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东莞外商协会 * 发表时间: 2018-06-12 17:15:21 * 浏览: 725
最新一期(第1030期)《駐粵辦通訊》已出版,
通告
2018《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推廣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同時便利在粵港人尋找當地的香港服務提供者,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推廣在珠三角九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同時便利在粵港人尋找當地的香港服務提供者,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名冊》)。
- 《名冊》旨在免費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
- 《名冊》由駐粵辦出資編制,公信力強,同時設有網上版(http://www.gdeto.gov.hk/tc/directory/index.html)方便公眾查閱。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 截止在即,把握機會
?《名冊》計劃在2018年8月出版
?歡迎下列企業,在2018年6月30日前,將資料提供《名冊》刊載:-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珠三角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 香港註冊企業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 跨國企業在珠三角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珠三角九市內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點擊在線填寫資料
http://hkccc-gd.mikecrm.com/30RfiZ8
點擊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180326.docx
如有查詢,請與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秘書處或駐粵辦聯繫。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秘書處
地址:廣州市環市東路339號廣東國際大廈主樓909室
電話:(8620)83311653 傳真:(8620)83312295
電郵:info@hkcccgd.org 網址:www.hkcccgd.org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考核評估辦法(暫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於2018年6月6日發布上述《考核評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考評對象是已運行滿一年的創新中心。考評分年度考核與定期評估,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定期評估一般三年進行一次等。
2.《關於印發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等8個部門於2018年6月6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規範網絡經營主體資格,保障網絡經營活動的可追溯性。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加強對協定客戶資格審查等。
3.《關於2018年繼續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於2018年6月6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加大對制假源頭、重複侵權、惡意侵權、群體侵權的查處力度等。
4.《關於公布2018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及相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8年6月6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原產地標準表使用簡化的貨物名稱,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新增香港享受零關稅貨物的範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18年版)中相應稅則號列對應的商品範圍一致等。
5.《商務部等9部門關於推動綠色餐飲發展的若干意見》
商務部、中央文明辦和發展改革委等9個部門於2018年6月5日聯合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主要目標:到2022年,初步建立綠色餐飲倉儲、加工、管理、服務以及自助餐、宴席等重點領域的標準體系,嚴格綠色餐飲准入等。
6.《關於開展2018年度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重點服務活動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於2018年6月5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創新支持。推動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創新鏈和供應鏈,搭建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合作渠道,提供相應配套服務,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等。
7.《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於2018年6月5日發布上述《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適用於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本辦法所稱代表機構是指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並從事經營性活動的代表處等。
8.《關於對旅遊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財政部等26個部門於2018年6月4日聯合印發上述《合作備忘錄》。主要內容包括:聯合懲戒的對象為有關規定公布的存在旅遊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主體等。
9.《關於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於2018年6月1日聯合發布上述《指導意見》,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單個投資者在單個銷售渠道持有的單只貨幣市場基金單個自然日的“T+0贖回提現業務”提現金額設定不高於1萬元的上限等。
10.《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長租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及《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6月1日發布上述兩個《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中,《關於保險資金參與長租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起設立投資於長期租賃住房項目的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及保險私募基金,應符合以下條件:採用債權投資計劃方式的,融資主體自有現金流占其全部應還債務本息的比例為100%(含)以上等。而《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適用於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等。
11.《關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保稅貨物流轉管理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8年6月1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在特殊監管區域管理系統、保稅物流管理系統設立保稅底賬後,辦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間、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保稅物流中心(B型)間、以及保稅物流中心(B型)間的保稅貨物流轉(設備結轉)業務適用本公告等。
12.《關於實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和海關總署於2018年5月31日聯合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在海關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報關單位、加工生產企業和減免稅進口貨物處於監管年限內的企業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報等。
13.《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及《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海關總署於2018年5月29日發布上述兩個《決定》。其中,《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決定廢止1991年3月6日以海關總署令第16號公佈的《海關對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辦法》和2000年5月31日以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23號公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標誌管理辦法》。而《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等。
廣東省政策
14.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 廣東下月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政府於2018年6月6日召開常務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東省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等。
