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13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613期
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
一、国家财政部: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自2018年起,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制造企业(含央企)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受理工作。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补贴,同类装备产品集中申报。续保项目应保持连续投保,如不连续则按新投保审核。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j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gui/201804/t20180410_2864502.html
二、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公告》称,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478096/index.html
三、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作为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无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排污单位开展台账管理和编制提交执行报告的依据,也为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统一相关要求。该标准对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目的、形式、内容、频次和保存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分类、编制流程及原则、编制内容、上报频次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b.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3/t20180329_433302.htm
四、省国土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加大对产业类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具体而言,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可享受按原用途使用的5年过渡期政策。5年过渡期满后,可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同时,鼓励各地制定产业类改造项目专项支持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r.gov.cn/gdsgtzyt/_132477/_132501/_134112/1918988/index.html
五、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18年度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报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受理2018年度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报工作,发布了上述《通知》。《通知明确,接受申报对象为2018年5月31日前,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纳入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清单,属于规模以下(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且享受了2016年度我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网上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5时。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stb.gov.cn/dgstb/zwgktzgg/201804/a1677019f41d417f9157ddcd2ba3795b.shtml
六、市两部门:关于废止《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东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的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降低企业税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已于2018年 2月26日起施行。为此,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和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上述《公告》,废止《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东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的公告》,并于2018年2月26日起同时执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n-tax.gov.cn/pub/001005/sszc/zxwj/201804/t20180409_1902725.html
七、市经信局:关于申报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工业设计项目)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 年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项目)扶持三大领域:1、设计能力提升领域,对企业通过提升设计创新水平和工业设计能力,强化工业设计基础建设、模式创新和技术支撑,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等方面的投入给予事后奖补;2、优秀设计成果领域,鼓励企业及设计师参加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奖设计项目予以奖励;3、优秀工业设计师领域,支持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师为东莞企业提供专业工业设计服务,按工业设计服务金额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企业事后奖补。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需于 2018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imdg.gov.cn/dgetb/jxgg/201804/b78b72660d644dceb28ca164f6b0bfc7.shtml
八、活动
1、关于免费刊登2018《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企业资料的函
为协助推广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内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同时便利在粤港人寻找更多当地香港服务提供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计划联合汇编2018年版《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以下简称《名册》。每年更新版出台均受到媒体广泛报导,在2017年版《名册》发布会共有超过55家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和通讯社报道,成为业界及民众寻找港资服务提供者的首选途径。《名册》以服务业分类(含:金融服务、专业服务、房地产服务、企业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性服务、综合服务、政府及公共机构等)。刊登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及标志、业务介绍、联络方式,品牌标志,微信微博二维码,资料刊登费用全免。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贵司就可以收录在《名册》,达到上述宣传效果。
2018年版《名册》印刷版本将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派发,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提升贵公司在内地知名度、协助开拓新顾客群,使寻找合作伙伴的企业和投资者,更容易找到贵公司。《名册》由驻粤办出资编制,发放,公信力强,同时设有网上版让广大民众免费查阅。欢迎下列在珠三角的企业将资料提供《名册》刊载:
★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珠三角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
★ 香港注册企业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
★ 跨国企业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 港资制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例如产品开发、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2、关于市商务局筹办“2018年电子商务系列活动”预告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2号)、《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东莞制造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助推企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内贸电商及跨境电商市场份额,现市商务局收集汇总了各项电子商务系列活动约200场次。有关事项如下:
形式:以制造企业转型、电商平台推介、合伙人推介、现场对接、政策宣讲等为主,辅以服务机构对接、参观考察等活动。
原则:各项活动的组织举办坚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企业自愿参加为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力求精准对接。其中,少数付费课程需由企业与承办机构具体接洽并了解详情后,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须知:1、请详细阅读附件:《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安排计划表》;
2、秘书处收集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并邀请加入微信“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工作群组”,有关系列活动最新安排将统一在微信工作群组内公布,附件中所列相关活动安排秘书处不再另行发通知,企业可直接在群组接龙报名。
随函:附件《2018年东莞市电子商务系列活动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