業名稱、取消名稱變更限制;實行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改革住所登記制度。允許住所與經營場所相分離、實行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實行經營範圍申報備案制,改革經營範圍登記制度;實行境外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承諾制,改革註冊資格證明登記制度;以及實行“七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改革市場准入程序制度等。
上一条: (第949期)《駐粵辦通訊》
下一条: (第946期)《駐粵辦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