15.《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後有關登記註冊工作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8年6月5日印發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香港服務提供者投資《〈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定》項下服務業領域並享受CEPA優惠的,其公司的設立、變更(備案)和注銷登記,原則上由外商投資企業所在地最基層一級外資被授權局負責辦理等。
16.《關於印發<廣東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計點積分制度地方鼓勵性加分賦值表(暫行)>的通知》
廣東省外國專家局於2018年6月5日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廣東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計點積分制度地方鼓勵性加分賦值表(暫行)》自2018年7月1日實施,有效期3年等。
17.《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執行危大工程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於2018年5月29日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監管分工及執法權限,並表明市、區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建立本機構監督項目的危大工程台帳;以及明確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專案監督登記手續時,按《規定》提交危大工程材料等。
18.廣州警方再推10項便民新舉措
廣州市公安局於2018年5月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再推出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主要內容包括:研發推出“出入境智慧小屋”自助申請設備。可辦理換、補發證件和港澳臺再次簽注申請,覆蓋大部分中國公民出境業務等。
19.《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深圳市政府於2018年4月17日公布上述《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等。
20.《東莞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有效投資增長的實施意見》
東莞市政府於2018年5月28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聚焦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帶動創新創業投資。重點打造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濱海灣新區兩大核心創新平台等。
21.《深入推進“築雲惠企”工程發展工業互聯網促進東莞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於2018年5月28日發布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基礎上雲廣泛普及,推動5,000家工業企業信息技術基礎設施與管理系統上雲,初步形成工業互聯網思維等。
22.《關於支持中韓(惠州)產業園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惠州市政府於2018年6月6日發布上述《政策措施》,自2018年6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在產業園新註冊成立、投資超過1,000萬美元且依法納稅的韓資企業,從企業納稅年度起,前三年按企業當年對市、縣(區)財政貢獻的60%給予獎勵等。
23.《關於印發<橫琴新區實施〈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的暫行管理辦法〉的暫行規定(修訂)>的通知》
橫琴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18年5月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港澳居民按《補貼暫行管理辦法》提出補貼申請時,負有舉證其身份的責任等。
福建省政策
24.《福建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開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實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5月3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海絲核心區創新發展試驗,構建海絲協同創新網絡,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特區,深化兩岸科技交流合作等。
25.《“數字福州”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數字福州建設推進會於2018年6月5日發佈上述《計劃》。主要內容包括:加快電子信息製造業半導體晶片、新型顯示、智能終端機產業的發展等。
廣西區政策
26.廣西《關於加快推進中新互聯互通南向通道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廣西自治區中新互聯互通南向通道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8年5月29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廣西企業開行和運營南向通道班列、班輪,對南向通道所有經北部灣港始發的鐵海聯運上行集裝箱班列給予鐵路運價下浮30%的優惠等。
海南省政策
27.《中國(海南)自貿區海口江東新區規劃方案》
海南省委和海南省政府於2018年6月3日聯合在中國(海南)自貿區海口江東新區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上述《規劃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海口江東新區位於海口市東海岸區域,總面積約298平方公里,分為東部生態功能區和西部產城融合區等。
28.《雲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6月1日發布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力爭到2020年,雲南省全省開發區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4,200億元等。
公開徵求意見
29.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8年6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5日。
30.《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管理細則(暫行)》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8年6月3日就上述《管理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3日。
31.《保險實名登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6月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6日。
32.《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建議稿)》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5月30日就上述《決定》和《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其中,《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的決定(建議稿)》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14日。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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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
(第1031期)《駐粵辦通訊》(號外)已出版,
商務部就《關於修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 2018年 月 8
日就上述《決定》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19日。主要修改內容包括:(a)
增加一條,作為第五條:“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可在辦理備案手續前,就設立及變更事項是否涉及國家規定實施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向備案機構進行諮詢。”;(b)
將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本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在向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時,應同時線上報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信息。由於並購、吸收合併等方式,非外商投資企業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本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在向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時,應同時在線報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信息。”;以及(c)
刪除第八條第一款中的“通過綜合管理系統”,並將該款第(三)項中的“或全體發起人”修改為“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u/av/z/201806/20180602753979.shtml
商務部就《關於修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公開徵求意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u/av/z/201806/20180602753979.shtml
商務部就《關於修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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