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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11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11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东莞外商协会 * 发表时间: 2018-03-30 16:31:15 * 浏览: 1327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11

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

 


一、国家财务部: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等涉及的契税政策作出规定。根据《通知》,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通知》明确,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3/t20180323_2847410.html

 

二、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

为充分发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优势,支持其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并报国务院审批同意,签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主要领域包括:1、金融与投资;2、基础设施与航运服务;3、经贸交流与合作;4、民心相通;5、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6、加强对接合作与争议解决服务。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yidaiyilu.gov.cn/zchj/zcfg/51261.htm

 

三、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公告》明确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均可适用“自报自缴”模式。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公告》自2018410日起实施。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476208/index.html

 

四、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公告》自7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已设立金关二期保税底账的,在办理货物进出境、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保税货物流(结)转业务的,应按要求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信息,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报关手续。《公告》提出,在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475580/index.html

 

五、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出18条针对性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其中,在优化通关流程方面,推出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加快实现报检报关“串联”改“并联”、加大担保制度推广力度、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5项措施。在降低口岸收费方面,包括规范和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继续开展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3项措施。在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方面,主要采取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公开制度、建立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口岸通关意见投诉反馈机制3项措施。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yidaiyilu.gov.cn/zchj/zcfg/50867.htm

 

六、香港特区政府: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

《条例》于2018329日刊宪,以实施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利得税两级制。利得税两级制将适用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利得税两级制会惠及有应评税利润的合资格企业,不论其规模。为了确保受惠企业以中小企为主,有关连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修订条例》已就有关连企业订明了简单、清晰而客观的定义。利得税两级制可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创公司)的税务负担、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假设有20%的纳税企业属关连企业,实施利得税两级制会令政府税收每年减少约港币58亿元,相等于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利得税收入总额约4%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13/cs12018221313.pdf

 

七、省地税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为规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上述《办法》。《办法》明确,禽畜养殖业排放应税水污染物、小型企业排放应税水污染物、饮食娱乐服务业排放应税水污染物、医院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独立燃烧锅炉、餐饮业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施工排放扬尘等行业类型的核定计算环境保护税的方法。

详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ltax/zcfg/content_show.jsp?contentID=b7a438cd06c24b34a3103b6e541d9e8b

 

八、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外资新项目、外资增资项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等对象提供支持资助,最高奖励1亿元,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在410前根据《通知》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com.gov.cn/zwgk/ywtz/201803/W020180327624397683835.pdf

 

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通知》指出,对原公示时间与批次进行调整,明确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原有3批次公示基础上,增加4批次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49日、423日、57日、521日。各评价工作机构应于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提交公示。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222312586962993001140784229143.html

 

十、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申报对象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范围包括:1、企业原主营业务的增资扩产项目;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项目;4、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项目;5、调整容积率后的建设项目;三旧改造的建设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结束前,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通知》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imdg.gov.cn/dgetb/zxzj/201803/13348d14125d45dbb250997cd14a0cea.shtml

 

十一、市松山湖管委会:东莞松山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管理规定

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为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壮大产业人才队伍,提高区内人才整体层次,优化人才结构,推动高新区产业发展,制定了上述《规定》。《规定》指出,对高新区内新引进人才提供生活补贴,最高给予50000/人的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根据《规定》要求提出申请。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gov.cn/733099896/0201/201803/2911fcd00d3641e1a3e838cdb6de3a5f.shtml

 

十二、活动

1、关于免费刊登2018《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企业资料的函

为协助推广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内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同时便利在粤港人寻找更多当地香港服务提供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计划联合汇编2018年版《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以下简称《名册》。每年更新版出台均受到媒体广泛报导,在2017年版《名册》发布会共有超过55家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和通讯社报道,成为业界及民众寻找港资服务提供者的首选途径。《名册》以服务业分类(含: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房地产服务、企业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性服务、综合服务、政府及公共机构等)。刊登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及标志、业务介绍、联络方式,品牌标志,微信微博二维码,资料刊登费用全免。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贵司就可以收录在《名册》,达到上述宣传效果。

2018年版《名册》印刷版本将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派发,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提升贵公司在内地知名度、协助开拓新顾客群,使寻找合作伙伴的企业和投资者,更容易找到贵公司。《名册》由驻粤办出资编制,发放,公信力强,同时设有网上版让广大民众免费查阅。欢迎下列在珠三角的企业将资料提供《名册》刊载: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珠三角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

     香港注册企业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

     跨国企业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港资制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例如产品开发、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2、关于市商务局筹办“2018年电子商务系列活动”预告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2号)、《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东莞制造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助推企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内贸电商及跨境电商市场份额,现市商务局收集汇总了各项电子商务系列活动约200场次。有关事项如下:

形式:以制造企业转型、电商平台推介、合伙人推介、现场对接、政策宣讲等为主,辅以服务机构对接、参观考察等活动。

原则:各项活动的组织举办坚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企业自愿参加为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力求精准对接。其中,少数付费课程需由企业与承办机构具体接洽并了解详情后,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须知:

1、请详细阅读附件:《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安排计划表》;

2、秘书处收集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并邀请加入微信“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工作群组”,有关系列活动最新安排将统一在微信工作群组内公布,附件中所列相关活动安排秘书处不再另行发通知,企业可直接在群组接龙报名。

随函:附件《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